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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023年立法工作总结范文_立法工作计划【精选5篇】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立法工作总结范文_立法工作计划【精选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立法工作总结【第一篇】1.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2.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破产事务管理署)4.深圳市公共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5.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6.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7.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2/15决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9.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v^)10.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11.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13.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4.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医保局)立法工作总结【第二篇】(市司法局组织,起草部门主责)2.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市交通委起草)3.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市地震局起草)4.标准化办法(市市场^v^起草)5.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修订)3/15(东城区政府起草)6.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市水务局起草)7.会计管理办法(废止)(市财政局起草)8.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废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9.献血管理办法(废止)(市卫生健康委起草)10.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废止)(市城市管理委起草)11.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废止)(市政府外办起草)立法工作总结【第三篇】根据_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xx]21号)和当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_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4/15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对《暂行规定》实施效果、立法技术情况的调研,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二、主要任务此次活动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通过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局机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总结分析。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三)自查自纠。调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暂行规定》制定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滞后、漏洞、不适应等问题,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建言献策。(五)建议总结。针对《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5/15三、具体安排从20xx年7月3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为4个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永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亚清、张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国春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当阳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立法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2、8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暂行规定》,认真领会《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于制作一期《暂行规定》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学习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1、8月7日,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2、8月9日,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讨论《暂行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定意见和建议。3、8月1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6/15(三)交流经验阶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1、8月16日,召开本地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并听取他们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看法和建议。2、8月20日,召开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重点听取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所遇到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出台解决措施,力保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顺利完工。3、8月22日,召开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了解他们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尤其是损害发展环境最突出、对他们影响最大,以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专班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尽一切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在当阳落户生根发芽。(四)建议总结阶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1、建议总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归纳总结《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工作报告上报市纪委。2、考评。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考评。立法工作总结【第四篇】(一)法规(41项)7/151.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责任单位:盐田区政府)3.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4.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5.深圳经济特区保安行业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7.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8.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9.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0.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1.深圳经济特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2.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修改)(责8/15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5.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6.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7.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18.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19.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20.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1.深圳经济特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2.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运输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实施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5.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9/1526.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27.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8.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v^)29.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口岸办)30.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口岸办)31.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3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3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34.深圳经济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v^)35.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v^)36.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37.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10/1538.深圳经济特区实施《^v^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责任单位:市残联)39.深圳经济特区公示语外文标识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40.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41.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条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二)规章(17项)1.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深圳市市场监管举报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市场^v^)3.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5.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8.深圳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9.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应用办法(责任单位:11/15市住房建设局)10.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11.深圳市水库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12.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13.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14.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15.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16.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17.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立法工作总结【第五篇】市政府20**年度的立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12/15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力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决实际问题。据此,对市政府20**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一、正式项目(10项)(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1、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市环保局起草)。2、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起草)。3、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修改《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4、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市住建局起草)。(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
本文标题:2023年立法工作总结范文_立法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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