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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目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两个主体责任,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及以上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事故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05~2009年,全国年均发生水上交通事故418件,死亡382人,沉船243艘,直接经济损失4.4亿元;全国道路运输年均事故数33.2万起,死亡7.8万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2.8件;全国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年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8起,年均死亡162人。(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1、现状近年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应急队伍和装备设施的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初步适应交通运输发展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法规和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交通运输部已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应急预案,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港口法》等国家安全生产和应急法律,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标准规范和预案体系建设。●水路方面,颁布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法规以及《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等规章;●公路方面,颁布了《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规章;●建设施工方面,颁布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城市客运方面,主要有原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同时,交通运输部加强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陆续研究制定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主要有《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等。各地也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国家、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近日,交通运输部颁发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2)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应急办)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并承担公路水路行业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其他各司局和搜救中心承担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置了相应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处室,具体负责所辖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水路方面,交通运输部在全国沿海、长江、黑龙江干线设置了直属海事机构,;地方政府设置了27个省级地方海事机构。交通运输部设立了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长江干线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有关管理工作;各地成立了港航管理机构,负责其他水域港口、航道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国家建立了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地市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了搜救分中心。国家在沿海设置了6个直属救助、打捞局和4个救助飞行队。●公路方面,各级地方政府设置了公路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国、省、市、县四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其他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垂直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2009年军队和武警交通部队正式纳入国家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城市客运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均设立了相应机构,负责城市客运安全和应急工作。●建设施工方面,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加强本辖区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制定了事故快报和统计分析制度,行业监管体系和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与应急相关法规政策,履行职能,加大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3)人员队伍初具规模●水路方面,直属海事系统共有25000多人,直属救捞系统共有8000多人,直属航道部门9000多人,直属航运公安2700多人,另在部分港口和海事部门建立有公安队伍。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和港航企业建立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队伍,水上社会救助力量初具规模。●公路方面,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企业多数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初步建立了专兼结合的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工程建设方面,全国已初步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专业结构基本配套、以技术骨干为主的交通建设安全管理和监理专业队伍。至2008年,我国具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共计770家,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数量约有5.1万名。●城市客运方面,全国多数城市公共客运、地铁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组建了由安检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队伍。●(4)装备设施建设明显加强●水路方面,直属海事、救捞系统拥有各类监管救助打捞船艇900多艘、直升飞机17架、码头(基地)220多处、机场1个、起降点6个,在沿海和长江干线建设了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14个,立体监管救助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已建成38个重点水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沿海近岸和长江干线通信系统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本实现连续覆盖,船舶远程识别系统(LRIT)已投入运行,海事卫星地面站和搜救卫星任务中心已改造升级,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应急平台基本建成,水上监管救助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各级港航管理机构、水运企业也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防洪、防台和防污染装备和物资。●公路方面,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省以地(市、州)、县为单位,依托成建制的专业运输企业,结合交通战备管理体系组建了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形成了由33000多辆运输车辆(约21万载重吨)应急可动员运力。部分省市依托客运站、货运站、物流园区等场站建立了应急运输集结点。部分地区为加强对保障车辆的动态监管和适时调度,建设了运政信息系统和道路运输GPS监控系统,具备了大型长途客车和危险品车辆监视能力,有效提高了车队的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能力。●城市客运方面,各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配套建设了防灾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还建设了数字枢纽系统、公交运营状态监测系统等,可基本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单一运输方式运行状态的监测。2、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的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生产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较为常见。特别是一些新进入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缺乏了解,法制观念较为淡薄,忽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与投入,导致建设项目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水平较低;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由于近年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产生了麻痹思想,轻视和弱化安全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安全第一”在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仍停留在口头上,而未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安全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事中”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集中检查以及“事后”的补救、处理上,对“事前”预防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艰巨性以及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综合治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三是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交通运输发展与城市及环境安全等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及对新形势下的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监督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内涵与要求等,缺乏深入研究和了解。●(2)法制建设滞后●总体而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含应急)方面的法规、标准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健全。●法规体系亟待完善。目前,交通运输行业缺乏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规。现有法规中对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明晰;安全生产和应急的内容较少,不具体,针对性不强;部分法规出台时间较早,时效性不强,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些法规相互矛盾,造成主管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有些法规没有配套规章制度,造成实际操作非常混乱等。城市客运方面安全生产的立法比较欠缺。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不健全,部分标准规范中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等级较低。●应急预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健全,尤其是城市客运方面的应急预案较为欠缺,缺少针对某些领域的专项应急预案。现有应急预案多数为应对突发事件的一般性文件,原则要求多,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3)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各地交通运输(港口、港航)主管部门在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差异性较大,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监管能力相差较大;有的地方由于编制、经费或人员等原因,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行政管理和执法相对薄弱,相关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现场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缺位、空白状态,尤其是农村交通运输、非水网地区的情况更为突出。●多头管理、交叉重叠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部、省、市、县四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没有很好地划分清楚,责权不明;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公安及消防、海事、质检、建设等部门的职责经常交叉,政出多门现象时有发生。多头管理既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又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而有些事项却又没人去管,造成监管真空。●应急预警机制不健全、指挥和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缺乏,应急社会力量动员调用机制不完善。●(4)安全监管人员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据了解,从事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少是从其他行业或部门、岗位上调整过来的,也有不少是从部队转业的。这部分人员之前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知识了解不多,又未接受相应培训,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随着交通运输的不断快速发展和用工制度改革,企业职工队伍结构改变,特别是农民合同工、临时施工人员大量增加,且频繁更替,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跟不上,导致部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与应急意识、技能较差,不适应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需要。●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亟需加强,能力亟待提高。●(5)安全应急投入不足和安全隐患较多●部分新建、改扩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没有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质安全性较差,为后续生产和管理埋下了安全隐患。●部分老旧码头、公路、站场、仓库、桥梁、隧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船舶、车辆等交通运输设备设施,落后、陈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未及时加以整改。●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城市生产、生活区相互交叉的状况,特别是一些危险品码头和库场、地铁、高架桥隧等,位于城区中心地带,对周边地区的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监管救助装备设施总量仍然不足、分布不均衡,特别是部分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设施装备配置存在大量空白。大型、专业化设施设备少,应对重大、特殊的灾害和事故能力弱。应急物资和运力储备不足、结构单一、布局不合理,社会应急资
本文标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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