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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员您们辛苦了安全管理常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中央高层首次将目光聚焦于“安全生产”3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30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主讲人是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刘铁民研究员和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范维澄教授。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中南海倡导安全发展“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为什么将本次集体学习的主题锁定在“安全生产”上?学习中,胡锦涛总书记的一句“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便是最好的回答,这其中凝聚了中央领导集体对安全问题的关切。从“带血的煤炭”,到化工厂爆炸和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再到水系河流的污染……“安全”不再仅仅局限于“生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既是从中央、媒体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来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计表明,一是事故总量大。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二是特大事故多。2001~2005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5起、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117起。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134起,比上年增加了3起,死亡人数增加了17%。其中煤矿58起,增加了34.9%,死亡人数上升66.6%。特别是发生了4起百人以上的矿难。三是职业危害严重。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民工目前成为职业危害的主要受害群体。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安全发展”的概念首度出现在党的重要文件里。“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安全生产指标首度出现在五年规划中。“‘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在‘十一五’《规划纲要》里,首次纳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个综合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规划指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已成为从上到下的共识“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这决不只是称谓、说法、概念的变化,这体现的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义。“安全生产”只是一项具体的、事务性的工作,没有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发生直接联系而“安全发展”则是一种理念,是对经济发展方式和道路的选择,将会以一个宏观的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统领作用。“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作为一个发展战略概念,“安全发展”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把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安全发展,就是要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企业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等的同步提高。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中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落实”。“安全发展”需要从安全的角度上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要踏踏实实地按照科学规律来研究不同灾害、不同事故背后的客观规律,并指导安全工作的防范、治理。“安全发展”不仅要在观念上、认识上高度重视,关键还在于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决策、救援-恢复、重建-总结”的立体化体系。“要将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胡锦涛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胡锦涛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网上座谈会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23日(星期五)9时在人民网举行“加强安全生产”网上谈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主办,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网、光明网、中青网共同承办。这次活动的主题为“加强安全生产”。座谈会将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十六大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实现“十一五”规划安全生产目标应坚持的方针原则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并回答网民提问。出席座谈的嘉宾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应急协调处处长周平、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副司长孙怀新。安全生产的核心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安全生产的核心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到我们安全监管总局应该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要努力推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的落到实处。第二、要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各个方面力量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实践证明,联合执法能够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第三、要研究安全生产中的一些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导向来推进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涉及地方和群众利益的问题。例如,在安全投入上就要形成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通过多种渠道来加大安全的投入。第四、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惩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只有严刑厉法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应急协调处处长周平:安全生产与政府、企业和生产工人有直接关系,这里面都涉及到一个“人”的问题。政策是由人来制定的,企业生产活动也是由具体的人来安排的,生产过程也是由工人来实施的,因此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现在已经认识到,安全教育要从多个层面来展开。第一个层面是政府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第二个层面是企业管理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第三个层面是工人或者劳动者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也需要在社会媒体、教育、宣传、职工培训等各个环节都来重视安全教育问题。现在难处在于对企业的经营者和生产工人的培训,涉及面非常广,数量非常大,要使每一个企业都能够把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处。各级政府需要千方百计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采用生动有效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从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即使一些意外的事故,也能由于我们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妥善处置、科学应对,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生命所受到的伤害和损失。第一部分基本概念一、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活动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长期的发展历史中产生了一些基本概念。安全、危险、安全意识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它们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遭受健康损害和人身伤亡的综合认识,按照系统安全工程的认识论,无论是安全还是危险都是相对的。安全的对立面是危险而不是事故。一个单位暂时未出事故不代表就安全。对于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对于安全还是危险认识也是相对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对于安全还是危险认识也是变化的。企业的经济实力、人们对安全与健康的承受水平和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的不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事故控制能力的增细,对于安全还是危险认识也会发生变化。1.危险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的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超过了人们的承受。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地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风险,可以是潜在伤害,可能致伤、致命、中毒、设备和财产等损害。风险具有两个特性,即可能性和严重性,如果其中一个不存在,则认为这种风险不存在。如电击风险,如果能保证在有叫击可能性的地方,人员不能进入,就可认为这个风险不存在。风险一般不能转化为安全,但可以减小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或者两者均减小,来减小风险的程度。2.安全顾名思义,安全为“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意味着不危险,这是人们传统的认识。《现代汉语词典》中“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按照系统安全工程观点,安全是指危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损害或环境危害的条件,是指安全条件。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是指安全状况。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通常所说的安全或危险只不过是一种主观的判断。一般认为,在生产活动中,每人每年的死亡概率为百分之一的情况是极其危险的,是不能接受的,必须停产整顿;每人每年死亡概率为千分之一的情况属高度危险,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每人每年的死亡概率为万分之一属中等危险,人们不愿出现这种情况愿意拿出费用进行改善(符合中国人常说的以防万一)。3.安全意识人的行为是由动机支配的,安全行为动机的指人们为满足安全需要而进行活动的相法,即心理过程,安全作业行为动机的主体就是安全意识。当我们分析一个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时,总是说他安全意识不强,但是,安全意识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它有着十分具体的内涵。安全意识是安全素质水平的标志,集中体现为“识险、排险、避险”的综合能力。“识险”是产生安全意识的前提。安全作业行为的动机来源于安全的需要,一个人只有在其生存和活动的环境中感知和认识到有威胁其生存和工作的危险时才会产生安全的需要,所以就必须会识别危险、识知危险,这是在人的心理过程中形成强烈安全意识的第一阶段。排险、避险能力是安全意识的主体。意识的强弱主要通过能力来表现,安全意识的强弱主要通过排险和避险能力来表现,这种能力决定了人的行为方向和行为方式。认识到现实环境中存在的危险,而不知如何去排除它,或在非人力可为的情况下不知如何去回避,同样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领导者不会“识险、排险、避险”,很难领导好企业的安全工作。现场生产指挥者不会“识险、排险、避险”,现场指挥必然混乱。工人不会“识险、排险、避险”,就会视安全操作规程为“麻烦”,危险当前而不知其害,随心所欲、冒险蛮干、,或惊慌失措,往往成为事故的直接
本文标题:安全管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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