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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0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提報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1第一章、背景說明……………………………………………………2第二章、執行狀況……………………………………………………3第三章、問題分析……………………………………………………14第肆章、政策研擬與對策……………………………………………17第五章、相關標準作業程序…………………………………………24一、災害預防………………………………………………………17二、緊急應變………………………………………………………28三、事後調查鑑定…………………………………………………50第六章、建置督導檢核機制及程序…………………………………62第七章、預期目標及未來願景………………………………………63附件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認可要點(草案)…………………………65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及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評定專業機構指定要點(草案)…………………………………………70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草案)……72大規模場所消防防護計畫範例………………………………………85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2第一章背景說明近年來交通、經濟之發展,建築材料、構法等技術之革新,新建築已具大型化,高層化及複合使用化特性,各式大型空間之建築物,因其場地、使用複雜及容留人數眾多,一但發生火災,往往造成生命財產重大威脅與損失;是使用防火建材、充實消防設備、煙控及逃生避難設備,強化建築物防火耐然,延滯火災擴大蔓延,及建築物警報系統設置、防火區劃設計、避難路徑規劃、滅火設備配置與使用及人員疏散之訓練,將可爭取救災先機,減少生命傷亡及財產損失。對於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等之避難安全管理,除建立全面性之建築防火設計概念,推動建築技術性能式法規,建築物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或建築物防火避難設計書及評定書之認可制度外,提升既存建築物之防災性能,對建築及消防安全檢查相關作為、火災搶救、災害調查鑑定因應措施等安全管理作業規範之建立,將災害損失降至最低。本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建築物避難安全管理作業:一、以火災為對象。二、以防火、耐火安全性及避難逃生為範圍。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3第二章執行狀況2.1災例回顧2.1.1台中中友百貨公司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火災案例(資料來源:台中市消防局第二大隊中友百貨搶救報告)1.火災概要:(1)地點: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一四七號C棟十三樓。(2)建築物構造:地上十五層、地下三層、鋼骨造之建築物。(3)報案:十三時三十五分。消防隊到達時間:十三時三十八分。火勢控制時間十三時四十八分。撲滅時間十三時五十三分。殘火處理時間十六時三十分。合計救災時間二小時五十五分。(4)人員傷亡:無。財物損失:估計約新台幣二十萬元。2.搶救經過:(1)臺中市消防局救災人員到場後,立即佈署水線並佔據水源,救災人員使用室內消防栓進行滅火,並利用連結送水口及十三樓消防栓箱二英吋半出水口佈署二線(以雙叉接頭進行分線)進行滅火。(2)信義21立即佈署於錦平街,並昇梯放水進行防護;文昌31亦於三民路火場正面昇梯進行警戒。(3)另由後續支援之西屯分隊、義消及現場中區分隊組成四個搜救隊,由十四樓往樓下逐層實施搜索。針對梯間、管道間、廁所及可能隱藏受困民眾之位置施以有效之人命搜救工作。(4)本局人員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火勢,且有效阻斷後方飛火可能造成之延燒,並立即組成搜救隊逐層搜索可能受困之民眾及可能隱藏管道間之殘火。3.