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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委〔2010〕4号关于印发《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社区“安全、健康、和谐”持续发展。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参照兄弟县、市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制定了《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附:《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县政府办。2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公众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和谐社区”、“平安示范社区”、“文明社区”等建设紧密结合,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二、总体目标通过广泛宣传,在村(居)中确立安全社区的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水平和伤害预防水平,使全县各社区内公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减少,公共安全体系作用充分发挥。(一)制定和推行《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2010年在海安镇、城东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县全面推行,确保年内有1-2个社区通过市级验收。到2011年底,县级安全社区达到全县社区的30%。3(二)积极争创国家级安全社区,力争到2011年,全县创建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安全社区不少于2个。三、实施步骤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拟采取创建标准从高要求、从实制定,县、镇两级同步启动,创建层次并行推进,力争尽早、尽多的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创建试点、全面推进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2月-2010年3月)一是做好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制定下发《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层层动员部署;二是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等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三是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四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二)创建试点阶段(2010年4月-2011年4月)一是在海安镇选择2个社区、城东镇选择1个社区先行启动创建安全社区的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指导和交4流平台,召开全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推进会,总体指导各试点社区创建工作。定期开展试点社区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促进各试点社区间经验和信息共享。三是加强试点社区基础管理。四是验收命名县级安全社区。凡符合《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的试点社区,经申请并由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的,命名为县级安全社区。五是促进县级安全社区逐步升级。县级安全社区建设是创建市级、国家级安全社区的初级阶段。凡被命名为县级安全社区,经次年复审合格,并达到《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逐个向市局、国家安监总局申报,并由国家安监总局组织评定认可为国家级安全社区。(三)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起,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推进,每年分批启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达到总体目标。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是搞好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经研究,成立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孙进基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仲伟平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童明昆任副组长,县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安监局、建设局、城管局、财政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妇联、团市委、消5防支队的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社区创建日常工作,由县安监局苏静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各镇也应建立安全社区创建的领导组织网络,由安委办负责牵头和协调具体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发动社区内的各方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二)因地制宜,制定各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各镇安委会要围绕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1)和《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见附件2),在摸清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点控制的危险源,掌握社区人群伤害的趋势与分布特点,明确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目标,认真制定本辖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各镇《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要具体、量化、可行,可操作性要强,便于考核、评审、验收。(三)完善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安全社区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科学性、广泛实践性,涉及区域诸多方面,社区与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的保证措施,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安全社区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安全社区投入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应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用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6投入;同时,要广泛发动社区各界,支持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投入,以形成镇、街道、社区各界多元化筹资投入机制,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安全促进评估机制。根据安全社区建设的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针对安全社区建设计划和干预项目的考核评估机制。三是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咨询服务机制。集合社区内外的人才资源,聘请热心安全社区建设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建立专家型志愿者队伍,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在科学指导下拓宽领域、快速发展。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实施时间长,需持续1-2年才能达到评定条件。其中,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时间更长,一般至少要3年时间。经评定认可后,还需要坚持持续改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长效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保障运行持续有效。(四)强化宣传,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和居民的安全素质。各镇、街道要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例如,文艺演出、体育活动、联谊活动、知识竞赛、媒体、网络、社区宣传栏、安全提示、社区咨询、实物演示、发放宣传品、社区志愿者活动等,搭建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科学素质、安全意7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将安全社区的理念渗透到社区单位和居民。(五)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考核督查。各镇、街道要从优化安全基础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海安”的高度,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辖区内创建安全社区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工作,广泛动员社区内的单位、居民共同参与伤害预防及安全促进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全县安全社区创建情况,加强对各镇、街道创建安全社区的日常工作情况的督查,并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日常考核的内容,记入评分档案。县安委会将成立由专家组成的海安县安全社区评审验收组,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对各镇、街道初评推荐的安全社区逐个进行评价审核。对达到《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的社区,授予“海安县安全社区”荣誉称号。县安委会将根据各镇获得“海安县安全社区”数量进行加权评分,并作为各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附件:1、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见安监局网站)2、《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暂行)3、海安县创建安全社区审批表8附件2:海安县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暂行)一、成立一个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认真组织、协调、履行社区内各项安全事务。二、对社区内外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和项目。重点是针对本社区弱势群体、高风险环境的伤害预防的工作计划和项目。三、建立危险源普查、评价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各类场所、环境、设施和活动中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四、制定本社区长期安全建设目标及伤害预防短期安全建设计划、保障措施,持续推进社区安全建设,内容主要有:1、消防安全。如:防火知识普及;火灾与爆炸预防;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危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火灾抢险救援与逃生等。2、工作场所安全。如: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电气、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安全;建筑工程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93、公共场所安全。如:火灾、食品中毒、避免拥挤踩踏;预防传染病;预防中毒;环境安全。4、家居安全。如:家庭火灾预防;家庭触电预防;食物中毒预防;煤气中毒预防;室内污染预防;烧伤和烫伤预防;家庭用品、用药安全;家庭防盗;家庭暴力预防;急救和逃生等。5、交通安全。如:广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完善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各类车辆驾驶员安全;乘车安全;道口安全;交通安全标志、标识、警示等。6、学校安全。如:学校宿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教室安全;实验室安全;体育活动安全;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网络交友安全;预防校园吸毒、预防校园暴力;开展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等。7、老年人安全。如:居家安全(用电、用气、防火安全);跌倒预防;交通安全;自杀预防;空巢老人关杯;精神心理健康;用药安全、病患者关注等。8、涉水安全。如:游泳安全;天然水域安全;饮用水安全等。9、儿童安全。如:幼儿园安全;交通安全;居家安全;户外安全;游泳安全;玩具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家庭暴力预防等。10、体育运动安全。如: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地安全;运动过程安全等。11、社会治安。如:化解矛盾纠纷;综治帮教;流动人员犯罪;杜绝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安全等。1012、防灾减灾和环境安全。如:防汛防台(包括其它意外的灾情发生)工作制度落实措施;住宅小区、道路排水;检查消除高处坠物;做好对受灾居民援助、救济措施;小区环境卫生整洁,行走安全,防跌防滑;不断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等。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抢险自救能力,各类伤害事故持续下降,各项安全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环境日益优化。六、社区应建立事故和隐患的信息交流机制和全员参与机制。建立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全员参与率。七、社区内的楼院、道路及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商业、企业及驻社区单位等)要符合消防救灾规定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八、有记录本社区发生安全事故及其原因的制度,通过调查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切实改善社区安全薄弱环节,全方位持续不断地提高社区安全工作水平。九、有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的工作方法。通过文件资料、媒体报道、图片记录、摄相录音、宣传标语、展览牌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对创建安全社区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记录、宣传和归档。十、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11附件3:海安县创建安全社区审批表镇、街道:年月日单位名称拟申报安全社区名称对照创建条件,简述本社区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内容及成效:12镇安委办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海安县安委办审核意见(专家评审)(盖章)年月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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