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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范例【热选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范例【热选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第一篇】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现将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为了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各乡镇要有相关的农业部门(农业综合服务站)同资源管理所来负责相关的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村在宅基地管理改革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我县于4月3日通过内网对各乡镇发了《关于及时解决村民建房问题的通知》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农村宅基地主要负责人和当前村民建房申请的人数情况。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2/22多家部门。对于农业农村部门来讲是一项全新的职能。为学习借鉴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由石现总农艺师带领农经团队共3人于20xx年4月7日进行一天的实地考察学习。一、农村宅基地工作体系队伍建设情况、职责落实情况农经机构改革不彻底和农经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机构改革的结果导致经管职能弱化,意识淡化。经管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农业农村局行使,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局主抓。由于经管职能划转,工作人员并未划转,而省、州、县布置工作又脱接,导致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加上乡镇没有经管人员,出现农经工作无人做事、没人理事现象,履行职责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二、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通过5月14日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后,根据会议精神和内容,5月20日草拟了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和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改变目前的状况,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三、农村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调查摸底根据州农经站里文件要求对2020年1月至5月20日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全县12个乡镇已收到11个乡镇的数据,未批先建和有意愿的共有297户,其中最多是花垣镇93户,麻栗场还未上报,根据实地对两个乡镇(双龙、石栏)调查走访,共走访17户,其中已办理审批手3/22续2户,其他均为办理中。四、下步工作建议1、建议县委县政府就农经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全县统一方案。2、召开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会议,并培训到乡镇和村相关工作人员。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第二篇】自2月初以来,我村积极响应上级各级党委政府的号召,按照全市、全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村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村委会在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的带领帮扶下,在上级各级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网格化社会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录入、管理站内硬件建设、视频监控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明显。自工作站建成以来,共接待屈家岭管理区、东宝区以及漳河新区兄弟单位参观3批次。2月2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周松青率领全市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及市农委、市政法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莅临我村视察网格化试点建设情况后对我村网格化示范管理工作站给予充分肯定,称赞“全市绝对一流”。现将我们的工作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舍得投入。1月22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朱高文到我村4/22检查指导工作。他要求,市公安局“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要把“三万”工作作为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抓手,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做到“三带”:一是带头。市公安局作为漳河新区片“三万”活动队长单位,要带头按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完成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二是带动。公安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及时将相关会议精神、上级要求进行传达,带动其他市直单位共同开展“三万”活动。三是带领。要充分挖掘各种资源、整合信息,带领村组织、村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1月23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付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龚德湘到我村指导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建设时要求,工作站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推进,并现场成立了以市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钱先斌同志为组长、我为副组长、其他村委会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村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抓落实。如何抓落实?没有空闲的房子怎么办?村委会一商量,经请示龚德湘同志同意,将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一间45平方米的惠民超市拿出来作为工作站的场地。村网格化硬件投入缺少资金怎么办?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不等不靠,克服自身经费紧张的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在建设之初即将10万元专款拨付到村里的账上,给予经费保障。二、强化措施,高标推进。我村被漳河新区确定为全区唯一的试点村,必须率先启动网格化建设,为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效应,市公安局驻村工作5/22组与村委会一道一方面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外地及本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经验;另一方面,请市、区、镇三级政法委具体负责领导到我村实地指导工作。通过各方面努力,截止目前,我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确立了“四全四有”的网格化工作目标,即:社情民意全摸清,矛盾纠纷全排查,公共服务全方位,困难群体全关注;治安有人管,矛盾有人解,难有人帮,服务有人办。二是科学划分网格,将全村科学划分为8个网格,选配8名网格员,成立了成员达13名的村网格管理机构;三是长期聘用1名大学生为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每月工资1200元),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四是搭建了高标准的村网格化信息平台。