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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新疆暴力恐怖案件心得体会范文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新疆暴力恐怖案件心得体会范文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新疆暴力恐怖案件心得体会1新疆“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震惊了中国乃至全世界。在境内外“三股势力”(“三股势力”是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简称)的精心准备、策划下,暴徒们在有着两百多万人口的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大肆打砸抢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让世人再次见证了“三股势力”的血腥与残忍。对于新疆“7·5”事件的本质,我们应当有着清醒的认识:这次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系列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具有反国家、反民族、反人类之性质。理智地思考,新疆“7·5”事件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几点重要启示。“疆独”犯罪活动的新特点“9·11”事件后,一些“疆独”势力迫于国际反恐的大背景,开始宣称自己是“非暴力”、“与恐怖主义毫无牵连”的团体,以人权、民主、维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幌子掩盖其分裂的本质。2/14然而,从“7·5”事件来看,“疆独”犯罪活动之境外指挥、境内实施的方式没有变,其谋求分裂的企图没有变,血腥暴力的本质也没有变。同时,可以发现“疆独”犯罪活动具有以下新的特点:一是主体的变化。为揭露“疆独”势力的暴力恐怖本质,我国曾于2003年、2008年分两批认定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等4个恐怖组织和19名恐怖分子。而在“7·5”事件中,热比娅领导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成为了主要策划者。二是方式的变化。为避免被贴上人人喊打的恐怖主义标签,“疆独”势力的行动方式从过去的恐怖袭击,演变为煽动、胁裹多人实施打砸抢烧,此举可能导致民族关系恶化,实现策划者的罪恶目的。三是范围的变化。“7·5”事件发生后,中国驻荷兰使馆和驻慕尼黑总领馆分别遭到“东突”分子和不明身份人员的袭击。“疆独”势力在我国境内和境外同时对我国实施暴力犯罪,其活动范围的扩大是前所未有的。四是时机的变化。“疆独”势力大肆炒作,假借广东韶关发生的普通治安案件来策动骚乱。“7·5”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25日韶关事件之后、我国建国60周年大庆之前,这充分表明,“疆独”势力精心选择了活动的时机,具有极强的预谋性。五是危害的变化。“7·5”事件造成逾千人死伤,在社会上制造广泛而持续的恐怖气氛。这是我国建国以来新疆发生的性质最恶劣、伤亡人数最多、财产损失最严重、破坏程度最大、3/14影响最坏的一次暴力犯罪事件。对此,我们应保持足够的理性和冷静,深入分析“疆独”犯罪活动的社会根源和现实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立法和司法惩治防范措施。应尽快加强社会安全预警立法种种迹象表明,“疆独”势力对“7·5”事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精心准备。“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在境外直接遥控指挥境内的民族分裂分子,利用网络散播谣言,迅速聚拢起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街聚集,导致事态迅速扩大升级,酿成骚乱。如此规模的准备,很难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但“7·5”事件前,社会公众可以说是没有防备的,这也反映出我国社会安全预警体系的缺失。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种类型,但该法仅明确了前三者的预警体系,确定了相应的发布主体、预警级别和后续措施,但对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体系尚缺乏规定。事实证明,由于我国社会安全预警体系尚不够完善,使得情报研判与应急处置之间缺乏过渡,形成了立法和工作机制的空白地带。当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处置力量依据具体指令展开行动,通常缺乏充分准备和预防措施;社会公众作为潜在被袭击对象,更是缺乏足够的警惕和防范,进而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当然,“7·5”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的不确定性很强,时间、4/14地点和方式也很难预测,这也是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有效防范日益猖獗的“疆独”犯罪活动,必须注重敌情预警,提高情报分析的准确性和预警体系的完备性。我们建议,应尽快加强社会安全预警立法,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尤其是恐怖袭击进行预警,不断提高预警的准确度和时效性。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果断处置“7·5”事件的同时,当地政府还组织警力依法留置、审查打砸抢烧犯罪嫌疑人一千余名。尽管“7·5”事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一事件时,同样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能受非理性因素影响而违反法律规定。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它对刑事司法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的影响。具体来说,公安、司法机关应甄别不同的犯罪人类型,区别对待:对于在事件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实施严重打砸抢烧杀行为的犯罪分子,应依法及时处置,给予严厉打击,这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严”的一面;对于在事件中被煽动、蛊惑甚至被裹胁的犯罪分子,没有实施严重打砸抢烧杀行为的,应本着教育、感化的方针,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的一面。同时,还应根据局势变化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和“严”的幅度与比例进行微调,适时强调打击和感化,切实达5/14到“相济”的要求,以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7·5”事件中的少数犯罪分子大肆杀人、纵火,侵害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无辜平民,其行为与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方式并无联系,而是违背了现代法治社会乃至人类共同的伦理价值。对于那些手段残忍、甚至具有恐怖主义色彩的犯罪分子,应根据其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依法及时从严惩处。高度重视善后恢复立法“7·5”事件的直接后果是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对社会来说,其最大危害莫过于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并由此带来的社会心理恐惧。此外,“疆独”势力还企图通过此次暴力犯罪事件,制造民族间的隔阂与矛盾。