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综合 > 语文教师和义务推普员工作职责
义务推普员(含语文教师)推普工作职责学校各班义务推普员和语文教师的工作属于志愿者性质,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负责在教师和学生中开展有关语言文字的各项工作。学校义务推普员和语文教师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在学校教师群体中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营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校园文化环境。2、组织好本年级教师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承担对本年级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的推广、辅导、示范等任务。3、检查、监督学校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和监测校园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4、认真配合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等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各种活动。5、及时指正校园宣传用字、校园用语、学校宣传画廊等公众媒体和班级板报、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6、完成本职责所规定的相关任务,经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推荐,报校长室批准,可接受学校所给予的相关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朝阳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2月25日
本文标题:语文教师和义务推普员工作职责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225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