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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函〔2008〕268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确保我市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根据全省灾后农户永久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前期完工和在建的灾后重建农房建设质量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现就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组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灾后农房建设质量,确保做到安全重建、科学重建,对灾后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各区县政府是此次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二、检查重点及内容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在建和已完工的农房质—2—量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重建选址。按照《四川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房屋恢复重建选址技术导则》要求,重点检查农房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震断裂破裂带;是否避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危岩滚石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避开行洪区和洪涝灾害易发区域。(二)地基验槽。依据设计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持力层承载力是否满足建筑上部荷载要求;检查房屋地基均匀性;检查地基是否含淤泥、液化土层、软弱夹层。当采用换填地基时应保证换填材料要求及换填质量。(三)基础及主体施工。依据建设部《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导则(试行)》、省建设厅《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地震灾后重建施工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重点检查按图施工情况及砖砌筑、混凝土浇注、重要构件钢筋绑扎、楼板施工等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施工,确保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工序规定。(四)建筑材料。重点检查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砖、木材等材料性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水泥、钢材、砖、预制构件应有厂家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检查混凝土、砂浆组成材料质量控制及配合比控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五)抗震构造。应以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CJ161)、《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版)及国家新修订的抗震设计规范为依据,并参照《农村民—3—宅抗震构造详图》(SG618—1—4)及《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要求,加强农房抗震构造措施的监督和技术指导。重点检查房屋圈梁、构造柱设置,混凝土、木构件支座长度,砌体施工缝留置措施,木屋架连接支撑方式、预应力板抗震构造设置等,以保证房屋整体抗震稳定性。三、检查方法各区县组成多个检查小组,分片包干负责,到村到点到户进行拉网式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必须采取现场实地逐户检查,对照设计图纸、查阅技术资料、询问质量有关情况、施工单位(工匠)填写受检项目表格等多种方式进行。在各地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拉网式检查过程中,省建设厅将组织督导组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市规建局也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通过现场随机抽查、巡查等方式,帮助指导各地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检查。四、检查要求各区县要迅速组织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拉网式检查。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农房质量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在建农房质量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对已完工农房质量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须经整改合格后方能使用。请各区县于10月29日前,将组织开展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拉网式检查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及市规建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联系人:金华、王平,联系电话:8226167、—4—13990998853,传真:8224474,电子邮箱:ybjh666@163.com。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农房建设安全检查通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0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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