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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设想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体系执行的标准版本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系列;在食品监管体系中根据生产与流通的不同环节又分属“农业、工信、质检、工商、卫生、商务”等各部门负责,其标准不同,政出多门是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因素,同时由于“唯利是图”的市场化短视商人意识主导食品的生产,加之社会大“道德”环境的恶化-----食品安全问题并不能构成对当事人潜在心灵上的冲击,制度化的预警机制和规范可行的全链条监控手段不到位,致使食品安全问题像“割韭菜”样无法根除。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无论从生产、流通到监管层面,都不能抛开社会大环境,单纯强调某一领域或过程的重要性,而忽略这是一个社会化系统工程体系,亦或说其具有特定时期的社会缩影。正视这种客观存在,寻求机制上的变革、政策上的引导,才是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实出路,才能借“食为天”的契机奠定未来发展的社会基础。一、食品安全体系的机制建设一切抛开社会大环境单纯讲食品安全是漠视人性的纯技术思想,食品安全问题不深入到社会深层去研究,将会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永难破解的恶循环命题!道德伦理层面的缺失是生产者与监管者都存在的问题。欲较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须客观全面地解析食品安全体系的内涵与外延,从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的不同环节与层面分析其相关利益方的动机与行为,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协调建立平衡运营机制,才能疏导、理顺利益团体间矛盾,转化质量与效益间的对立关系,形成生产、监管、消费三方共赢的局面。1、食品安全生产体系的规模化制度化建设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分散个体的农业经营模式,使得食品从原料生产上就形成数以千万计的管理核算单位,同时由于社会价值观的混乱和信仰危机也沉重地冲击这一最原始朴素的社会阶层,若在基础上按规范化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几乎是不可能的。从规模化一些的食品加工生产层面看,虽然多数已基本实施现代企业制度,解决了“技术层面”的问题,但经营管理者本身还仍然是一个自然人,仍然会跟原料生产者一样,无法置身于社会之外,有时更甚于利用政策法律的间隙,结合自身的技能学识,规避法律,寻租权力,造成更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食品生产是一个特殊的商品生产体系,是一个应从社会化大生产角度去规范管理的产业体系。按照强制性标准去推动“互惠制、规模化”生产并进行生产者的“意识结构、组织结构”调整改善,才能解决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互惠制:互惠制是合作制的内涵,合作制是互惠制的组织形态。倡导建立生产者的合作互惠就是将生产的各环节即从原料开始到流通终端都视作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由于共享共担机制,使得共同体内每个人都会密切关注各流程环节,加之涉众广泛,就使得每位都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更是监督者。互惠制的保障措施不单纯是一种机制建立,同时另有一整套的“签名、加密、追溯”数字化信息技术保障体系相辅助,使食品的生产全过程都置于大众监督之下,万有一错也能追根溯源,不但会有法律制裁,同时共同体内也会有相应的经济惩罚和众人谴责。规模化:是首先解决食品原料生产的农户个体小规模经营问题的,其次解决同业小规模食品加工的分散经营问题。食品产业规模化是一个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体系,必须首先解决“农村集镇化、农业现代(信息)化、农民职业化”问题,要全面整体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适度规模地进行规范集中的“种植、养殖、加工、商贸、生活”园区化统筹建设,以经济杠杆的作用加“意识结构、组织机构”的调整改善,引导广大食品生产者走集约化合作之路。通过经济的思想的面貌改善,促进农田及食品生产资料的规模化流转组合,建立符合生态经济学原理又被人民群众所理解支持的规模化食品生产单位,才能在此规模化基础上设定生产制度,使生产者在保证食品质量的同时获得应得收益。意识结构调整:我国改革开放到今天,经济搞活、技术引进消化都是成功的,对经济管理水平也有巨大提高。可是同样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生产的食品,为何质量却差异很大呢?其实国外的奶牛与中国奶牛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其原奶的理化指标也基本一样,但在人为的干预下,我国的牛奶却变了样!伟人曾说过:“人是决定因素”。欲改革我国目前千奇百怪的食品质量乱象,纯技术层面地变革,一是技术层面的手段能否达到?二是执行者(无论是生产人还是监管人)能否不打折扣按章行事?