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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5篇2023/X/XX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根据市卫发【20XX】66号《宝鸡市卫生健康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冶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以主管院长为组长,临床药师和临床副主任医师为成员的不合理用药检查小组,加强对临床用药情况的督导检查,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完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主管院长先后两次召开临床药学专题督导会议,专门督导临床药师工作,对我院合理用药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对提升我院合理用药水平和患者安全用药提出更高的要求。临床药学室制定了合理用药检查标准,建立健全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等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制度》的应用管理,制度并完善抗菌药物(非手术、围手术期用药)、碳青霉烯类、替加环素、万古霉素、白蛋白等为重点检查药品应用品分表,加强临床合理用药考核。二、不合理用药检查小组对各临床科室临床用药情况进行拉网式强化检查不合理用药检查小组制定完善了合理用药检查标准,全院范围内进行培训,确保人人知晓,并由主管院长带队,和质控科联合对临床18个临床科室进行合理用药督导检查,按照合理用药检查表细则分别对抗菌药物、专科药物、辅助用药、麻精药品的使用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用药涉及碳青霉烯类药物、替加环素、万古霉素及白蛋白的再分别根据相应的评分表进行专项点评,每月从各科运行病历中随机抽取约10份,覆盖每个管床医师,截至目前共检查了171份运行病历和和206份出院病历,共检查发现4份不合理用药病历和22个用药不规范的细节问题,已落实到科室及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处罚标准在二级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罚,并已及时向临床反馈并予以纠正。三、对医务人员及患者进行合理用药宣传举办药事讲座,由资深的副主任临床药师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目的是贯彻执行落实国家有关合理用药政策和技术指南,督促临床合理用药,提高诊疗水平。共有近100人参加培训。在门诊对患者进行合理用药宣传,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解答患者提出问题近30多项。在门诊药房设置青年示范岗,传导诚信服务,注重服务创新,开设了为外地患者及市内不方便患者邮递药品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向公众充分展示了青年示范岗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职业素养。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重点药品的监管,对不合理用药加大处罚力度。2、加大合理用药宣传及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及患者合理用药水平。3、继续加强合理用药咨询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促进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为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二季度医院的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二季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打牢高温汛期安全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19〕7号)的要求,对医院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检验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一、领导重视在医院领导、中层干部、护士长参加的院例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每月对各科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室要首先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院通报,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仁爱医院火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放射安全操作规程》、《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了特种设备各类人员主要职责及设备操作规程,完善了放射性事故、医源性事故等应急预案。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对人员密集的门诊大楼、内科大楼、病房、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区域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电器设备线路、消防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消防泵以及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医院安排人员每天巡查,并做好登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各相关科室成立了检查小组,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环境、管理使用以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每月自查,职能部门每月抽查,确保无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发生。组织院内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规定,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本。压力灭菌器使用时不离人,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每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排除安全隐患。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医院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压力灭菌器等。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与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医院特种设备安全。配备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整改措施都记录在案,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自治区、xx市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行动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重点任务及分工(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1、查处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对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查处以各种理由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2、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证书行为。重点对社会办医院申办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资质进行一一排查和倒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获取情况。(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3、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对照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核准的诊疗范围,核查科室设置、药品设备配置、服务提供情况、诊疗记录、病案首页、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对超范围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4、查处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以欺骗手段获得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5、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排查,核对依法执业情况。6、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档案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证明文件逐一倒查,核对真实情况。重点核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伤残等鉴定文件。(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医保局配合)7、查处制售假药行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医院自制制剂在其他医院销售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新核实审批依据和使用情况,对审批核准依据不充分的,要及时撤销审批文件,纠正审批行为。核查各级各类医院自制制剂的生产使用情况,重点查处不按协定处方投料生产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在松散医疗集团和医联体医院异地销售自制制剂的行为、未经批准在诊所、药店擅自配置销售自制制剂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公安局配合)8、查处违反药品、第一类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开具特殊药品处方,造成特药流弊事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公安局配合)9、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推荐“保健”相关用品、在职或退休医务人员为生产经营企业站台促销药品及保健品、药店营业员变相强行推荐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等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10、查处社会办医活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对机构和人员资质、诊疗范围、宣传推广、诊疗行为、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二)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1、重点查处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配合)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三)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2、依法查处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公立医院周边民营医院、诊所进行重点检查。(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3、研究建立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医疗乱象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纳入诚信档案,并进行惩戒。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局、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5月份,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自查。6-9月份,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将实现全县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10月—xxxx年1月)。10月,各部门将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上报区市卫生健康委。(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2月-4月)。卫健局将汇总各部门专项整治数据,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委、政府。20xx年3月-4月,针对发现的问题,继续集中进行整改,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报送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汇总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完成阶段工作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xx年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至卫生健康局综合管理办公室,20xx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xx年1月5日前上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乱象成因复杂,点多面广,要取得整治成效,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医疗乱象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对医疗行业各种乱象保持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强化协作,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筹开展,统一行动,避免各自为政、增加医疗机构负担。(二)坚持标本兼治。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要一追到底,事情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予以纠正,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也要根据线索逐一倒查违法违规主体或个人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既要惩治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分析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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