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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研讨发言: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是各级政府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地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农业增效、农企增值、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建设农产品区域品牌是促进乡村振兴和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共同富裕要始终坚持共建共有共享的基本思想,强调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不断“做大蛋糕”,让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富裕水平,在参与中将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建”,就是人人出力、共同建设,它从生产力层面揭示了共同富裕的实现动力。共建的具体方式就是如何将不同主体组织起来参与到建设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建方式是市场主导的、自组织基础之上的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辩证统一。“共有”,强调主体对客体对象的占有权利归属特定群体共同所有。一方面,意味着共有对象属于特定群体的全体成员,而不属于某一个成员或某一部分成员;另一方面,表明共有对象仅属于该群体,而不属于群体外的任何团体或个人,共有权本身具有排他性。“共享”,表明了一个主体因为参与了建设过程,建设成果中凝结了其劳动与贡献,因此具备分享共建财富的资格。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也是一致的。目前,从分配方式看,我国对公有制企业施行按劳动分配,对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则施行按要素分配,都体现了共享建设成果和社会财富。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就应该坚持共建共有共享的发展战略。“共建”要求人人出力、共同建设。对于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而言,不是单靠哪一方面就可以实现的,需要依靠包括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等各类主体的共同参与,各类主体都需要有积极性和主动性,都需要投入特定的资源和成本。第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力度。政府部门在信息获取和资源配置方面处于有利位置,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与各利益主体进行沟通协商,促进各主体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认知,以更好地促进多方主体的积极参与,加强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培育和建设。第二,行业协会应该发挥引导协调作用。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与行业、企业与企业关系的重要桥梁。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制定区域行业规则,引导区域企业规范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区域内行业竞争参与者的整体素质。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相关主体行为的市场监管力度,提升区域农产品品质,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保护。第三,农产品加工企业应该勇担区域品牌的建设重任。区域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区域品牌建设最重要的主体,也是政府政策以及行业协会活动的主要执行者,既包括农业龙头企业,也包括广大中小企业。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主打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工艺融合改进产品品质,凸显产品地方特色,提升产品辨识度,实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另一方面,企业自身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创新,提升企业管理素质和整体形象,加强与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延长产业链、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第四,农户是农业生产资料和企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广大农户在农产品区域品牌价值建设过程中处于上游位置,农户是品牌农产品原材料的提供者,也是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的保障者,更是品牌农产品发展的基础创造者。农户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另一方面还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特别是现在的农民合作社,它将单个农户纳入区域品牌建设当中,提升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户经济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因此,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要求各主体的共同参与。“共有”强调人人有份、共同所有。农产品区域品牌一旦由农业相关组织注册登记后,成为可以授权给该区域内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区域品牌建设成功后,区域内的相关主体都能平等参与使用区域品牌,都能随着区域品牌形象的提升和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享受平等发展的权利。第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宣传力度。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拥有农产品区域品牌相当于有了一张区域的“金名片”,这既是集聚优化区域优质农业资源的有力抓手,更是吸引改善区域外部投资的重要依托,还是丰富提升区域形象的宝贵机会。因此,政府要加强对区域品牌的推广宣传,提升区域品牌的知名度。第二,行业协会应该加强区域品牌的使用管理。行业协会作为一种自治性民间社会组织,通过行业规则实行自律管理。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成功建设是该行业共同的荣誉和财富。行业协会应该着手打造品牌独特的品质特征,加强区域品牌的使用管理,完善消费者的反馈机制,打击区域品牌的侵权冒用。第三,农产品加工企业应该利用区域品牌进行深度营销。在区域品牌基础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方面要凸显产品地方特色,提升产品辨识度,另一方面要积极打造企业品牌,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商标形式,从而实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龙头企业作为领导者,中小企业作为追随者,创造互惠共生的独特关系,形成良好的内部自律机制,共同维护区域品牌形象。第四,广大农户应该在区域品牌影响下转变生产观念。广大农户应该在区域品牌带动下提高思想认识、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学习农产品培育、种植方面知识和技巧,通过维护和提升自身产品质量,增强区域品牌竞争力,为品牌信誉贡献力量。因此,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主体都能平等使用区域品牌。“共享”强调人人享有,共享财富。对于一个主体而言,无论是以劳动形式,还是以各类生产要素形式,只要投入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共同建设过程,都具有共同享有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使用权利和区域品牌使用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分配的权利。第一,地方政府能够分享区域品牌使用推广产生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区域品牌的建设成功和使用推广能够使得该区域培育出真正的农产品强势品牌,能够有效提升区域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区域品牌的建设成功和使用推广能够让该区域农产品产业获得长足发展,农产品的附加值显著提升,农产品行业的销售收入和税收收入显著增加。第二,行业协会能够分享区域品牌使用推广带来的巨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行业规模的扩大,行业知名度的提升,行业会员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以及行业整体收入的提升都会使得行业协会更有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行业协会在协调政府、企业、农户三大品牌建设主体间关系时将更有影响力,行业协会在传播行业文化、促进品牌推广方面将更有积极性。第三,农产品加工企业能够分享区域品牌使用推广带来的巨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区域品牌可以凭借其强有力的市场销售力为区域内的大小农产品加工企业带来直接和丰厚的经济回报。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容易产生光环效应,使得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广大消费者、优秀人才及合作者形成更强的吸引力和认同感。第四,广大农户能够分享区域品牌使用推广带来的巨大经济价值。区域品牌将凭借其自身强大的市场影响力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售价,从而提高广大农户的收入,这将为广大农户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农户收入的增加既可以改善生活状况和生活条件,也为改善生产条件提供了稳定的基础。显然,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成功后会给建设主体带来丰厚的回报。目前,全国多地都在按照“打造一个品牌、带活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思路,依托资源优势,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工作,带动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区域品牌所承载的梦想,不仅仅是乡村振兴和重建区域共同体,更重要的是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诉求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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