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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业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集聚【汇编4篇】信访业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一篇】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一直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等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努力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二、廉洁自律方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奉公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本人没有私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总之,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能够自觉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三、工作成绩方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用一滴水也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以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排查攻坚化解活动,实行领导包案,认真做好信访重点人员、群体教育疏导、稳控和劝返工作,不断夯实信访基础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列》,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工作,一般信访告知率达100%,群众来信回复率达100%;年内受理群众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0%,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群众息诉息访率达90%,对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书面回复率达100%;到省、市、区集体上访,经调处息诉息访达90%,群众满意率达到90%。对中央、省、市、区批(交)办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上级立案交办案件办理率达100%,上级立案交办案件经调处息诉息访率不低于90%,我们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了领导包案制度。信访案件档案管理规范、整齐。对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事项(涉密件除外)100%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处率达100%,息诉息访率达90%以上。完成网络视频接访系统建设,运用三级视频接访系统开展接访,公开领导接访日程安排,落实党政当班领导视频接访制度,预约后接访率达100%。三是认真开展网上信访工作,实行了专人专机,及时妥善受理处理录入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每日对市委书记信箱、网络理政平台、信访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人民网留言、区委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网络投诉等受理信件进行签收,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进行办理,并认真及时办理省市区领导转办、交办、督办件,结案率100%。1、市长信箱:120、书记信箱:370件;3、区长信箱:201件;4、中央、省、市、区交办督办件:5件;5、市长公开电话:861件;6、区长公开电话:46件;7、全国信访系统:182件;8、市长短信:4件;9、市长信箱:13件;10、视频接访:12件;11、网络理政:20件。转交督办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来信来访”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在区群工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通过街道干部的共同努力,认真开展信访协调处理工作。目前共调查处理网上信访件1834件,其中处理市级以上信访件1185件,接待群众来访2830人次,按照上级要求街道办圆满完成了各项信访工作任务。202-年度分别被评为“街道优秀公务员”;202-年度荣获“成都市网路理政工作先进个人”。通过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我仍将继续努力,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要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政治信念,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的导航,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二,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实践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的深入开展。第三,在工作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重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紧紧围绕本职工作的重点,积极学习有关信访维稳、法律法规等最新知识,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把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其它新鲜知识结合起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丰富自己,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信访业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二篇】当前由于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种矛盾交织、民事、刑事犯罪频发,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特别是涉检信访十分复杂。如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从涉检信访面临的困难问题、引发涉检信访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看法。一、困难在新形势下,群众到检察机关信访,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涉检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问题十分广泛,有的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有的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是办案质量不高引发的,有的则是无理纠缠甚至是有一定目的或个人目的。近年来,我院在涉检信访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疏堵并举,源头治理,有效消除信访隐患,连续几年实现了涉检信访良好的发展。但是,在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涉检信访行为发生的时间比较敏感在接访过程中发现,群众上访一般选择在闲暇期、年末即将过年期间、“两会”或国家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及两委班子换届期间或者其他敏感时期。从我院近几年群众信访情况表明“两会”期间、两委班子换届及其他重大事件期间群众上访、举报、申诉量比较大。(二)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近几年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中老年人居多。涉检信访案件上访人大多处于50-60岁,甚至有的上访人年龄超过60岁。通常年轻的上访户较为明理,通过向其解释法律、讲明道理,他们一般都能理解和满意,因此也很少发生越级上访。年龄偏大的上访群众,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知识,情绪偏激,思想较为固执,不轻易接受外界观点,容易导致盲目信访。(三)涉检信访呈现“三多现象信访呈现“三多”现象,即重复上访增多,无理缠访缠诉增多,信访不信法增多。部分群众对于自己台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又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去维护,信“访”而不信“法”。没有想到要寻求正当合法途径提起诉讼等形式解决,片面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引起领导的重视才能解决问题,而有些上访人则是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盲目跟风,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重复上访等问题。也有少量案件已经通过行政机关合法途径处理,当事人不服,仍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不合理要求,检察机关就同一问题详细作了答复,多次进行释法说理,才化解信访人心中疑虑。(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加大对于部分信访人申诉案件,由于申诉案件比较特殊,法律、政策性比较强,申诉人对复查结论不服,可能导致重复申诉、越级申诉的案件。有的申诉人对申诉结果的期望值过高或者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一旦结果不能达到他们的要求,就认为检察机关执法不公而缠诉,申诉人演化为上访人,导致不能息诉的情况发生。二、成因从上述涉检信访问题的基本特点分析,当前基层涉检信访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执法办案环节存在瑕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案环节上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有的办案人员不重视办案细节,在案件程序上把关不严,出现差错,引发了涉检信访矛盾的发生。二是办案证据质量上存在证据缺失瑕疵。承办人员在取证方面不扎实,只停留在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过分重视和依赖言词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忽视其他证据的收集和鉴别,使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不强,也是引发上访的关键。(二)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承担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严重制约着信访工作的发展。部分干警对少量信访人的诉求只注重法律效果,而不注重社会效果,忽视了化解矛盾和息诉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引导上做得不够,有的检察干警工作方式简单,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淡漠,业务能力不强,对信访的一些疑难复杂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解答和圆满处理,有一推了之的现象,使部分来访群众心中的疑虑难以消除。(三)群众法律知识欠缺,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在基层院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中,有部分诉求是涉及案件管辖问题的上访,仅有少量的涉检信访矛盾。有的当事人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举报申诉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于是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反映问题。按照刑法管辖规定的解释,对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按规定将此类信访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举报人又来检察机关反映,认为是检察机关推诿,造成重复来访。有的群众将本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多次来我院要求解决,释法说理后,其仍然认为检察院有权利管辖其反映情况。我院从法律的角度向上访人释法明义,最终才缓解了上访者的对立情绪。(四)当事人无理纠缠,重复投诉,拒不罢访在基层院信访接待中,有个别举报人或当事人由于对处理案件的期望过高或对法律认识模糊,无视信访有关规定,以利用信访达到个人目的和利益无理缠访,间歇性投诉,这也是形成涉检信访的一个因素。三、对策针对当前基层涉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从源头上处理和预防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找到化解对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把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坚持并强化检察长接访工作,在重大疑难的首次信访中,检察长接待能够增强来访群众的信任感,能够有效平息事态,助推案结事了,提高接访的成效。二是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于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明确领导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巡访工作,探索建立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工作新机制。对各类信访苗头,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协调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涉检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是减少涉检信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治本之策。案件质量存在瑕疵和缺陷是引发涉检信访的主要因素,只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执法活动中要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过程中要强化对行政、民事案件的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在办理刑事案件件中,办案人员要提高证据意识,注重保证案件质量,并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完善案件监管机制,深入剖析执法环节中细微问题的处理情况,最大空间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三)加强与律师队伍的沟通与协调,引导律师发挥积极作用律师在涉检信访案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既可以引导上访人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可以误导群众走上访、闹访之路。上访人心理上往往认为律师是帮助自己的人,因此会言听计从,而对检察机关的解释和说理,却很难接受。可见,律师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律师的正面作用,减少非正常访的发生几率。20xx年我院积极探索创新方式,联合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检律协作定期会商机智的意见》,推行以律师为第三方的特殊身份介入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息诉工作,为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开辟新的路径,收到良好效果。(四)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稳妥处置终结案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
本文标题:信访业务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集聚【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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