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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解读陈国昌2009.09.01立法背景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基本框架与特点我国食品监管体制食品生产、经营须符合的法定要求法律责任一、立法背景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近年来两起与奶制品有关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2004年4月,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大头娃娃)-营养不良婴儿299例,13人并发症死亡;2008年9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结石宝宝)-违法添加三聚氰胺。截至08年12月底,全国累计免费筛查2240.1万人,累计报告肾结石患儿29.6万人,住院治疗52898人,治愈出院52582人,死亡?。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大头娃娃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结石宝宝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这两起与乳制品有关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推出了《食品安全法》-2004年7月(阜阳奶粉事件后)起,国务院成立《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2009年2月(三鹿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法》出台。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2003年,金华敌敌畏火腿事件:为增加产能,用敌敌畏泡火腿‥‥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2003年,太仓肉松事件:用死猪肉做肉松。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2004年,龙口粉丝事件:为降低成本,改换原料并违法添加化学增白剂。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多起甲醇勾兑白酒事件‥‥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2006年9月13日,上海瘦肉精事件:食用猪内脏和猪肉导致409人中毒。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2009年2月18日,广州市“瘦肉精”中毒事件放倒70人,不少人闻“瘦肉精”色变。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多宝鱼事件:药物残留超标。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期!透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食品安全事件具有的共性特征:○发生在商业竞争剧烈的生产经营领域○经营者为追逐经济利益降低经营成本○企业质量体系失控管理环节严重混乱○政府体制不顺监管机制失灵官员失职○消费者身心健康受侵害企业信誉受损食品安全事件的大背景和共性规律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与食品安全事件高发具有关联性-工业化推动社会人均GDP的提升-工业化促使居民消费发生变化-工业化批量生产增大公众消费风险-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特殊社会环境美国学者赛缪尔.P.亨廷顿(Huntington,s.p)现代化动乱理论亨廷顿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现代化水平与稳定之间存在U形曲线关系:纯正的传统社会虽然愚昧、贫穷,但稳定;当传统的社会开始启动现代化,并取得一定成就后,不稳定和内乱加剧;而当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高度时,社会再度呈现稳定状态。结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二、基本框架和特点中国的食品行业特点食品生产经营特点-环节多,产业链长,“从田头到餐桌”;食品行业发展特点-规模大,主体多,管理水平低(全国生产企业44万家,小作坊80%);食品监管体制特点-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多部门参与,监管存在盲点;食品法律制度特点-相对滞后,缺乏理论思考,对相关制度的研究明显缺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演变上世纪50年代-卫生部单项规章和标准;1964年-国务院《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1982年,《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食品卫生法》;2004年7月(阜阳奶粉事件后)起,国务院成立《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2009年2月(三鹿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三章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四章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五章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六章食品卫生管理第七章食品卫生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食品安全法》的特点体现预防为主的理念-凸显制度框架的构建-强调安全标准的统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作用-突出牵头部门的作用-明确食品企业的责任-应对当前主要的问题-加大违法的制裁力度-三、我国食品监管体制现阶段我国食品监管体制多部门实施的分段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的体制特点一、强化地方责任二、明确部门职责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制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规范牵头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农业行政部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相衔接。《食品安全法》第二条: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质量监督部门: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对食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管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施许可和监管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管对食品进出口进行监管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食品流通许可对食品流通活动进行日常管理食品安全法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餐饮服务许可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由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实施管理四、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须符合的法定义务食品生产、经营须符合的法定要求场所设备与设施人员设备布局和流程餐、饮具贮存、运输中的容器、工具和设备食品包装材料个人卫生水质量使用的洗涤、消毒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食品生产、经营禁止性规定要求用非食品原料(包括回收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标准限量的营养成份不符标准要求的假冒伪劣变质的死因不明的畜产类及制品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污染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无标签的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进货检验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用召回制度散装食品监管要求贮存、销售时应标明相关内容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要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份或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号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其他相关的义务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出租、展销会举办者的管理义务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食品添加剂法定管理要求食品标签、说明书、食品广告的内容要求五、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罚则‥‥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严重违法的自然人的罚则:第92条: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的罚则第93条: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本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手段的创新食品药品市场准入黑名单监控制度-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公告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活动人员的重奖制度-食品现场快速检验-食品药品监管溯源系统-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系统-政府责任与监管政策走向以人为本,切实把公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食品药品安全的政府责任:风险预防-风险控制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承担的责任是特殊的公法责任,疏于监管或者怠于监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没有哪一次巨大的灾难不是以历史进步为补偿”。-恩格斯行为规则的进步,法律制度的进步,才是对巨大灾难的真正补偿。-有感于《食品安全法》的即将实施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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