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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大学生创新创业方案(通用8篇)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方案(通用8篇)”,欢迎参考下载与收藏。大学生创新创业方案【第一篇】为了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创业、参与创业、实现创业,我们本着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业能力、提升我院学生的创业竞争力,拟在学院内举办首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力求通过这一平台,使同学们学习到更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创业技能,激发创业热情。同时也为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展现我校的和谐校园、魅力校园。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激发创业热情、弘扬创业精神。主办单位:共青团xx警安职业学院xx警安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承办单位:xx警安职业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赞助单位:xxxx。xx警安职业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2/50初赛时间20xx年5月中旬。复赛时间20xx年5月底。决赛时间20xx年6月中旬。具有较强实践性的创业创意、产品开发、服务开发、生产经营计划等(包括工业、商业、加工业、服务业、农业、手工业等领域)。1、参赛公司和个人模拟资金200万(可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或公司的运转资金)。大学生创新创业方案【第二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晋政发〔2023〕49号)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新要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促进经济增长“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搭建创新创业转化孵化平台,构架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形成想创、会创、能创、齐创的生动局面,实现新增长、扩大新就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节奏、高速度、超常规发展。3/50力争到2023年,全市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向大众转变,创新创业载体从重点布局向全面建设转变,初步实现以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全市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达到10家,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各县市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专利申请量达到680件。1.培育各类众创空间。综合运用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贯彻落实长政办发[2023]91号文《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发展一批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和特点,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特点的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等新型众创空间载体。加快以降低成本为重要内容的创业场所建设,不断增加小微企业载体空间和补贴面积,积极盘活闲置商业用地、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等低成本载体资源,加快权属登记,为企业个人房屋租赁提供便利,为闲置房屋融资提供条件。对于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进行创业的,在办理房屋租赁、交易、抵押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充分发4/50挥行业领军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化孵化器和平台,推动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引导和支持大型企业利用现有国家及省级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创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各级创业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增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建立免费宽带、低价工位、免费开发工具和公共软件使用的新模式,探索众创空间运行的新机制。积极落实省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方案,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局)。2.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按照科研开发、军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分类建立动态调整的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库,实施一批重大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军民产品标准相互转化,将我市军工标准纳入长治市质量奖励范围,加大对转化为民用标准的支持力度,完善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实现军民企业在产品上的融合。以我市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加强与军工科研机构合作,实现军民企业在人才、技术上的融合。加强军民企业技术交流合5/50作和互联互通,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军民企业在信息服务上的融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3.加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2023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1个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型城市要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任务),并积极申报省级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争取省级创业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4.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好国家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以整合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为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查询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的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各类市场主体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资质许可等即时信息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目标,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竞争、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据6/5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串通招投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协助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查处损害竞争、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行为。积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护航”专项行动等契机,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侵权假冒、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多部门共同协调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提供良好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科技局)。5.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进一步深化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试行更多证照合一的登记模式。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工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逐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努力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减少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自主决定经营事项,推进创业企业注册自主商标,大力实施品牌兴市战略,加快“品牌兴市、品牌兴企”、“品牌富民”建设步伐。(责任单位:7/50市工商局)。6.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继续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备案、两报送”制度,切实提高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含金量”,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妨碍创业发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督促行政部门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两单两图”,严惩滥用权力。(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直相关部门)。7.提高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在扣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后,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给予奖励,其余部分可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团队引进建设、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财政资助的科研创新发展类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经单位批准后,可带科研项目、成果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3年内保留8/50基本待遇、人事关系及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可兼职从事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合法股权或薪资。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至少60%以上归成果完成人及团队所有。以专利权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最高可达7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8.引导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积极组织和鼓励各高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形式,提高大学毕业生创业技能。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专项活动,举办各类大学生竞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创业能力。实施“长治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对18-35岁创业青年经评审后提供免利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配备专家导师;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各县(市、区)及长治高新区依托重点产业园区至少建立1个大学生创业园;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为创客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并对创业基地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于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晋政办发〔2023〕40号文件精神予以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七补一贷”创业扶持政策。在高校或地方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器)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一批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9/50局、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9.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创业创新。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海外人才、留学人员和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山西省“百人计划”的人才带项目来我市创业工作,在国内首次落地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来我市工作的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长治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创业资金资助,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解决好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为其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人才或团队家属有就业愿望的,在政策允许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本人就业意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学校就读。有落户要求的,即报即批。认真落实扩大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吸引海外人才来长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外侨文旅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10.鼓励农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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