为消除此次事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当地政府迅速组织各部门维护各民族群众生活秩序,采取了各方面的措施,保证了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调运。同时,事件的善后工作也在迅速开展,除了鉴别死者身份之外,乌鲁木齐市政府还准备了1亿元的抚恤资金,对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进行弥补。目前,我国针对严重暴力犯罪的善后恢复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没有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应该说,在类似事件发生之后,完善的法律机制可以使恢复工作迅速有序地展开,弥补各民族群众的物质创伤与精神创伤,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生活的连续性。6/14我们建议,应建立健全善后恢复立法,保证国家、地方财政的必要支出,为受害人和参与处置任务的军警等专业力量提供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例如心理、医疗、法律、就业、住房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援助等。如此,不仅使受害人或其家属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还有利于政府发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管理职能,动员全社会力量的参与,尽快营造正常的生产、生活和法律秩序以及和谐的民族关系。新疆“7·5”事件是一系列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具有反国家、反民族、反人类之性质。我们应深入分析“疆独”犯罪活动的社会根源和现实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立法和司法惩治防范措施。对“7·5”事件的处理同样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不能受非理性因素影响而违反法律规定。应尽快加强社会安全预警立法,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尤其是恐怖袭击进行预警,不断提高预警的准确度和时效性。应建立健全善后恢复立法,保证国家、地方财政的必要支出,为受害人和参与处置任务的军警等专业力量提供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这不仅使受害人或其家属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还有利于政府发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管理职能,动员全社会力量的参与,尽快营造正常的生产、生活和法律秩序以及和谐的民族关系。7/14新疆暴力恐怖案件心得体会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7日在北京举行第60次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围绕反恐与去极端化问题,系统回顾新疆近年来的反恐成果,揭露美国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及以“反恐”为名对他国人权的肆意侵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言人徐贵相在发布会上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底,“三股势力”在新疆等地共制造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徐贵相通过视频连线远在吉林和新疆莎车、皮山的三名暴恐袭击受害人和家属。2014年新疆莎车“7·28”暴恐袭击案受害者张立华在吉林家中回忆当初丈夫被害的一幕,难抑悲痛,泪水涟涟。她回忆说:“2014年7月28日,我们开车路过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的时候,遇到了一伙暴恐分子。那天,我在车厢二层卧铺躺着,车上还有我老公、司机和货主。当时我听到老公问货主‘怎么办’,我不知道出啥事了,就问了一声‘咋了’。然后,就听到他们打电话报警说:‘快救我们!’之后一瞬间,车里的易碎品全碎了,暴恐分子把我老公和货主从车上拽了下去。当我老公被拽到车门口的时候,他说:‘立华,你千万别下车!’之后,我老公再也没有上来,他被暴恐分子杀害了。我在车里躲着的时候特别害怕,不敢从卧铺上起来,更不敢下8/14车,只听到一群暴恐分子的喊叫声,还有车胎的爆炸声,就这样,我在车上躲了三四个小时。当警察把救我出来的时候,看到老公躺在车的下面,躺在血泊里。”“我们是农村人,去新疆就是为了送个货、赚点钱,但没想到老公却永远‘留在那儿了’,只剩下我和一个上高中的孩子,我们这个家塌下来了,这个家就完了,到现在我们谁都不敢提这件事,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我们这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经历暴恐袭击。他们带来的伤害,是我们一生都没法泯灭的,真的不希望我们的遭遇再次发生!”新疆轮台“9·21”暴恐袭击案受害者迪力卡曼尔·吐尔逊在连线中介绍,她曾经是一名舞蹈演员,现在巴州轮台县中医院工作,是轮台县“9·21”暴力恐怖案件的直接受害者。“2014年9月21日,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日子。那天是‘巴扎日’(赶集日),街上有很多人,非常热闹。我和妈妈带侄子准备买一些过古尔邦节用的东西,我们正在步行街上走着,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耳朵嗡嗡直响,脑子一片空白,感觉右腿疼痛难忍。我想站起来,但下半身渐渐地失去了知觉。我努力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漆黑,周围到处都是哭喊声,我听到有人在喊‘救命’,有人在打电话报警,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暴恐分子,他们在我身边制造了爆炸。当时,侄子摸着我的脸一直在哭,后来我听到了妈妈的哭声,但却看不到她在哪里,9/14我强忍着疼痛抬起头,看到地上一片血淋淋的,还有自己那血肉模糊的右腿,过了一会儿,我被送到了县人民医院,由于失血过多,昏迷了过去。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ICU的病床上,嘴里插着呼吸管,右腿隐隐作痛,整个人都不能动弹,感觉自己像是在噩梦中。我的右腿被暴恐分子严重炸伤,医生说只能选择截肢。当护士用轮椅把我从ICU病房推出来时,爸爸妈妈悲痛欲绝,哭声响彻整个走廊。我父亲因为痛心,头发一夜之间全变白了。在这里我想说,那些丧尽天良的暴恐分子破坏了我们家的幸福生活,夺走了我健康生活的权利,断送了我所热爱的舞蹈生涯,我对他们恨之入骨,永远也不可能原谅那些恐怖分子,希望他们永远消失。”“现在,新疆已经快5年没有发生暴恐事件了,这是我们新疆各族群众最大的渴望和期盼。作为暴恐案件的亲历者、受害者,我非常珍惜现在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希望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永远都不要再发生。”2016年新疆皮山“9·10”暴恐袭击案烈士艾热提·马木提的女儿古丽其热·艾热提的发言催人泪下,她说:“2016年9月10日,我接到一个天大的噩耗:我的爸爸在执行搜捕任务时,遭遇暴恐分子自杀式袭击。过去爸爸虽然不经常回家,但至少他还在。现在呢,我的爸爸呢?我甚至想,只要爸爸活着,他不回家也可以,我远远看一眼都行,可是他真的不在了。”“2019年,爸爸被授予‘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我有幸赴北京参加了颁授仪式,当时我感到非常激动、骄傲和自10/14豪!因为爸爸不仅是我一个人的英雄,更是全国人民的英雄。正是有许多像爸爸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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