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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安全检查导则(试行)1总则1.1为确保云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云南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导则。1.2安全检查应与《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输电网安全性评价》等安全性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安全检查要作为安全性评价工作常态化的体现,做到安全检查活动与安全性评价查评工作的过程、方法和目的有机结合,与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从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各个环节,从管理、设备、环境、人员等各个方面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一般以2年为一个周期,在此周期内,各单位应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和云南电网公司的有关要求,在安全检查活动中贯穿开展好安全性评价活动,做好本单位安全性评价的自评工作及复评的相关工作。需专家组查评的,向农电资产管理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农电资产管理分公司组织、安排进行专家查评工作。1.3本导则规定了安全检查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准备、自查、抽查、互查、整改及总结等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农电资产管理分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对各县级供电企业进行安全自查、抽查工作,要求在12月下旬前完成。各县级供电企业对此项工作应做出总结,并将书面检查总结(含电子文档)报农电资产管理分公司。各供电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检查导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县级供电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4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云南电网公司鼓励和倡导通过安全性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性评价重在整改。各单位应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分析评估,制订、落实整改计划,责任到人。1.5评价工作考核应坚持“三不挂钩”原则,即评价结果不与奖金挂钩、不与评比挂钩、不与领导班子业绩挂钩,只对是否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是否及时、全面完成整改计划进行考核。1.6本导则适用于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内全资、控股及代管的县级供电企业(简称县级供电企业)及其所管辖的变电站、输电线路、发电厂(站),包括由县级供电企业直接调度管辖、通过并网协议调度管辖以及委托县级供电企业管辖的变电站、输电线路、发电厂,包括签定了管理协议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2编制依据2.1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2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以及《输电网安全性评价标准》等相关规定。2.3云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制度。2.4集团公司颁发的《云南电网调度运行规程》以及各供电、电力建设单位、各县级供电企业有关现场专业技术、运行和检修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规程等。3安全检查准备阶段3.1各单位按照与管辖的供电局签订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确定本单位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每年初由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及基层单位,拟定安全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3.2将确保本年度电网安全、农村安全用电、稳定运行措施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有倾向性的问题,事故、障碍暴露的主要问题以及上年度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列为本年度安全检查的重点。3.3各单位安监部门根据上述确定的内容,根据本年度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经生技、调度、工程建设、输变配运行、检修、维护等相关专业技术部门补充修改并会签后,由安监部门负责上报企业分管领导批准。3.4每年各单位安全检查以《关于开展××××年度××安全检查通知》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一般可由本单位安监部门起草。文件内容包括:成立××单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定工作内容和各单位自查及检查组抽查的计划安排;《×××单位××安全检查自查重点项目表》(含补充内容)等。领导小组人员由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安监、生技、工程建设、工会、保卫等部门以及调度、输变配运行、检修、维护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人员有安监、生技、调度、工程建设、工会、保卫以及调度、输变配运行、检修、维护等单位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5各单位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收到企业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要求的内容、时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本基层当前的安全生产情况,立即在一周内制定计划,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向所属班组(站)安排、布置,将检查内容和重点分级、分层落实。各班组应根据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的计划,立即根据本班组专业工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班组具体实施计划任务,并落实到个人,开展检查活动。4自查阶段4.1各单位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应建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分管领导、安全专责及有关专责人参加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4.2各单位及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领导和运行、检修维护人员对安全检查应高度重视。对有关运行和检修人员进行动员和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了解本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地位和任务,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认真开展自查活动。4.3安全检查首先在各部室、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内部开展自查,自查内容按照《××××单位××安全检查项目表》及补充内容逐项进行,力求量化,贯彻边检查边整改原则,做到准备有计划,自查有要求,整改有记录,结束有总结。编制的检查提纲、检查项目、设备卡片等力求有可操作性,书面记录应有签名。4.4自查工作须结合季节特点,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按期保质地完成设备计划检修和新设备投运工作。4.5自查工作要发动全体员工,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结合部门和班组实际,开展防人身、防电网、防设备事故和防止全站停电事故以及防止电气误操作等安全检查活动。4.6自查工作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和分层分级整改的原则,不得推诿。班组、基层范围没有条件解决的,应拟定出整改建议,及时上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和隐患,有关领导和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尽快治理,同时要制定在未解决之前的临时应急预案,报各供电(电业)局农电部门备案。