安全設備動作情形:該棟建築內部在本次發生火警時所有安全設備均正常動作,包括:(1)自動撒水設備:十三樓部份(位於起火點處)正常動作。(2)防火區劃:防火鐵捲門均正常動作放下。(3)廣播系統:正常廣播(但廣播時該場所人員為避免造成大量群眾恐慌,警報系統動作時廣播為「消防演習」。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4(4)排煙系統:C棟部份均正常動作(梯間垂直及平面排煙),A、B棟部份由於有區劃區隔,雖有部份煙竄入,無妨礙逃生避難之虞。4.應變情形:(1)起火時百貨公司員工立即以滅火器進行滅火,發現無法控制時再改由一線室內消防栓進行滅火,但仍無法有效控制,隨即該場所人員撤出現場,並由後續到場消防人員接手進行搶救。(2)火警發生時立即疏散C棟十三樓所有人員。(3)隨即依防火管理避難疏散要領先行疏散十三至十五樓民眾,並陸續疏散九至十二樓之民眾。(4)因火勢迅速撲滅,因此並未再疏散C棟八樓以下及A、B棟之各樓層民眾。2.1.2台北市京華城百貨公司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火災案例(資料來源:本部消防署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台北市京華城百貨公司火災檢討及善後處理報告)1.火災概要:(1)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一三四號京華城百貨公司。(2)建築物構造:為地下八層、地上十二層之鋼骨結構建築物。(3)時間:1、報案: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十六時十八分。2、到達: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十六時二十分。3、撲滅: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十六時五十五分。(4)人員傷亡狀況:受傷一人。財物損失狀況:燒損三樓電氣室,四至十樓電氣室部分煙損,財物損失初步估計約三十萬元。2.搶救經過:(1)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十六時十八分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消防人車前往現場進行搶救,並通知警察局、台電公司派員配合處理;第一梯次人車於十六時二十分到達現場,局長並於十六時二十九分抵達現場進行指揮。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5(2)出動情形如下:1、第一梯次出動二十一輛:第二大隊八德分隊四輛(含雲梯車一輛)、松山分隊一輛、中崙分隊四輛(含雲梯車一輛)、信義分隊四輛(含雲梯車一輛)、安和分隊二輛(含雲梯車一輛)、金華分隊一輛,及第一大隊華山分隊五輛(含雲梯車一輛)。2、第二梯次出動八輛:第ㄧ大隊雙園分隊二輛及第三大隊松江分隊四輛(含雲梯車一輛)、建成分隊二輛。(3)指揮官部署第一梯次五部雲梯車升梯射水防護並指派信義、八德、中崙分隊負責布水線兩線進入內部三樓、四樓電氣室放水撲救,並同步疏散民眾,且進行逐層搜索,十六時四十分三樓、四樓電氣室火勢撲滅。另派遣各支援分隊人員就四樓電氣室上方可能竄燒之樓層利用室內消防栓進行放水降溫。火勢於十六時五十五分完全撲滅;並逐層進行搜索確保無人員受困及防止復燃。(4)現場進行緊急疏散,計疏散民眾約數千人。3.安全檢查暨防火管理情形:(1)於九十年十二月十六日由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會同工務局辦理京華城購物中心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設備整體動態綜合檢測符合規定。(2)該公司於九十年十二月十五日提報洪文信先生擔任防火管理人,並報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備查;並於九十年十二月十三日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4.應變情形(1)本火災於三樓3F-E電氣室起火後,該室之偵煙式探測器於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十六時二十五分五十二秒作動並回報該大樓中控室之火警受信總機,顯示火災發生,並至同日十六時二十七分三十一秒之一分三十九秒間共感應十七次(如附件二),明確顯示火災警報設備發揮作用。(2)依據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資料顯示:火警發生後,該公司依據消防防護計畫啟動自衛消防編組,立即進行所有人員疏散逃生,並於十六時三十一分回報疏散完畢。