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关于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4篇
关于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4篇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一篇】法院是中国司法一线的重要职能部门。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聚集在基层法院,基层法院承担的审判和执行任务越来越重。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形势下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望,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优秀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法院新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的工作是促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进程。对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法院在庭审时,明确规定:不准涉案当事人录音录像。我在想,法院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普通老百姓的案件,不可能涉及到国家、企事业单位需要保密的各种情报,只要法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审案判案,没有理由害怕涉案当事人在庭审时录音录像呀?只有输理的涉案当事人和想徇私舞弊的法官才害怕录音录像。建议取消在法庭庭审时,“不准涉案当事人录音录像”这一规定。允许涉案当事人在庭审时录音录像,可以更有力的监督法官的审案过程,从而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二、在法官审案判案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允许法官对法律条款的适用,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我对这一规定有不同的看法。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这样一句口号和标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想:这个“准绳”应该是一个不容改变尺度的标准,只有以这个标准判案,才能真正做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倘若这个“准绳”可以随意的任由法官根据自己的需求、产生“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去改变“准绳”的尺度和标准,去随意的“适用法律”条款进行判案,那么,“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便成了一根可以随着判案法官的意志而任意伸缩、变形的橡皮绳,便成了一句糊弄老百姓的空话。也许,“司法腐败”就源于此?三、建议对枉法、违法判案应该受到严厉惩处,查出一个开除一个,也能给法学院的毕业生创造一个就业的机会,也能给司法系统输入新鲜的血液和重朔法律公平公正的形象;不良法官枉法、违法判案的行为,是在浪费国家的审判资源、是在亵渎和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是在耗费老百姓的生命、钱财和精力,同时给社会制造了许多的不稳定,也给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威望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害。四、建议大力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其教育,建立严厉的监督机制和制度;社会上广泛流传“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教育腐败是最危险的腐败”,说明了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机制和制度的严重缺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广泛、恶劣的影响。五、人治不如法制,可谁来监督执法者呢?我国的监督机制和制度本来就有缺陷,政法委、检察院监督法院的工作,可是,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的人事安排是互动的,一个曾经有过枉法、违法判案经历的法官,调动到政法委和检察院工作,针对枉法、违法判案的案件,他们是否能产生监督的积极性和权威呢?值得商榷。如此互动,使监督机制的积极性和制度的权威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官官相护呀。建议:为了监督机制和制度的有效延续和权威效率,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的工作人员不能互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二篇】一、加强顶层设计,重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如:细化内设机构改革的政策,给改革所涉及法院吃下“定心丸”;加强薪酬改革指导,推进改革政策落地;明确未入额法官的安置和使用政策;建立健全法院人员交流制度,等。同时,要加强改革督察。二、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内部管理与监督。进一步推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大数据分析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中的全面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审判、执行流程再造。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三、推进严格司法,健全错案发现、纠正和追责机制。改变当前靠新闻媒体曝光、当事人家属申诉上访、真凶现身或亡者归来等外部和偶发因素被动发现错案的现状,健全内部纠错机制,主动拓宽并规范“发现”渠道,强化审判、执行监督,切实做好案件复查再审工作。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司法工作人员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快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配套措施。细化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人身安全保障规定。完善法官助理单独序列,建立编外书记员制、司法雇员制等。明确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职业前景和职业保障,提高辅助人员的专业水平。五、遵从司法规律,设计符合审判、执行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运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扁平化管理模式,提升法院内部审判、执行工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设计和建立切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的考核制度。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三篇】一、对纠纷处理情况:我们近几年法律纠纷不多,绝大部分在县级法院已经得到了满意的解决。在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者接触中,对他们解决纠纷,分析问题,宣传法律,注重调解的办案方法,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1、他们有很高的法律素养在为数不多的接触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他们极高的法律素养。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对法律的精确把握,到位的理解,熟练的运用,对纠纷首先站在法律的角度将问题分析明白。民事纠纷双方大多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所以对案件的处理存在的期望也就相差较大,通过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对案件在法律层面的剖析,使纠纷双方对问题有了一个共同的认识,期望值趋于一致,使问题得到解决。2、强烈的责任心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大多是各有对错。解决问题的心情很迫切。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同志能从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出发思考问题,设身处地为双方着想。首先,从感情上来说,比较容易接受,为纠纷的进一步解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们强烈的责任心能感染各方,我们能感受到他们真正是为1了解决矛盾而思考问题,而不单单为了结案,我们感受到了民事审判工作者和对方解决纠纷的真诚。很多矛盾就在这种互相体谅理解中得到了解决。3、重视调解很多纠纷的发生是缘于误解,缺乏沟通是产生矛盾的根源。