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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范例【汇编4篇】2024/X/XX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第一篇】一、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现状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邻水县纪委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契机,以“安辑•砺炼”行动为重点,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强化县纪委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以领导示范为重点,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实施《邻水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严格实行“明、询、查、考、述、评、究”的“七步工作法”,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要当地干部陪同、不听取汇报的“三不”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突击考问乡镇、部门纪检监察负责人了解和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查纠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警示约谈、诫勉谈话、立案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和广大纪检干部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力度明显增强、效果明显增强。(二)以狠刹“四风”为重点,强力正风肃纪。制定实施“9+3+4”正风肃纪方案,着力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乡镇干部“机关化”、便民服务中心不便民、公务时间休闲娱乐、在编不在岗、多占办公用房、乡镇干部走读、干部形象不佳等16个突出问题。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驾私用、上班时间中午饮酒、会议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制定实施限娱、限会、限驾、限宴、禁烟、禁酒、禁奢“七令”和倡勤、倡廉、倡俭“三书”(合称“七令三书”),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匡正干部形象。开展正风肃纪“节点”行动,元旦春节出台廉洁过年“八条禁令”,清明节专项整治公车私用祭祖,端午中秋突击检查乱发钱物,高考后着力规范“升学宴”操办,国庆期间重点治理公款旅游,充分利用每一个重要节点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三)以“打虎拍蝇”为重点,全力查案惩腐。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调整充实办案人才库、陪护人员库,健全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制度,坚持案件移交、移送、协助、配合制度,促进案件查办资源、力量、手段大整合。充分发挥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职能,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形成了执纪执法机关合力惩腐、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瞄准科级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狠打“地方老虎”、瞄准重点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重拍“盈利苍蝇”、瞄准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问题深挖“殃民蛀虫”,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查案惩腐的高压态势。仅20-年,全县共立案126件,同比增长%,其中查处科级干部30人,基层站所、村(居)干部86人。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在“邻水廉政”网、《邻水廉政》报开设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案件查办信息,增强案件查办透明度,提高案件查办公信度,加大案件查办震慑力。通过强有力的查案惩腐和通报震慑,干部“不敢腐”的氛围正初步形成,群众满意度正逐步提高。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邻水县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畅影响了监督职能的发挥。在乡镇一级,由于受编制、经费等条件的制约,同级党委对同级纪委的影响力往往大于上级纪委的影响力,在执行“两报告”制度的过程中,往往先报同级党委再报上级纪委,甚至经同级党委同意后才报上级纪委。另外,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干,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兼职现象突出,加之一些职能部门或出于工作惯性,或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承担的监管责任过分依赖于纪检机关“牵头”,导致基层纪检机关难于集中精力聚焦主业。二是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备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八项规定的出台,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活动的开展,中央和各级的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越来越具体,制度的笼子越编越密,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而部分领导干部还沉浸于过去的惯性思维,导致一些作风方面的问题在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客观上增加了纪委执纪监督的难度。三是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为监督带来了挑战。从发展阶段看,转型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消极腐败现象面临纠而复生、查不胜查的困境,客观上增加了纪委执纪监督的难度。从社会风气看,一些领域“潜规则”盛行,少数“容忍腐败”、“羡慕腐败”的腐朽观念还有一定市场,存有对纪委执纪监督不理解、不支持的心态,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纪委执纪监督的正能量。四是自身建设的滞后性制约了监督的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村纪检小组组长工作职责模糊,监督意识淡薄,导致监督岗位形同虚设;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三、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纪委自身既要坚持边查边整边改,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探索完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长效机制。一要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要职责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重要职责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专门职责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要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抓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制度规定措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了解和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把监督、执纪、问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规范制约权力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执纪,以失职就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心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纪委应当充分发挥作为专门机关的优势,对地方、部门反腐败工作存在体制机制漏洞或工作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对政策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包办和替代,应当把首次监督权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主要通过“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以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四要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组织保障。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揭丑、敢于亮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要不断完善纪检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两个全覆盖”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五要坚持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保障。要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围绕主线、突出主业、强化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整合内设职能机构,为突出主业奠定基础;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腾出精力履行主责;要理顺职责分工,集中精力抓实主业;要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有关精神,积极落实“两为主”、“两报告”相关要求,不断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强化执纪办案转方式。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管理,实行上下级纪委定期核对问题线索、案件线索的制度,强化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和追究的全程管理;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与审计、纠风、执法、公检法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要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变守株待兔坐等信访举报的工作模式为主动出击及时排查的工作模式,对腐败行为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苍蝇”养成“老虎”、小案变成大案;抓好预防治本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做到有问题早发现
本文标题: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范例【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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