《荆门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规定: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配备标准是“五个一”即:一台专用电脑、一个打印机、一个社管服务查询终端等设备、网格员和网格信息管理员人手配备一部采集信息的社管通、一个视频监控室。示范村还要建立2-3个高清视频探头。目前,我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除规定的“五个一”标准外,还配备了一个55英寸的液晶电视机、一个高清存储机、一个办公平台、一个档案柜、一套办公桌椅、一个服务群众资料存放架,一套管理制度,达到了“十一个一”的标准。三、示范带头,服务群众。2月21日下午,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付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龚德湘到我村检查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工作。他在检查去年“新三万”活动市公安局驻付集村工作组为该6/22村7组兴办实事——打了两口深水井的“自选动作”后,对这次新“三万”活动“规定动作”——网格化建设作出指示,他要求,驻村工作组要将运用网格化手段作为市公安局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示范点工作不能平推,要务实创新,从农村实际出发,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化要达到的实际工作目标,确定网格员和村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建立网格化运行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网格化接地气、得民心、出实效。为此,驻村工作组与村委会一道自我加压,在全面建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基础上,还制作出“两册两卡”,即,《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手册》、《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宣传手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采集(受理)信息明白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服务承诺卡》,让管理站工作人员明白自身的职责和任务、工作纪律以及工作规范等;让广大群众明白开展网格化的好处和服务的项目以及如何配合村管理站工作人员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2月27日,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与村委会一道对网格员和网格化信息管理员进行了第一次业务培训会。会上,全村网格员喊出了“把困难交给我,把满意带回家”的口号,纷纷表示,将组建网络服务团队,定期上门采集(受理)群众诉求和各类案件线索反映,解疑释惑,扶贫帮困,排忧解难,预防隐患,满足您的多样化需求。自工作站运行以来,网格员共采集各类信息10余条,如发生在本村的2起民事纠纷均因上报及时,村委会均妥善处置,有力地促进了平安付集创建活动。7/22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第三篇】做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名干部,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深感到目前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宅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民不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违法私建住宅;二是个别村干部擅自越权乱批宅基地。上述问题虽都能被基层执法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采取各种方式全力制止,但收效不明显。尤其是村委会在国土部门下达了处罚决定后,仍我行我素顶风违法批地。由于是村民自治组织,各级政府都对此无能为力。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等法律程序改造后,违法建筑也都基本形成,再实施强拆也很困难。并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这样就形成了违法占地的恶性循环。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村民和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个别村干部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原因,还有就是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指标严重不足的原因。近几年来,我县大部分村均无宅基地指标,只是时间不等,短的三、五年,长的近十年,沙城镇的个别村近10年来批过宅基地,而这几年每年各村都有部分适龄青年结婚生子,而且还有一些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都迫切需要解决宅基地问题,也都曾向村委会提出过申请。但由于近几年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指标十分紧缺。每年有限的指标不能满足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也就更顾及不到农宅用地问题了。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安居则是自下而上的重要方面。老百姓多年8/22的合法申请始终不能得到批准,于是他们中的部分人就采取了违法占地的错误行为。村干部们则以解决村民住宅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批准建设村民住宅,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其它动机。目前,有法不责众之势。即使将所有违法占地逐一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法院也很难执行,甚至会引发群众与执法部门的冲突,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农宅用地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站在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研究解决农宅用地问题。对此,我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加以解决:1、建立农宅申请、审批和集中统一建设农宅的长效机制。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随时申请并随时审批。为节约土地,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根据申请户数,集中统一建设村民住宅楼,以确保广大农民对安居的需要。2、对农宅用地应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所有建设用地中,农宅用地是生存的需要,而其它建设项目用地则是发展的需要。生存需要应优先于发展需要。而且农村土地本来就属于村集体所有,理应优先安排村集体用地特别是农宅用地。3、建设项目用地应与农宅用地指标区分开来。以避免因建设项目用地紧张而随意挤占农宅用地指标,以确保农宅用地依法有序利用和社会稳定和谐。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第四篇】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9/22(一)农村住房建设缺乏规划引导,布局零乱。长期以来,对农村规划投入少,农村规划进展缓慢。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由于缺乏村镇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之中,出现“只见新屋,不见新村”的现象。(二)农村“一户一宅”制度难以贯彻落实,出现“一户二宅”、“一户多宅”现象。自治区对农民宅基地虽然有具体规定。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正确引导和管理,再加上采用的是无偿、无期限的使用制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乱占、多占现象严重,普遍出现了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和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任意建房,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出现“一户二宅”、“一户多宅”现象。(三)宅基地转让受现行法律法规限制,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进行转让。但从现在请款情况看,除了本行政村内相邻户间的调剂和父母与子女间因分家析产以及农户经批准后因客观原因由村委重新安排而发生的流转外,没有其他形式的流转
本文标题:宅基地管理工作汇报范例【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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