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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化工生产安全卫生第一节化工生产的特点及危险性一、化工生产的特点1、化工生产涉及的危险品多化工生产使用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种类繁多,且绝大部分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的化学危险品。2、化工生产要求的工艺条件苛刻有的化学反应在高温、高压下进行,有的要在低温、高真空度下进行。3、生产规模大型化近几十年来,国际上化工生产采用大型生产装置是一个明显的趋势,如合成氨工业和石油化工。4、生产方式日趋先进现代化工的生产方式已经过去的手工操作、间断生产转变为高度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生产设备由敞开式变以密闭式;生产操作由分散控制变为集中控制;同时也由人工手动操作发展为计算机控制。二、化工生产的危险性化工生产要特别强调安全性,是因为化工生产本身客观地存在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由化工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其特点:1、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多目前世界上已有化学物品六百多万种,经常生产使用的约六七万种,这些化学物质约有百分之七十以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强的特点,在生产、使用、贮运中管理不当,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重大损失。2、高温、高压设备多许多化工生产离不开高温、高压设备,这些设备能量集中,如果在设计制造中,不按规范进行,质量不合格,或在操作中失误,就将发生灾害性事故。3、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一种化工产品的生产往往由几个车间组成,在每个车间又多由几个化工单元操作各若干台设备联合组成生产系统,形成工艺长,技术复杂、工艺参数多、要求严格的生产线。因此,要求任何人不得改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巡回检查,及时消处隐患,否则,将会导致不幸事故发生。4、三废多,污染严重化工企业在生产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液多,是国民经济的污染大户,并且许多排放的物质,大多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这都是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5、事故多,损失重大。据统计,化工行业每年发生几百起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大多是由违章作业造成的,可见,在职工队伍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是很重要的。第二节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一、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二、厂长(经理)安全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三、车间主任安全职责(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四、工段长安全职责(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四)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五)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五、班组长安全职责(一)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三)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四)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五)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六)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七)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六、车间安全员职责(一)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四)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五)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六)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七)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八)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九)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十)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三节职工安全教育及人身防护一、职工的安全教育(一)入厂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1、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3、班级(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二)日常教育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同时,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但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19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完全活动日)。(三)特殊教育化工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即使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二、人身安全防护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都是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设计、制造、采购和发放的。每一职工在上岗前都应按规定穿戴发放的有关防护用品。1、头部的防护安全帽是保护头部不被因重物坠落或其他物件而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在化工生产区域和设备维修和检修现场等,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采购必须在专业厂或专营商店购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品。塑料安全帽每五年更换一次。女工在从事生产作业时都应戴好工作帽,特别是在从事车床及其它转动设备作业时,必须将长发卷在工作帽内,以策安全。案例:云龙区法院审理一起民工坠地死亡赔偿案,判决因违法承包工程、违反操作规程致人死亡的包工头张某赔偿死者孙某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种损失共计2万余元。07年2月15日,张某在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的前提下,非法承接我市某工程后,召集民工孙某等到工地打工,由张某按天向孙某等发工资。3月4日,孙某在未固定的架板上扎钢筋,因工地未配发安全帽,致使孙某未带安全帽从三楼架板上跌落受伤。孙某受伤后即被送至医院,被诊断为头颅内损伤,多处外伤,并进行脑积水分流手术。事故原因:孙某安全意识淡薄,并且没有佩戴安全帽!2、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在从事对眼睛及面部有伤害危险的作业时,必须佩戴有关的防护镜或面罩。从事酸碱作业时,需戴封闭式眼镜;车辆驾驶人员需戴变色镜;从事钻、车、磨床等操作时,均需佩戴眼镜。案例:2003年8月6日白班,江苏一化工厂某车间操作工李某在氯苄分层时由于粗心大意,没有检查阀门间连接是否完好,没有检查到釜底阀密封垫处的螺丝被松动过。也没有戴防护眼睛,强碱性的料液从密封垫处外漏,溅入眼内,眼球及角膜均受到伤害,经过一个月治疗才恢复正常。若强酸性料,眼睛可能难以治疗,所以说以后无论做什么、操作哪一步都一定要细心,勤检查、多观察。3、脚部的防护在从事有腐蚀性、热水、热地作业的岗位工人,应穿各种防护胶鞋等。从事灶台、锅台等高温操作应穿好隔热胶鞋。从事油类作业的应穿耐油胶鞋。从事搬运、吊装作业时,应穿防砸胶鞋等。案例:2003年7月13日中班21:30分左右,吉林省某化工厂一车间在焊离心机防雨罩时,电焊火花落进了当马凳使用的废料桶内,引燃了桶内残留的易燃溶剂。由于桶口较小,燃烧产生的热量无法排出,导致料桶发生爆炸,站在料桶上的职工张某被掀倒在地并被砸伤,桶内火焰被现场监护人员用灭火器扑灭。职工张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张某左脚后跟造成粉碎性骨折。事故原因分析:1、在办理和签发动火证时明确指定动火范围在一车间一层第二间、第三间、第四间范围内进行作业,但动火作业人员在上述范围内作业完毕后,擅自在第一间内进行动火,未申请变更作业地点
本文标题:化工生产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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