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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十大禁令1、厂区严禁吸烟,班前、班上严禁饮酒、防爆区严禁使用手机2、不按规定着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3、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4、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严禁从事特种作业5、不戴好安全帽,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6、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抽堵盲、设备检维修等危险性作业7、作业现场监护人员不到位严禁从事动火、进行受限空间、高处、电气等危险作业8、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不戴好安全帽、不系好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有效,严禁启动使用。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严禁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二、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三、进入容器、设备等受限空间作业的八个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8、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四、高处作业“十不准”一、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准从事高处作业二、安全帽未系紧和安全带未挂牢不准作业三、防护栏、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四、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上下攀登五、脚手板绑扎不牢固不准作业六、悬挂式脚手架悬挂点不牢固不准作业七、模板支撑和绑扎好的钢筋不准攀登八、工具材料不准相互和上下抛掷九、六级强风和恶劣天气不准作业十、其它安全措施不完备不准作业五、操作工“六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六、防火防爆十大禁令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3、严禁穿带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防爆区工作。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爆区及易燃易爆装置。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8、严禁在防爆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的防爆设施。七、机动车辆七大禁令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4、严禁带病行车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八、生产区内的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九、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1、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岗位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专人监护。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浓度情况,要定期检测,使它符合国家标准。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8、对生产和散发有毒物质的工艺设备、机动设备,监护仪器(如易燃、易爆气体的报警器)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十、焊接作业“十不焊”1、不是焊工不焊;2、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3、不了解周围情况不焊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焊;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焊;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焊;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焊;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品不焊;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焊;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焊。十一,供参考《中石油六条禁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有关条文解释一、本《禁令》第一条:当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岗位员工。安排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任人的处理按第六条执行。特种作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及井控作业、海上作业、放射性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二、本《禁令》中的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禁令》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三、本《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四、本《禁令》中的事故是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及以上。五、本《禁令》是针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凡不在本禁令规定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仍按原规定执行。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可以放大看)化工生产四十一条禁令解读及事故案例第一节生产区内14个不准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我国化工行业,由于明火管理不善和禁烟制度不严而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经常发生的,造成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都颇为严重,俗话说:“水火无情”,化工企业的“火”,更无情,因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比任何其它行业都大,故加强管理,严格禁烟制度对化工企业来说,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为了加深对这一条禁令的理解看一下事故教训的例子。