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 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汇编4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汇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汇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第一篇】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学目标:一、认知目标识记:未成年人的含义。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含义。理解:从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协调社会对青少年教育保护职责三方面,说明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从国家利益和青少年的自身需要两方面,说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二、能力目标要求结合个人的所见所闻,并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培养初步的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三、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基本内容,知道未成年人应该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并需要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教学重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四个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教学难点:青少年应在实际生活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课时安排:3课时为了确保青少年沿着党指引的道路科学、健康地成长,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家长、学校、教师、国家机关乃至全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的行为,例如(投影):法律名称条款内容宪法46婚姻法参考资料,少熬夜!15、29义务教育法4、16劳动法15教师法8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国家的昌盛、民族的振兴、社会的发展以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我国原有的法规中,虽然有一些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条款和规定,但是,面对社会性很强又具有特殊性的青少年群体,却难以发挥整体效应。着主要表现在:一是零碎而不系统,原则而不具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尚有不少缺口;二是没有形成保证实施法律的执行体系和司法监督体系,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三是我国有关青少年的法律偏重于司法性,而保护性、原则性、综合性法规很少。因此,无论从加强法制建设的需要,还是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出发,都需要有一部专门保护青少年的法律体系。3、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板书)1)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未成年人专门立法工作开始于1980年,发展于1987年,以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填补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空白。为我国人民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它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类保护主体的职责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从而把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11月起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预防犯罪的专门法律,它关系到我们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发展和占我国人口近三分之一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两部法律都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那么,哪些是未成年人呢?2)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板书)未成年人的含义: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板书)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只要是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包括婴儿、幼儿、儿童、少年和未满18岁周岁的青年,不论是男性、女性、健康的还是残疾的、在学与不在学的,婚生的与非婚生的,都属于未成年人保护保护对象。提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属不属于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呢?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因为这些未成年人,也有其合法权益,如受抚养权、参考资料,少熬夜!受教育权等等,对这些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有利于促使他们改过自新,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提问:那么在我国境内居住或旅游的外国或无国籍的未成年人,是否也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呢?(同学讨论后,教师归纳。)对此,未成年保护法并未做出直接规定。但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根据这一规定的原则精神,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或无国籍的未成年人,同样也应该获得应有的保护。3)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板书)A、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板书)这是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首先应当遵循的原则,同时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的和我国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发的目的。B、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板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为重要,不尊重其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板书)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特征,才能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益。D、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板书)小结: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三方面内容:1.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性: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2.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课后练习:1、结合青少年的特点,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2、联系社会上存在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说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第二篇】[科目]政治[文件]六课.doc[标题]六课[关键词]前沿观点探求[内容]六课三、前沿观点探求(一)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身权利的主阵地教师不能体罚学生、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未成年参考资料,少熬夜!人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侵害。根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其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相关给予行政处分。如造成损害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按《刑事诉讼法》予以处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或放任不管,不得擅自停止学生上课,更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如发生上述行为,未成年学生或其监护人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要求改正。学校和教师应对特殊情况下的学生给予特殊教育。(1)对进入青春期的学生应当适时进行青春期教育,发现学生早恋,应当会同学生家长采用适当方式加以教育,劝阻,使未成年人顺利渡过“青春危险期”;(2)学校和教师对在校学生中的孤儿、离婚家庭子女,再婚家庭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病残学生,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困难,教育其他学生尊重爱护他们;(3)对于辍学学生或者违法犯罪学生,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教育,帮助措施。学校应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如果未能做好上述工作,致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二)对中小学开放的娱乐场所的规定根据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扶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对中小学免费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室等是专供成年人活动场所,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因为营业性舞厅,是高消费的场所,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这些开销,必然转嫁给家庭,增加了父母的负担。同时,未成年人到营业性舞厅,对于培养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品质显然是很不利的,某些未成年人一旦在个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候,还可能以偷窃,勒索等不法手段去弄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也由于未成年人涉世不深,经常出入营业性舞厅,容易受骗上当。营业性舞厅的服务对象是成年人,他们在工作参考资料,少熬夜!之余到这里消遣,娱乐,进行社交活动无可非议,但由于社会复杂,许多经营场所管理不严,有不少不法分子混迹其中,他们到这些场所瓷意挥霍,寻找刺激,未成年人上营业性舞厅,容易为这些不良分子所影响。如某市有八名女生,由于经常出入营业性舞厅,并在那里结识了流氓阿飞,养成了生活放荡的习惯而中途辍学,离家出走,出走后,因无处栖身,有的遭到坏人的奸淫,处境十分悲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除了营业性舞厅以外,还有酒吧、夜总会等,影剧院放映未成年人不宜观看的电影时,也不应该让未成年人进入观看。(三)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在少数特殊行业,允许其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部门。同时,用人单位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并负责创造条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第三篇】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学目标:一、认知目标识记:未成年人的含义。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含义。理解:从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协调社会对青少年教育保护职责三方面,说明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从国家利益和青少年的自身需要两方面,说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二、能力目标要求结合个人的所见所闻,并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培养初步的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三、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基本内容,知道未成年人应该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并需要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参考资料,少熬夜!教学重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四个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教学难点:青少年应在实际生活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课时安排:3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导入新课通过第五课的学习,我们懂得了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需要法律,那么,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不需要法律呢?家庭、学校、社会本该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地方,有时也会给青少年带来伤害,对于这些伤害,靠批评教育、社会呼吁和青少年的眼泪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立法,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从今天开始,我们学习: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板书)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板书)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体会说说:为什么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学生讨论,教师归纳)1、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板书)从同学们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青少年年龄小,自我保护的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人能被动地受侵害。为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就要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有效保护,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立法,制定专门法律,来明确社会各界的职责,强化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1)青少年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青少年的佥权益不受侵害需要法律。(板书
本文标题: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汇编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58941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