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深知矛盾发生的根本,重视调解,加强沟通,以法律为本位,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在沟通中使问题明朗,在沟通中使理解加深,同时在沟通中使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我们对调解的重要性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调解结案使纠纷双方不伤和气,为双方继续合作打下了基础。调解结案便于执行,因为双方已对问题解决达成了共识,因此执行起来比较容易。同时节约诉讼成本,节约时间,使纠纷双方能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自身业务,促进了各方的发展。社会效益也很大。二、说到建议,我们也谈不上什么建议,只是期望在法律宣传方面,以后与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能有合作。他们接触的案例很多,大多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事。法律知识由他们说出来,可信度及影响很大,宣传效果明显。希望法院的领导在这方面给予适当考虑。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第四篇】一、要认真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履行审判职责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紧密围绕省委的重大部署和全省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解放思想,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各级法院要强化大局观念,坚持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注意平衡各方面利益,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打击重点始终对准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尤其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严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要加强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努力完善民事纠纷案件调解机制,法官在办案中要注意向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尽最大可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二、要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有效破解“执行难”“执行难”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代表们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个问题。代表们认为,执行工作是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法院在加强执行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成效不容否认,但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法院应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通过创新机制等来推动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充实执行力量,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党委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以及与银行、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杜绝办“人情案”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在执行案件中,要加强协调、和解、调解工作,特别是在案件裁判过程中就要考虑后期的执行效果。法院要认真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强化执行威慑机制,依法制裁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对暴力抗法行为严惩不贷,促进执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三、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省法院要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法官公正办案上狠下功夫。要切实抓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发现错案要及时纠正,对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对追究机制进行完善和细化,科学界定“错案”,认真解决谁来追究、如何追究的问题。同时,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依法办理各级人大督办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转交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要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法院公正司法的水平。四、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抓好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级法院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要强化廉政建设,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全省三级法院都要认真吸取杨贤才案件的深刻教训,认真反思,切实管好队伍,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要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严格依法选拔、任命法官。强化法官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法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有较高职业道德的法官队伍。法官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平和地对待当事人,树立良好的形象。五、要大力推进基层法院的基础建设,维护基层司法权威省法院对基层法院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省法院要把提高基层审判水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基层审判人员的培训教育,帮助基层法院推进改革、改进作风、提高人员素质。要继续开展好对口帮扶活动,丰富帮扶形式。要重视基层法院的建设,尤其是对贫困山区和欠发达地区,要加大投入,帮助解决基层法院的实际问题。省政府要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正常运作。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执法物质装备条件,规范管理,促进基层审判水平的提高。要规范上级法院对案件的改判机制,确需改判的案件要做到依法有理有据,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引发的缠诉上访。六、要关心和支持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积极改善司法环境司法机关人员不足、编制不够、法官断层、经费困难、信息化建设落后,是每年两会上代表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也是影响司法工作质量和社会效率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应予以重视并努力解决。要加大资金投入,足额拨付经费,切实改善法院的办公和办案条件。要逐步提高司法人员的福利、保险、医疗待遇,在不断吸收人才的同时,要努力防止司法人才特别是办案骨干力量的流失。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每年大幅增加,尤其是珠三角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法官工作量和压力很大,经常加班加点,既影响身体健康,也不利于办案质量的提高,建议打破按常住人口配备法官编制的规定,适当增加法院的人员编制,保障法院有必要的力量及时办结案件。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舆论要多支持法院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为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文标题:关于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5771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