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应汇总班组检查及整改情况,在10日内整理出检查发现问题及其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反馈班组监督整改,并将整改措施、计划以及未能解决问题的整改建议上报本企业安监部门。5抽查阶段5.1各县级供电企业自查结束、上报后,由各供电局制定抽查的计划,确定抽查对象及日期,抽查工作一般在5~30天内完成。农电资产管理分公司将根据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参加抽查。5.2由供电局确定参加检查的局领导、农电、生技、安监、工程建设以、调度、县公司等部门的有关人员成立检查小组。按本导则“3.4”款的计划对相关基层的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抽查。5.3安全检查按照设备和专业分为若干个检查小组,被查单位应推荐配合人员,为检查组核查资料、现场检查等进行积极配合。5.4被抽查单位应事先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其内容应符合本导则和有关文件通知的内容。5.5现场检查原则上按照下列程序进行:5.5.1听取被查单位分管领导汇报,根据汇报情况检查人员进行提问,被查单位负责解答。5.5.2检查人员应本着严谨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根据检查项目表和各专业检查要求,仔细、认真地进行抽查。5.5.3检查组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职工座谈会或采用书面调查形式,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5.5.4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反馈给被查单位,并书面报企业安监部门。5.5.5由被查单位分管领导对检查情况进行表态发言,然后由检查组领导对本次抽查进行小结。6整改和总结6.1企业安监部门在汇总各基层(所、队、车间或工区)检查情况以及抽查阶段情况后,在10日内由分管副领导或总工主持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费用、明确各个具体项目的完成期限、责任人(或部门)和检查人,以文件形式引发执行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6.2被查单位收到上述整改通知,应立即组织专题研究,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期限的“三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整改计划需在一周内以文件形式上报局相关部门。6.3整改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一个半月内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如果确实不能按期完成,应以书面形式正式上报说明原因,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确保隐患处于受控状态。6.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由检查组提出进行复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安监部门安排计划进行,复查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5对安全检查实行跟踪监督、闭环管理。各部门、单位都要认真地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安监部门。班组站、基层、企业应分别在每周、每月和每季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加以检查、考核,除事先报请上级认可的项目外,凡未按期完成整改者,必须严加考核。6.6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应纳入本年度或下年度大修、更新、改造和反事故措施计划中。6.7各县级供电企业在完成安全检查后一周内上报供电(电业)局农电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存在、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逐条记录、上报。6.8在安全检查发现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问题和隐患、不是由本单位所引起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尽快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并报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备案。6.9供电(电业)局农电部门汇总后在二周内上报农电资产管理分公司。7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7.1一般内容和要求7.1.1各级第一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7.1.2检查各级领导和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条例、规程及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逐条对照,要克服和纠正对安全工作只作一般表面号召的做法,使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五同时”。各级领导要层层把关、处处从严要求,提高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自觉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把安全日活动、安全大检查、执行“两措”、安全教育等工作有效地开展起来。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分级控制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否开展定期安全分析活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与完善;是否建立设备台帐及其执行情况;安全日、班前(后)会、安规考试、安全网络组织和安全培训等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安监部门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开展是否有足够的力度和深度;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对近期发生的各种事故、障碍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7.1.3检查各项规程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检查“两票三制”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误操作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票执行中签发、许可、现场开工、工作中监护、转移、终结和管理等环节。检查验电、挂接地线规定的执行情况,通过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抵制无票工作、无人监护工作和在电气设备上不验电、不挂接地线工作的现象发生。检查操作票执行中是否按操作监护制执行?逐条对照操作监护制,找漏洞。坚决抵制无票操作和无人监护操作,把好操作关,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检查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想、运行分析、交接班制度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定期维护、试验、切换、巡回检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安全工器具是否配齐,是否正确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且试验记录是否齐全。检查生产现场的坑、孔、洞、井、楼梯、平台的盖板、栏杆、护板等是否欠缺、坏损。检查各种保护网、防护罩、信号和指示、保险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完整可靠。检查各种安全警告牌、表示牌、设备命名等是否齐全?是否正确使用。7.1.4查当年“两措”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查“三不放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查上次安全大检查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7.1.5按照《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报送的情况。及时分析所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并按时上报事故统计报表情况。7.1.6主变绝缘监督开展情况,最近两次预防性试验报告及油色谱数据报告;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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