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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9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范例精选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范例精选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城市形象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管理的规定,市局要求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出租汽车管理的重要性。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出租汽车管理状况将直接反映我市的对外形象和城市管理的水平。近年来,乘客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出租汽车投诉不断增加。加强出租汽车管理,对于从源头上维护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实行出租汽车管理责任制。出租汽车日常管理工作由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负责,一、二中队协助管理。每天要依法开展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乘客投诉,要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夜间乘客投诉、处理,白天上班后移交给三中队。三、对出租汽车存在的下列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好文供参考!2/91、未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的;2、不使用计价器的;3、未按照计价器计价收费的;4、不使用、不出具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费发票的;5、未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的;6、未经乘客同意,随意搭载其他乘客的;7、无故拒载的;8、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人员驾驶的;9、未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出租汽车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10、使用未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计价器的;11、未固定装置、未按规定使用顶灯和显示空车待租等客运服务设施的;12、未在车身明显部位标设经营者全称及投诉电话,张贴标价牌的;13、未携带营运证正本,未在车前挡风玻璃处张贴营运证副本的;14、未随车携带客运服务资格证件的;15、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档案和违法档案。三中队要对每一位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详细记录,一、二中队每周将查处情况汇总后交三中队归档,三中队将每周工作情况好文供参考!3/9汇总后分别报送行政执法股、分管局长和局长。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依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篇】关注部分规定与新需求脱节据了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原建设部、公安部批准,自1998年2月施行,涉及城市出租汽车的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办法》要求,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应符合相应资质,经营者以及驾驶员在服务中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出租车服务中产生的投诉和纠纷进行明确规定。18年来,我国城市交通环境经历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随着交通拥堵加剧及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发展,这部规章不时引发争议,如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内容,层层转包之下,就成为“份子钱”源头之一,深受公众诟病。由于该政策提到经营权可以“买卖”,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出租车行业才出现了天价“牌照费”等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牌照费”的存在是出租车“份子钱”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此外,该《办法》的部分规定,更与网络约车等新需求脱节。如该办法只规定了“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好文供参考!4/9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目前显然已经涵盖不了近两年流行的网络约车方式。多年来沦为“僵尸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浩向记者介绍,2008年大部制改革之前,指导城市客运发展的职责归属于原建设部,《办法》也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但出租汽车管理又是地方事权,各地根据出租汽车发展的实际,在体制上或交给交通部门、或交给建设部门进行管理,各地城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地方出租管理办法。实践上,该办法在出租汽车管理上发挥的作用有限。随着交通运输部2008年3月23日正式挂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出多门”局面自应告终。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即业内所说的16号令),9月30日以交通运输部令公布,2015年元旦施行。该规定规范出租汽车服务经营权管理、新增了预约出租汽车、强化了出租汽车服务等内容。由此“住建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为业界口中“僵尸办法”。然而“份子钱”争议表明,尽管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施行,但类似于“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规章并未全“僵”。现实层面上,如何让“被废止”文件彻底报废,考验着城市管理部门。追问好文供参考!5/9意在为出租车改革做准备?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存在打车难、服务质量不高、群众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行业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2015年,交通部制定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目前两文件还在修改阶段,争取尽快出台。此次《办法》废止,与两个文件的出台有怎样的关系呢?王浩认为,原建设部出台的《办法》,应在职责调整或交通运输部出台新的部令时及时废止。交通运输部16号令后,为各地进行出租车管理提供新的法律依据,《办法》原有的作用基本丧失。考虑文件的废除有一定程序和周期性,此次住建部和公安部废除《办法》,应属于程序性的文件废止,“与两个文件出台关系不太大”。“份子钱”“牌照费”如何改?记者注意到,交通部的16号令首次提出了出租车经营权需设定期限。“出租车经营权由无限期改为有限期,这是很大的进步。”王浩表示,出租车企业从各地交通管理机构获得经营权后,无限期使用,这可能使得企业长期依此收取承包费,进而造成竞争力不足、服务意识差。好文供参考!6/9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篇】《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18年后结束了历史使命。3月21日上午,在住建部官方网站上,住建部联合公安部发文宣布,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的决定》。《办法》是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规章。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的加剧和公共出行方式的发展,近几年,这项规章中的一些具体规定,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其中,关于“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也就是老百姓口中俗称的“份子钱”,最为出租车司机所诟病。另外,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3月23日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挂牌。此后,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职能也被归入交通运输部的管辖范围。2014年交通运输部起草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办法》早已名存实亡。这则旧办法的废止,让许多人对出租车改革这一社会热点话题有了新的期待。自3月21日相关消息发出后,传统媒体报道量迅速膨胀,并于次日达到传播高峰,随后报道热度开始滑落。监测期内,传播曲线仅出现一次高峰,持续期较短,符合该类新闻的一般好文供参考!7/9传播规律。截至3月29日24时,传统媒体相关报道量达到3024篇,整体热度偏高。从舆论态度来看,由于该新闻触及近期社会热点话题,引发大量媒体及网民评论,评论类文章占据总体报道量近50%比例。多数评论对住建部这一废止举动持肯定态度,但也普遍认为相关部门还应在出租车改革方面作出更多尝试。有媒体表示,这次废止决定,从程序上看,是清理打架规章、理顺管理体制的重要步骤,但对中国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来说,意味着移除了一个陈旧的、不适应新技术的政策障碍,也为深化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带来更多腾挪空间。不过,多数舆论也表示,既然《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早已不再执行,那么其废止对于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便不会太过明显。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旧的《办法》中俗称的“份子钱”相关规定被废止,但由于“份子钱”的面比较广,包括驾驶员承包一辆车的承包费、车辆的保险费、个人的保险费、出租车企业的管理费等,因此,即使取消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份子钱”也会存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篇】一、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章,推进依法行政2012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好文供参考!8/9政实施纲要》,按照市建设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为依据,制订和完善我市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公共汽车管理规范、出租汽车及公交车服务考核制度等,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完善和推进城市客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完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印发行业规范管理手册,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公交车、出租汽车司机进行学习培训,促使全行业从业人员熟知和掌握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贯彻执行和落实到位。同时,我们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导公交、出租汽车司机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三、加快城市公交发展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从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城市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公交与市民生活生产息息相关,与能源资源的节约密切联系。加好文供参考!9/9快公交发展,构建高效优质和完善的公交服务体系,充分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求,对构建和谐社会与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我处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断提升公交出行分担率,开通到市区附近旅游休闲景点的公交线路,在方便广大市民出行的同时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四、进一步落实责任,保持行业稳定2012年城市客运行业稳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排查行业不稳定隐患,发现不稳定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处理;三是加强正面宣传,要按照上级部门和政府的统一口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有效手段,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关心从业人员疾苦,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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