例:2000年12月8日10时许,某市石油化工厂原矿车间一运输工在车间一人偷偷点着烟后,随手将火柴杆扔掉,由于火柴杆恰好落到带有油污的破布上,引起火灾,致使整个原矿车间的操作室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如何加强明火管理呢?大家都知道,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要有可燃物质;(2)要有助燃物质;(3)要有引火源,在化工企业里,前两个条件在多数场合下总是同时存在,无法避免,火源则是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主要灾源,因此,控制明火,消灭致灾源是防火、防爆的关键。在化工企业中有哪些火源呢?按火源的性质,有四类八种。第一类火源是机械性火源;①撞击,磨擦火源;②压缩热(如气体压缩过程中产生的高热);第二类火源是热火源。③高温物体(一般地讲,≥100℃就算作高温物体);④热射线(如阳光,钢水的热射线);第三类火源是电火源,⑤电器火花;⑥静电火花。第四类火源是化学火源,⑦明火;⑧自然火源。按火源的用途有:①工艺加热用火;②维修用火;③其它火源。怎样加强明火管理呢?第一,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都必须十分重视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二,了解本单位的致灾火源在哪里,并联系实际,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第三,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第四,学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不论什么时间,把未成年的人(特别是小孩)带入生产区都是不允许的。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存在的隐患可以归纳三大处:1、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后,使其家长和周围的生产操作人员,分散注意力,易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事故发生。2、未成年人有好动和好奇心强等共同特点,进入生产区后,势必到处乱跑,各处玩耍,并用手去触、摸、弄这样就极易被运转的设备挤、压、轧、撞和砸伤。同时,还可能发生触电和被高温、酸碱等灼烧事故。3、化工生产过程中,对大气和环境一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粉尘,毒气的污染,而未成年人耐毒、抗毒能力差,故易中毒。由于有些人对带小孩进入生产区持无所谓的态度,结果受到客观现实的惩罚。例:2001年8月5日,某化肥厂电工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带进变电所,任其玩耍,小孩手里玩的长弹簧丝,触动碰到变电所的带电部位,小孩触电死亡,全厂停电45分钟,对这个电工和厂里损失就不言而喻了。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这条禁令包含着两层重要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要求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全神贯注地干好本岗位工作,忠于职守,是每个职工应该具有的起码的劳动态度,也是对每个职工的最基本的要求。相反,如果在岗位无精打采,懒懒散散,离岗串岗,或者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这是劳动纪律所不能容许的。第二层意思,也是发布本条例的核心思想,是要求人人确保安全。化工生产的特殊性,这是大家都清楚的。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化工生产过程。要受设备状况、原料质量,以及相关岗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始终处于瞬息万变的状态中。尤其目前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比较落后,设备陈旧,生产自动化水平低等问题,各项工艺指标的控制,大多还得依靠各岗位的人员手工操作,异常情况需要操作人员细密监视来发现,并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显然,如果操作人员在上班时,睡岗、离岗、串岗和丢开岗位干别的事,那么,这个岗位事实上成了无人操作的岗位,一旦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既无人发现,也无人处理,或者处理不及时,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方面的事故教训是不泛其例的,现列举3例,以供吸取。[例一]2002年8月5日凌晨3时55分,某市焦化厂苯酐车间加热炉爆炸,自重5吨的炉体,拉断连接管道,腾空飞出五百米之外落地;该车间当班操作工四人当场炸死,二人重度烧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十天后在医院死亡)。百米以内的树叶、花草被高温气浪烘焦。这次恶性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睡岗,加热炉的温度压力失控所造成的。[例二]2002年8月6日,某氮肥厂一台4.5吨/时废热锅炉爆炸,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工厂部分停产。事故原因,是废热锅炉操作工脱岗,回到岗位发现炉水烧干后,急向炉内进水,致使炉内压力急剧增高而发生爆炸。[例三]1990年8月31日,某合成氨厂操作工上班睡觉,当7机转6机出现瞬间起压时,清洗塔后导气管脱落,毒气进入室内,造成该操作工中毒死亡。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酒能刺激、麻醉人的神经,这是人所共知的。这是因为酒内含有大量酒精的缘故。酒精最重要的药理作用是抑制大脑的神经功能。当人饮酒使神经功能受到抑制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智能障碍和运动障碍。轻者头昏无力,动作笨拙或异常;重者恶心呕吐,神智不清,嗜睡不醒。目前的许多国家认为,当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35~0.4‰,人的各种能力有明显降低,维持人体正常工作能力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2~0.3‰。具体地讲,班前、班上喝酒有五大害处:(1)由于人体中枢神经经常受到酒精的麻醉、抑制作用,放松了对人体运动神经的控制,使人产生一种“解放感”,引起动作混乱,发生误操作。(2)随着血液中酒精浓度上升,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反应时间向后延滞,反应迟钝、缓慢,降低甚至失去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3)由于酒精作用,使分配注意的能力减退,不能把注意力同时分配到两个或几个方面去。(4)严重者对酒精敏感者,可使人的意识和工作能力完全丧失。(5)因为酒精对有些毒物有加强和联合作用,可以出现中毒,轻微中毒的,会加重中毒。喝酒误事的情况很多,生产人员在班前、班上喝酒而出事故的例子也不少。[例一]2000年12月26日,某化工厂一职工午间喝了酒,酒后醉熏熏的走到离施工爆破地点只有五分钟路程的距离时,眼看就要爆破作业,他不但不隐蔽,却迷迷糊糊地声称去看“天女散花”,随着爆炸声响而倒地死亡。[例二]1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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