本案火災火勢僅局限於三層之電氣室並未擴大,經台北市政府迅速撲滅,未造成嚴重傷亡及損失。(3)京華城消防設備偵知火勢後即發出警報,員工立即報警並配合進行民眾緊急疏散,致未造成民眾之傷亡,僅一名員工受到輕微之嗆傷。2.1.3國外案例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6DusseldorfAirport—德國(Dusseldorf,Germany)(1996)1.發生狀況航空站之上方道路維修時,其產生之火花引燃航空站內之花店內天花板之PVC管,火勢沿天花板PVC管與聚苯乙烯成分之絕緣材料向外擴散。雖然建築物空調管路設有遇高溫即自動關閉之防煙閘門,但所有閘門皆未動作,故煙仍透過空調管路而瀰漫整棟建築物。2.發生經過此次火災的發生時間約在下午3:31,有人發現在通往一樓大廳東邊角落的一間花店附近天花板,有微小火星。機場消防隊裡的二個消防人員立即查看,即發現建築物裡面有一股臭氣傳來,並因此詢問電工,電工表示在這之前,此區自動門的馬達曾有過狀況,在下午3:38時,煙已漫到花店的門口了,而天花板也開始發熱,並且掉下灰燼,在下午3:40時,機場內所有單位員工都被要求到場救援。在下午3:58時,火勢很快地就擴散到機場大廳一樓的大部份區域了。在下午4:07時,二台消防車、一台雲梯車、一輛水庫車,和一位指揮官到達火災現場,此時,濃煙烈火已經瀰漫整個一樓的出口,指揮官要求啟動第二個警報。在下午4:15,也就是在第一個警報響起的44分鐘後,指揮官請求城內所有消防隊支援此次火災,此時火災已經熄滅。總共有12個救災單位支援,出動了701個搶救人員進行救助,使用了215種救援器材工具。在第一個火苗被發現後,花了3小時又49分鐘,火勢才在晚上7:20才完全控制。德國政府當局判斷焊工在施工時,在一樓天花板上引燃了含有聚苯乙烯成分的隔絕物質,因此火舌及煙霧瀰漫整個一樓,然後漫延到二層的無防護樓梯及電扶梯。此次火災重大的損害在樓梯附近,及二、三樓幾乎有3/2的空間都是煙霧瀰漫。而濃煙也因無防護的電扶梯通道跟著漫延到四層。一樓會發生火災是因為沒有裝設自動撒水設備,乾式給水管設置在建築物角落的樓梯井側上,但沒有連結到市內的給水系統。此建物也有裝設警報系統,並以德文、法文和英文發佈警報。手動式警報系統和偵煙式探測無作用。機場因此次火災關閉了3.5天,在1996.7.1才恢復90%的營運。3.災情在貴賓休息室之八名罹難者因唯一之出口被濃煙所阻而無法逃生,其他罹難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7者因搭乘升降機抵達充滿濃煙之樓層,而升降機之紅外線感應門因高溫濃煙而無法關閉,導致乘客被煙嗆死,全部16名罹難者皆因濃煙而致命,超過60名人員受傷,而有2500人疏散。整棟建築物於火災發生後之整修,因清除濃煙所造之污染耗費龐大之經費。4.檢討此建築物未裝置偵煙式探測器與撒水設備,但廚房與餐廳仍設有設撒水設備,並具有大量之抗火建材(鋼筋水泥)。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幾點要素,可避免人命財產的損失:(1)工人在焊接施工期間沒有注意安全。(2)大廳天花板的底層空隙內有易燃的填充物。(3)大廳缺乏足夠的自動滅火系統。(4)無防護的垂直通道是火煙擴散到上層的原因。(5)警報開始後的10分鐘期間,透過廣播系統傳達的是錯誤的訊息。(6)從VIP室的夾層中逃生,並不是個適當的方法。(7)二座載有人的電梯打開時正好直接面對火場。ClothingStore—美國,紐澤西(NewJersey,USA)(1993)1.建築概述此為在外牆有大型開口之三層樓建築,並與鄰近建築物距離太近。2.發生狀況火災發生後,一面外牆崩塌,並延燒至其他八棟建築物。3.災情火災發生時,無人員在此建築物內;在搶救過程中,一位消防人員罹難。4.檢討本建築物未設撒水設備。FurnitureStore—美國,馬里蘭(Maryland,USA)(1984)1.建築概述此建築物為三層建築,其中二層向外延伸,在樓層之間因未完全封閉之樓梯而具相當大之開口,而木造之牆壁、地板、天花板皆塗上瀝青。2.發生狀況起火原因為工作人員使用乙炔不慎所引起,火災發生時在此建築物內主要為大型空間(購物中心、巨蛋等)避難安全管理8工作人員,未發現任何購物者,因可燃性材料大量使用,火勢蔓延相當快速,特別是經由屋頂往水平方向延燒。3.災情有三名消防人員在搶救時,因建築物發生閃燃,而罹難。4.檢討未裝置撒水設備與偵煙式探測器。Woolworths—英國,曼徹斯特(Manchester,UK)(1979)1.建築概述此為地上六層,地下二層之建築物,地下第二層為服務區,地下第一層為販賣區,地上最頂層為儲藏區與電機設備區。2.發生狀況火災發生於第二層之家具展示場,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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