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XXXX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201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2010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按照大教育、大培训的要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力推进以“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一、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一)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安全培训体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企业、机构“三位一体”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深化安全培训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基础工作。(二)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课题的研究和专题规划的编制,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三)进一步完善规章标准。尽快出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特种作业范围;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制定修订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四)落实安全培训责任。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专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培训管理,加大培训投入,严格执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利用媒体、网络或现场会、座谈会,总结推广安全培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自觉性。严格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培训责任,保证培训质量。二、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进全员安全培训(五)进一步强化依法培训考核。依法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确保“三项岗位人员”3年内100%持证上岗。严格各类安全培训证书的管理,继续实施全国统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制度。(六)实施企业班组培训工程。以班组长和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研究制定做好工矿商贸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开展班组内部培训,确保员工做到应知应会。继续实施煤矿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新进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七)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11号),继续抓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19号)的落实,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工矿商贸企业中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送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就业准入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就业、职业技能等培训结合进行,统一考核,分别发证,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三、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八)继续实施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工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09-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办好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长、县长以及市(地)、县(市)级安全监管局局长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研究班。按照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办好市(地)分管副市长(专员)和市(地)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培训班,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县(市)分管领导以及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进行专题培训,确保3年内把市(地)、县(市)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监管局局长轮训一遍。(九)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安全监管局、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市(地)、县(市)级安全监管局的原则,分级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新法规、新标准、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培训,确保2012年实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率达10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继续做好相关业务专题培训的同时,重点办好每月1次的视频专题讲座,并延伸到市(地)、县(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十)进一步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和推行干部自主选学,扩大干部在培训中的选择权,满足干部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改进培训经费管理,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干部走”等制度。完善培训学时累计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将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新任职干部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尽快补课。四、创新培训手段和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一)规范培训内容。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完善培训课程设计,更新培训内容,做到培训内容规范化,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二)改进培训方式。在坚持和完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不同学员的特点,灵活运用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方法开展培训,做到培训方式多样化,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十三)创新培训手段。推广视频专题讲座,逐步推行远程教育培训。加强国际合作培训。开发建立网络培训课堂,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开展在线学习、网络教育,做到培训手段现代化,适应培训发展新趋势。五、加强培训基础工作,推进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十四)加强培训机构、师资和教材建设。继续做好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复审工作,加强培训效果评估,建立一批安全培训示范基地,推进培训机构正规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师资库,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继续开展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特别是在职中青年教师的培训,不断充实新知识新理念,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研究制定教材编写规划,统筹教材编写。突出案例特色,开发适用于不同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教材,重点做好企业班组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十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行计算机考核管理,逐步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库建设和配套软件开发工作,并向全国推广。继续做好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六、积极推进安全学科建设,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十六)落实安全人才培养措施。协调教育部及有关高校,采取对口单招、奖助学金倾斜和校企联合等措施,进一步扩大矿业、化工等院校主体专业招生规模;推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变招工为招生,为高危行业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十七)继续加强安全工程学科建设。抓好“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申报工作。继续做好安全工程专业认证、本科教育教材开发、安全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以及相关课题研究等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安全人才培养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安全人才现状,研究“人才兴安”相关政策措施。(十八)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的立法及其配套规章建设工作。召开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推动各地加快组织实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进一步发挥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做好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加强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推进注册管理信息化建设。尽快研究实施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本文标题:XXXX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506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