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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1.护理部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护理专业规范化培训计划,组织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负责制定和实施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年度计划;科教科负责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和证书登记等工作。2.继续教育学分为Ⅰ、Ⅱ两类,按规定每年应完成学分:初级职称Ⅰ类5分/年Ⅱ类10分/年中高级职称Ⅰ类10分/年Ⅱ类15分/年3.Ⅱ类学分中泰州市级学分、院内学分分别必须≥5学分。4.每年获得的远程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5.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Ⅰ类学分可在任期内或注册期内累计。6.Ⅰ类学分包括:国家、省、市级培训项目证书及自学考试成绩;Ⅱ类学分包括:刊授学习、院内业务学习、学术会议交流、专题业务学习、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临床教学等途径。7.院内业务学习予继续教育Ⅱ类学分,必须有本人持自己的记分卡参加业务学习听课时予以刷卡有效,不得有他人代替。8.护理继续教育对象为所有的在职护理人员。9.每位护士每年度必须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学习。大专、本科毕业后1~3年内,中专毕业5年内参加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10.CSSD护理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必须按分层次培训制度完成培训与考核。
本文标题:消毒供应中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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