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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36页2022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答案解析1.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第二步,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第三份历史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过去中共通过的两个“历史决议”,一是1945年毛泽东领导时期,六届七中全会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是1981年邓小平时期,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①说法与之相符。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全面回顾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重大成就基础上,以更宏阔的视角,从五个方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即党的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②与之说法相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中强调“全党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③与之说法相符。《决议》从13个方面分领域总结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应该是“新时代”的成就与变革,而非“各个时期”。④说法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2.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第二步,北京市S区本着“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原则,建立线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老百姓维权提供新途径。这个新途径就是跨时空、跨地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对应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原则,①表述正确。②表述为“社会调解替代法律诉讼”显然是错误的,社会调解和法律诉讼是相互补充的关系,都可以用来解决老百姓的法律纠纷,社会调解不成最终还是需要付诸于司法途径。所以说“社会调解替代法律诉讼”是错误的,②说法错误。③表述为“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这部分是正确的,提供了调解的新途径,方便了老百姓的维权。但是后半句“根本上消除社区居民矛盾”这个表述是错误的,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论:矛盾的普遍性。社区居民的矛盾是不可能根本上消除的,但是可以出现后利用便捷的服务及时化解,③表述错误。④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题干中提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原则正好与之对应可以称为城市版“枫桥经验”,④表述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3.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第二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与B项表述一致。因此,选择B选项。拓展A项:“无废城市”应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选项A表述为“无废城市”意味着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原文表述不符。A项错误。C项:“无废城市”应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选项C表述为“无废城市”将不再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固体废物处理,第2页共36页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原文表述不符。C项错误。D项:“无废城市”应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选项D表述为“无废城市”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原文表述不符。D项错误。4.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第二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与D项表述一致。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A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杰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选项A表述为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公共安全等事项的证明,首先适用告知承诺制,与《意见》原文表述不符。A项错误。B项: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或者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选项B表述为所有申请人不再提交证明,只提交承诺,与《意见》原文表述不符。B项错误。C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选项C表述为申请人以口头形式承诺,与《意见》原文表述不符。C项错误。5.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活常识。第二步,低碳生活指的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主要是从节电、节气和回收三个环节来改变生活细节,BCD选项都符合低碳生活的要求,均减少了用电,进而实现了低碳生活的要求。A项电动牙刷在使用过程中用到了电能,而低碳生活应该少使用电,所以A项表述不符合低碳生活方式。因此,选择A选项。拓展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低碳生活理念与低碳生活方式。如低碳衣着:少买衣服,并且尽可能选择棉、麻等质地的衣服;合理使用洗衣机,尽量手洗代替机洗;低碳饮食:节约不浪费;少点外卖,减少或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低碳居住:随手关灯,及时关闭不使用的电器;合理使用空调、电风扇等家电;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和过度包装物;低碳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系统、步行或骑行等方式出行,减少驾车出行的次数等。6.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第二步,根据题干“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这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通过实践获得认识,形成认识理论,再回到实践中,做进一步的实践,获得更加深刻的认识,上升为真理性的理论。如此循环往复,这体现了实践到认识到再实践再认识,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辩证发展过程,②说法正确。题干中的“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都是属于先进的社会意识,“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体现了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④说法正确。与D项表述一致。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社会存在是指构成社会的一切存在,包括个体、社会组织、社会活动、各种财产等。社会意识是指大群体特有的人类对世界和自身的态度和信念的总和。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宗教、道德、第3页共36页艺术、科学、生态、宇航及日常生活等观点。社会意识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反过来也对社会存在有巨大的影响,本题体现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未体现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①说法不当选。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题未体现实践的检验作用,③说法不当选。7.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6条,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A选项“国务院实行领导集体负责制”表述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B、C、D选项表述正确。8.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为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所以对李某应当撤销缓刑,对原罪和新罪合并处罚,与D项表述一致。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A项:对李某应当撤销缓刑,选项A表述为“维持缓刑”,与法律规定不符。A项错误。B项:对李某应当撤销缓刑,选项B中表述为“维持缓刑”,与法律规定不符。B项错误。C项:对李某新犯的罪作出判决,选项C中表述为“从重对新罪处罚”,与法律规定不符。C项错误。9.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第二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于餐厅赔偿单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故王某应以市场价格予以赔偿。A项正确。D项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拓展B项:依据《民法典》第1189条,【委托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B项错误。C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欺诈犯罪在刑法上称之为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C项不属于欺诈犯罪,C项错误。10.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并选错误项。第二步,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C项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拓展根据《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A项正确。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B项正确。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D项正确。11.解析第4页共36页第一步,本题考查科技常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图中所示为超声波检测原理。超声波在异种介质的界面上将产生反射、折射和波型转换。利用这些特性,可以获得从缺陷界面反射回来的反射波,从而达到探测目的。甲醛检测仪是一种检测甲醛的仪器。采用高灵敏度电化学传感器原理,结合单片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对检测场所采集空气样品,空气中的甲醛被酚试剂溶液吸收,反应生成嗪,嗪在酸性溶液中被显色剂高铁离子氧化形成蓝绿色化合物。根据颜色深浅,在现场直接比色测定。B项不以图中所示原理为基础。因此,选择B选项。拓展A项:电子导盲仪模仿蝙蝠的超声应用能力和原理,在现有的电子式超声波导盲系统的基础上,应用回声定位原理,通过发送超声波,然后获得并分析障碍物的回波信息。A项正确。C项:海底地貌探测仪,亦称“侧扫声呐”。测量和显示海底地貌的一种水声仪器。根据超声波能在均匀介质中匀速直线传播,遇不同介质产生强弱不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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