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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发言集聚【热选5篇】2024/X/XX中期评估发言【第一篇】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完成目标任务最关键的阶段。根据监督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那么,各级人大为什么要开展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应把握什么原则,遵循哪些程序,具体应做好哪些工作?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一、开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的必要性就人大常委会开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而言,一是监督法的要求。监督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二是有效落实规划的需要。看一个中长期规划的好坏,就是要看规划编制是否是科学的,看规划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而抓好规划的有效落实,人大常委会在政府进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评估监督工作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三是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的需要。中长期规划是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前瞻性特点的,如果在实施中,内外环境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时,政府进行的中期评估与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评估监督工作,有利于为调整、修订提供依据。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动五年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具体要求。众所周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必须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相衔接。因此,开展中期评估监督工作,要高度关注党的二十大新精神、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情况。五是全面督促检查规划实施的需要。关于5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总体安排,既要关注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又要关注预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只有定期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将评估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才能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推动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二、听审评估应把握的几项原则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不同于听取审议一般的专项工作报告,工作量更大,工作难度更高。在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1、民主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五年规划的实施涉及各个社会阶层,许多方面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为此,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中期评估报告之前,既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又要注意征询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的看法。在听取审议评估报告时,先安排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审,然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2、全面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原则。听取审议中期评估报告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考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情况,既要关注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又要关注预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同时,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审查好主要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3、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的原则。五年规划是以五年为一个时间周期所作的总体安排。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每年都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是五年规划在每年的具体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时,要注意与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相衔接,把对两者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照应,协调推进。4、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五年规划的实施,许多地方制定了一些科技、文化、体制创新等方面的专项规划,这些专项规划在时间上与五年规划是同步的,在内容上是五年规划的重要支撑和重点分解。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如果忽视对专项规划落实情况的考察,工作就会大而化之、难以到位。5、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政府落实五年规划的情况,应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和不足,给予定性评价。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分若干子项进行打分测评,给予定量评价。实践中,一些地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政府的工作报告后,都既进行定性评价,又通过投票打分进行定量测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对代表通报、社会公开,增强了监督实效。三、听审评估应遵循的工作程序严谨规范的程序是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保证。对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报告,监督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工作程序。笔者认为,可以参照计划监督的一般程序,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步骤:1、成立专门的初审委员会。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初步审查一般由财经委承担,但五年规划比年度计划更为宏观、更具有综合性,工作内容除涉及财经委外,还涉及其他各个专门委员会。为此应当以财经委为主、吸收其他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参加,组成一个专门的初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对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初审。2、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由财经委或审议调研组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提出听取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建议方案。方案要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及要求,例如: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汇报的时间安排及要求,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的时间安排,政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形成期限,组织初审中期评估报告的时间安排,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的时间。后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最终确定审议的时间、相关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工作方案制定后,应当及时报同级党委批准,然后通知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评估报告。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由初审委员会牵头,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五年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在建部分重点项目、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等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可采取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要通过网络调查、公开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工作内容面广量大,可以分几个专项分组进行调查,确保调查搞深搞透。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比较充分地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形成内容翔实、客观全面的调查报告。4、初审政府的评估报告。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初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报告。为保证初审工作的质量,初审前评估报告应提前印发初审委员会各成员审阅;对评估报告涉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专业性问题,初审委员会应咨询有关专家小组的意见;必要时,初审委员会可以多召开几次会议,拿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查。5、做好审议工作,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及其初审报告。一是主任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分别听取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财经工委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初审报告。并对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查报告提出修改意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财经工委分别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建议对各自报告修改后提交常委会审议。二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分别听取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初审组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然后采取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的形式,组织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部分人大代表对“两个报告”进行分组讨论,经过会议充分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并以常委会名义转政府研究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要求说明情况、回答询问。会前应将五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文本和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审议时参考。审议后,对政府实施五年规划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投票测评。6、形成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和公布。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的发言,由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如实记录、会后整理,经常委会领导审签后形成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力求客观全面地反映常委会的审议情况,既要有对政府评估报告和相关工作的总体评价,也要有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梳理分析,还要有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对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连同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一并向代表通报、对社会公布。三、做好审议“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几点思考1、要注意发挥好“两个积极性”。一个是政府的积极性,一个是人大常委会自身的积极性。前者是基础,是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的基本前提。政府要加强对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地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同时人大常委会也要把审议“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作为工作的重点,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过程中,应成立专门评估机构,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参与。为使评估工作做得更加科学、客观、权威,还应邀请专家组或相关专业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评估单位参加评估工作。要注意加强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应在拟开展该项审议工作的当年年初即依法向本级政府提出明确要求,以利于政府妥善安排时间做好评估工作。并要加强各委员会的分工配合、团结协作,保证人员、时间、调研内容、审议效果的落实。2、要创新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调查研究是决定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要途径,由于“十四五”规划内容多、历时长、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成为审议评估报告的关键。一要深入调研。要成立不同的专项工作调研组,到辖区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不同范围的座谈会、论证会、汇报会,进而准确全面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二要加强学习培训。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搞好审议中期评估报告工作的业务培训,尽快掌握监督规划实施的方法和技巧,确保《监督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要借助“外脑”。可以邀请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参与调研,集思广益,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3、要提高审议评估的针对性。“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的方方面面。因此,审议评估报告时要抓重点问题、抓主要矛盾,客观总结,深入研究,动态剖析。以地市为例,一是要抓规划的主要指标,尤其是新增加的4个约束性指标,主要集中在改善民生和节能减排方面,重点剖析难以完成的指标。二是要抓经济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应着重看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城镇化率及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科技进步贡献率等指标。三是在审议主要指标完成进度时,在对预期性指标完成进度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政府责任的指标,即对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等方面,如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审查,看是否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使评估审议工作更具科学性,更具可审性。4、要做好规划调整工作。由于五年规划的时间跨度较长,期间难免会出现一些无法预测的情况,影响规划确定目标和一些具体指标的实现。如果在评估监督中发现由于形势变化和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对某些目标和任务进行调整的,应积极提出建议,推动政府及时启动规划调整程序。但对于是否要做出调整方案,哪些指标确需调整,要慎重思考和决定,避免盲目的调来调去。具体到“十四五”规划的调整应遵循五个原则:一是法定准许的原则。“十四五”规划是经过各级人代会进行审查批准的,部分指标确因客观原因和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授权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修正。二是约束性指标不宜调整的原则。如森林覆盖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不因应随便调整,以维护约束性指标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客观预见性的原则。受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如果发展预期发生大的变化,在规划中期评估时,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预期指标进行必要调整,体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及时优化宏观调控,应对风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四是非特殊情况不调整的原则。人代会依法审查批准的五年规划,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不能因一个项目未落实或某方面发展未达到预期,就随便调整。随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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