因此,从人的意识深层进行调整改善,已成为食品生产、监管正确行为的思想支撑基础了,只有重修“诚信、自律、容和”的传统价值观基础,结合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特征,再造:“道德与经济”、“发展与和谐”的符合人文生态和自然生态的普适价值观,同时政府运用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建立社会“诚信”“荣耻”道德伦理体系,以正反两面典型的奖罚,树立社会人文环境的标杆,颠覆“能挣钱就行”的失道理论,透视眼前的繁荣,寻求子孙后代的持续稳定生活。组织结构调整:针对分散的食品初级生产者,参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产业组织转型架构设计;对已形成规模化企业经营者,进行以社会大众核心利益为基准的,监督组织的构建和强制性质量督察机制设计;将公开公正的社会监管组织列入生产管理体系中,以消费者个人身份参与食品安全生产与监管体系的日常运营。同时对食品生产体系从初级原料开始的,全链条生产环节按一个虚拟组织体系进行风险与利益的共担共享设计,使每一种上市商品都附带一个完善的生产与监管组织体系。通过建立安全防伪信息化技术系统,可以实时掌握物流仓储状况和质量安全追溯。2、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必须由一家主持,其他关联方协助,不能分段监管,多头负责。实行“一部主导、两局辅助”的监管体系建设是解决监管问题的必经之路。食品产业的复杂难控过程还主要是初级原料生产阶段,因此,由农业部总负责,主持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协助,其他相关部门组织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切实可行和必要的。食品产业体系应是一个特殊的生产经营系统,不能按常规监管流程去实施监管,不建立一个总负责人制度,出现问题总是无人负责,一切责罚都归咎于生产者,监督机构的不作为和低效率乃至权力出租的隐形保护就从不担一点责任。因此,明确监管,划分流程责任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管效力。一部主导:就是由国家农业部通过与地方农业部门联网形成我国食品生产流通的主体监管体系,按照国家政策法律在食品产业体系上独立行使直接监督权,不受其他行业部门的干预,其他关联部门的业务指导意见不能与农业部门监管主导权冲突。农业部门为食品安全问题负行业领导责任。两局辅助:“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的原料组分、工况环境的检测、查验、认证等系统的技术性工作,为农业部门提供技术报告,协助复核验收,为食品安全问题技术总负责。“质量技术检验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的标准制订与查验,独立进行检查监督、质量安全追溯,组织社会监管,为食品安全问题负总监督责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行政部门主导,并建立独立的信息化管控技术平台予以支持,可使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安全置于实时监控之中。监管的最终目标是不监管。对监管者本身的监管可能是更复杂的难题。凡是出现了社会问题,总是只提加强法制建设,而忽略了人的意识伦理,认为警察多了,犯罪就少了,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误区!二、政策引导机制的建立现行的农业扶持政策,只注重产业规模和龙头带动作用,而对于食品类企业尚无特殊规定,因此在政策扶持与激励机制上应建立一个“奖优罚假、支持规模”的针对性制度,以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方向和社会文化的价值取向。1、建立针对规模化食品企业的扶持政策在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民族食品企业,达到地域内相应规模的,国家应在企业经营的资金融通、技术交流上有特殊的扶持政策,并且就食品生产的检测设备给予财力支持。通过安装联网的监控检测系统为企业生产全程提供服务,为质量安全控制提供社会化跟踪追溯。2、强化奖罚调节力度目前,食品安全事故的惩罚强度和食品质量达标的奖励机制,都无法触动尚未成为当事人的关联人的心理,真正得在心灵上的预警机理还没有建立,这就使得侥幸投机心态占居了多数潜在当事人的心里。因此,在食品行业建立安全基金制度,该基金由国家产业扶持资金为主,企业在税收中计提为辅,组成食品质量评优达标基金。用以奖励优秀质量企业。奖金要按企业经营规模给予奖励,要奖得令企业心动,令人羡慕。对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的惩罚也要按经营规模予以惩罚,要罚得倾家荡产!并且对责任区域内的监管机构也要连带问责,经济的刑事的惩罚的同时,还要追索该企业历年已奖励的和扶持的财物。监管机构作为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支持区域内生产企业质量评优达标是份内职责,不予奖励;而企业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则是失察缺位,理应连带受罚。同时强化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建设,奖励内部举报人,要使其足以获得未来几年或更长时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保障。以此构筑全民安全意识。
本文标题:关于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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