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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市园丁小区一号楼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新疆卓越项目管理公司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我公司将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作为项目监理部的重要工作之一。第一章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图木舒克市园丁小区一号楼2、工程地点:图木舒克市园丁小区3、建筑面积:2017㎡4、工程结构:砖混5、结构层数:地上四层6、工程工期:2008年6月1日-2008年10月31日7、建设单位:图木舒克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8、设计单位:新疆长城设计院9、施工单位:叶河工程公司10、监理单位:新疆卓越项目管理公司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3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中安全监理的有关条款;三、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四、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说明书;五、经审查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六、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承包单位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七、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监理资料,在监理过程中应准确记录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时间和地点,全面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第三章安全监理的程序和方法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要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验收相结合,依据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规范,并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安全监理的方法。一、安全监理程序1、结合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条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设施,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2、审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3、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4、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作业人员生产操作中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4应指令承包单位及时纠正。5、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的安全检查。二、安全监理方法(一)旁站监理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支护、混凝土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塔吊、龙门架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二)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三)试验要求承包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四)指令文件1、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2、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2)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3)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54)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5)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入施工现场的。3、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五)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四)中第2条所述条款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承包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单位解除对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第四章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措施一、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各项安全措施审查施工单位所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体工作如下: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特别是三级教育培训制度。6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措施。4、审查企业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5、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理进入现场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保证措施。通过建立现场安全施工的组织体系,使安全在施工中得以落实。在各工种人员进入现场后,督促施工项目经理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三、安全生产检查措施1、每个专业每道工序施工前,要协同工地安全员检查,认为无误后方可施工。2、会同施工项目经理主持每周一次联检,邀请业主及有关部门、安全员对正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专业施工范围的环境、安全、消防设施方面等进行联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要求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有关安全生产的大幅标语和宣传语牌。在“四口”通道、临边、机械等处设置有针对性的警示标志牌,夜间施工挂警示红灯。临边高处要设置围护安全网,安全栏杆。4、街面工程应设置安全通道,必要时实行全封闭施工。5、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安全法规。四、本公司项目监理部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第五章安全监理的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内容(一)监理单位在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阶段,应了解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设计文件中的安全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二)督促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供图纸未标示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它构筑物的详细资料,要求承包单位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三)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解决用地范围以内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施工安全的构筑物。(四)要求承包单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等有关状况,并提供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五)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六)审查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批复开工报告。1、审查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1)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项目安全体系的组织机构。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3)审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证明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84)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拟使用的设备、机具、安全设施的证明材料及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2、审核承包单位拟使用的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体检状况。3、审查总、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协议。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内容(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检查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进行操作。2、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间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3、要求承包单位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对该工序的施工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确认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二)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的控制内容。1、土方工程。1)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专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基坑情况和基坑支护情况进行观察和监测。2)爆破土方时要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2、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1)安全监理人员审核脚手架、安全防护棚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9方案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的影响,架体高度在25米以上要有计算书,并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板)及配套器具安全装置(升降装置、防坠落装置、防倾斜装置)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样试验。3)检查脚手架搭设交底与验收记录。4)审查脚手架搭设人员的资格证书。5)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脚手架种类对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大小横杆设置情况、杆件间距及搭接,架体内封闭、通道、卸料平台、架体防护、制作组装(吊篮、挂脚手架)等进行控制,搭设完毕后,在使用前报安全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6)严格控制各类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特别是对于超高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等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7)若施工中发现立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承包单位未解决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脚手架。8)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安全监理人员应指令承包单位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施工操作要有防滑措施。9)工程冬季停工春暖复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检查和整修脚手架并将脚手架的检查和整修情况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经现场检查后方可10重新使用。3、模板工程1)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a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b要有根据混凝土输送方式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c复核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d审核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模板及支撑系统立柱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3)对模板堆放情况进行验收。4)审核支、拆模板安全技术交底。5)模板安装应在安全的作业环境下,按施工方案进行模板施工,施工完毕后,报安全监理人员检查签认。6)折模前承包单位应将拆模申请与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一起报监理人员审批。4、高处作业1)临边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防范。a设置防护栏杆b架设安全网c装设安全门112)对洞口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a各种板与墙的孔口与洞口、各种予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b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现场坑槽陡坡等处,除须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3)悬空作业a悬空作业必须要求承包单位设置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b凡作业所用锁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交叉作业对交叉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监控。1)支模、砌墙、粉刷等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作业。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要求承包单位派专人现场管理,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部件。6、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垂直升降机、外用电梯。对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垂直升降机、外用电梯,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承包单位在自检验收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12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临时用电(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理)。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2)审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承包单位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3)检查施工现场末级开关箱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的根据规范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现场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现不合格时立即指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进行整改。8、吊装作业1)起重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2)督促承包单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路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制订出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核。3)吊装前,安全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对起重机械的吊钩和卡环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起重机械使用的钢丝绳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所配起重机械的要求。4)吊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机臂杆起落及回转半13径
本文标题:安全监理细则(建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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