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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精选4篇)2024/X/XX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第一篇】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二、任务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三、整治范围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四、工作重点(一)机关层面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严格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督促本行业(领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2.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3.强化安全防范。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风险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4.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相关科室督导所负责(领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二)机构层面1.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落地生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2.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3.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重要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必须完好,必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4.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轮椅)、违规充电等行为和使用不合格的劣质电器产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定期更换保养;整治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器线路和设备及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执行日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5.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专业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密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岗位应急培训。(三)时间安排此次集中整治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层层动员部署。(2020年5月1日至5月5日)局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位。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虑整治。(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根据排查内容制定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提请挂牌督办。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深入研判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总结安全生产大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上报民政局,将在全系统进行宣传、推广。五、工作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各民政办、机构、站所,要充分认识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二要实施综合治理。民政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根据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台账、档案,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要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全国“两会”、防汛、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灾情,要快速响应、及时上报、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四要加强與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辖区、本机构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五要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科室、机构、站所,要分别于每月15前,报送阶段性开展情况。民政局未巡先改工作方案【第二篇】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进入新征程,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个标杆区”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推进杭州民政事业“六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对我市打造“幸福示范标杆城市”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活力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提升智慧民政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打造全市域精准保障、幸福养老、和谐治理、温暖城市、移风易俗、智慧民政六大示范区,助推杭州“一城一窗”建设,不断夯实“中国幸福示范标杆城市”民生基础,确保杭州民政工作“全国领先、全省示范”。(二)编制原则1.坚持示范引领与补齐短板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要与杭州民政“六大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在围绕服务中心大局中寻坐标、找定位。要重点结合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以问题解决倒逼工作、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十四五”高起点谋篇开局提供有力保障。2.坚持科学预测与突出重点高效协同。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融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智慧民政服务新时代,整合资源、集中攻关,审慎研判好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城乡统筹”向“城乡一体”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智慧制度”转变,着力通过局部突破带动全局破题,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3.坚持成果运用与借力外脑精准管用。认真总结提炼“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鲜活案例,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声音,吸收借鉴近几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搞好成果分析和运用。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搞好基础数据分析和绩效目标、资金测算,确保规划能落地。4.坚持服务大局与保障民生有机统一。立足杭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大格局,突出民政事业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约束性和操作性,努力实现周期能检查、易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真正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提高规划引领水平。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大病群众、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问题,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关心关爱、定期回访等制度体系,回应社会更多的关切期望。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编制总体规划。即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全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各类民政事业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其它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二)编制专项规划。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明确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负责,局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配合〕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参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编制形成、报审发布三个阶段。(一)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1.开展调查研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对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主动开展调查、进行深入调研,明确规划重点内容和重大事项。2.形成基本思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市)民政局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基本架构和基本思路,特别是对未来五年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作载体,要按照项目化要求,提出具体化、可操作、强引领的工作意见。3.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就我市“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对接,研究提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二)编制形成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1.开展建言献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杭州民政“两微一平台”、“一报一刊”等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2.研究重大事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并论证“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3.完成规划草案。在规划框架结构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建议,结合论证通过的“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起草并完成“十四五”规划草案。(三)报审发布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上半年)1.广泛征求意见。对完成的规划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并与国家和省民政规划草案衔接后,进行修改完善。2.开展咨询论证。组织专家、学者对修改完善后的“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评审,形成《规划》报审稿。3.规划报审发布。对论证修改后的《规划》报审稿,经相关流程审批后发布实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上半年出台。区、县(市)规划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工作同步。四、推进要求(一)加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多、要求高,各处室(单位)的前期研究成果、形势分析研判是确保规划质量的第一手资料,主要负责人务必统筹安排、抓实抓细、严格把关,确保各项任务内容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二)加强民生指标的前瞻调研。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立足杭州民政实际和示范引领导向,组织力量对关键性民生指标作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发展目标和指标的确定上,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纳入“六大示范区”建设重中之重。(三)加强智慧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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