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最新10篇
1/30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最新10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一篇】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族,住所地: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年月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虽然贵院在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此致__人民法院2/30具状人年月日二、离婚起诉书范文注意事项制作离婚起诉书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将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写清楚。一般在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3、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相关信息时,尤其要写明被告的联系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据此地址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到被告手中。4、诉讼请求要写清楚,离婚请求是一定要写的,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涉及到的财需要写。如果不涉及到子女问题,你不需要写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二篇】起诉状3/30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原告:______被告: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公民提起经济诉讼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三篇】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必须要提交离婚起诉书,因此想去法官打官司的时候,就要开始写离婚起诉状书了。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4/30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打架,吵架打架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四篇】1、提出请求事实要具体、全面,不得笼统或含糊不清。数字必须准确无误。2、诉讼理由要建立在确实充分的证据和明确清楚的事实5/30基础之上,说清楚案件事实与理由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准确、完备。3、注意人称的一致性。在陈述事实与理由时,叙述的人称要前后一致,如用第三人称时就要称原告与被告。4、语言做到准确、严谨,表述富有逻辑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五篇】原告:王xx,男,xxxxxxxx年8月15日生,汉族,xx市xx县人,现系xx县xx镇xx村村民,住本村。电话:xxxxxxxxxxx。被告: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负责人:住所地:xx市汉滨区。诉讼请求:①判决被告拒发事故责任认定书,拒绝返还车6/30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②判决被告返还车辆并赔偿经济损失(每天260元,从5月8日起算止返还之日止);③判决被告赔偿其行政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路产赔偿费11190元;车辆损坏维修费6万余元;其他费用5000元。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本次事故属于单方事故,我作为车主,已如数赔偿了路产损失,被告以肇事司机未到案拒放车辆,拒发事故责任认定书明显违法。其工作人员让我找肇事司机到案显然是强迫我履行警察职责,这显然与法不容!与理不通!故请人民法院根据原告诉讼请求依法审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xx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年7月8日附:本状副本一份相关知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7/30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由此确立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特有原则,简称合法性审查原则或司法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审查和实体意义上的审查两层涵义。程序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权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实体意义上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也不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就是说,这是一种有限的审查。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这一规定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是行政主体,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xxx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两者之间的8/30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但是,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他们之间就由原来的从属性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平等性的行政诉讼关系,成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法律地位是平等的。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行政诉讼法》第8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中国的三大诉讼法都把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作为基本原则予以规定。6、辩论原则《行政诉讼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所谓辩论,是指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充分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的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具体体现了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平等的法律地位,是现代民主诉讼制度的象征。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行政诉讼法》第七章又将这一规定具体化,使之成为行政审判中的四9/30项基本制度。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行政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的生效裁判,可以依法提起抗诉。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六篇】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一)原告:xx,男,2001年1月1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xxxxx电话:*****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地址:xxx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100820)负责人:xx职务:主任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撤销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09)第22694号关于第455067号[youzhengx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5年9月8日向商标局递交了文字商标注册申请[youzhengxxx(申请号455067、类别36),请求核准注册的服务项目为:保险经纪;资本投资;金融贷款;银行;金融服10/30务;储蓄银行;担保;信托;典当;经纪。2008年12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原告作出了文号为zc4884467bh1的商标驳回决定。原告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决定,根据第三十二条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被告于2009年8月31日作出了商评字(2009)第22694号关于第455067号[youzhengxx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严格遵循、、、、、相关条款或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程序不合法、*据不足,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并作出了错误的决定,严重损害了原告利益。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起诉讼。*第一中级*法院原告人:超变态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本(二)上诉人(一审原告):赵宏伟男,汉族,55岁,甘肃省酒泉市人。酒泉黎明综合楼业主,住址:酒泉市雄关路11号。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酒泉市建设局。住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5号。法定代表人:张满,该局局长。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酒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住所:酒泉市北环东路边9号。法定代表人:段中伟,该站站长。案由:上诉人因不服酒泉市中级法院(2008)酒行初字第11/3004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和理由如下:一、撤消酒泉市中级法院(2008)酒行初字第04号,依法改判;二、依法追究被上诉人长期不履行法定职责,任由其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违法违规,造成黎明综合楼重大质量事故而长期不对其进行查处,给上诉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应由被上诉人,第三人承担不履行法定责任违法违规,承担侵犯上诉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三、对一审确认做为定案依据的相关*据进行技术鉴定。理由如下:(1)一审故意不确认的事实为:上诉人从2002年9月18日(地下室施工期间)发现本工程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站有严重违法行为开始投诉,要求查处在黎明综合楼施工过程中存在使用废钢筋行为。直到2008年12月19日(2008)(酒行初字第04号)下判决前也没收到酒泉市建设局只字片语
本文标题:起诉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最新10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6027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