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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省、市政府有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1〕19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我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创新,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行业特点,以国家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省安委办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2011年4月修编)作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依据,积极研究制定、修订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配套规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法制范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非煤矿山和其他行业(领域)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有条件的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2011年8月-2011年10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发动要贯穿于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深入宣传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并结合各自行业领域企业特点与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讲解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标准及评定程序,为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奠定基础。(二)评定实施(2011年10月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分为一、二、三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二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评审、公告、授牌的标准化二、三级企业,其考评机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省政府安办备案。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应经乡镇(街道)、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推荐、同意,并签署意见。基本程序为:企业自评和申请、评审与报告、审核与公告、颁发证书与牌匾。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公告前、颁发牌匾后,应当及时告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办。我市在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生产级别已评定为A、B级的,应按省政府安办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本档案,并于每季度初5日前将上季度累计企业标准化级别评定情况报同级政府安办。(三)达标考核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非煤矿山和其他行业(领域)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达标考核验收情况列入当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企业安全标准化级别实行动态管理,企业安全标准化级别评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按照级别评定程序,重新组织实施评审、公告和授牌。四、职责分工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按有关要求负责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实施评审、公告、授牌工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一)市经贸委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电力运行、化工(非危险化学品)、医药、有色、冶金、建材、轻工、纺织、机械制造、民爆(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批发)(危化品监管职能划转正式移交手续前)企业及电信运营业中央企业、贸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园区外企业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三)市教育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类学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四)市安监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批发)(危化品监管职能划转正式移交手续后)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五)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自来水厂、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公共交通公司、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港口码头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单位、高速公路公司等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七)市水利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八)市农业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机行业、茶叶加工行业、渔业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九)市林业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林业企业和林产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歌厅、舞厅、卡拉OK厅、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十一)市卫生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所辖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十二)市旅游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星级宾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十三)市粮食局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粮食储存、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十四)××工业园区管委会、闽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分别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十五)市供销社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实施评审、公告与授牌。煤矿企业按照××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级别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0〕47号)执行。其他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五、约束措施(一)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依法关闭。1、县(市、区)政府安办函告国资部门、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2、相关部门暂扣其有关行政许可证照;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由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提请当地县(市、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3、取消其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取消其“安康杯”、“平安企业”、“文明单位”及各级劳模等评选资格。(二)对既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又不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企业,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上报同级政府安办,由县(市、区)政府安办函告相关部门,取消其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取消其“安康杯”、“平安企业”、“文明单位”及各级劳模等评选资格;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取消其参加建设施工项目的招投标资格。(三)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政府和部门,取消其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一岗双责”规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小组,确定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制定完善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安办。(三)突出工作重点。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建筑施工、电力、交通、水利、渔业、林产品加工、星级宾馆、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列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点。各地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工作重点。(四)加强协调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开展安全标准化的主要力量,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部署、落实,有计划、有重点、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组织实施,并加强跟踪、检查;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五)严把评定质量。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中,要严格评定标准,确保评定质量。要按照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施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严把评定质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与其级别相符合。对已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抓提升,对尚未达标的企业要抓督促、抓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
本文标题: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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