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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报告(最新4篇)有哪些报告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在平凡的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写报告。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指明下一步需要努力的方向。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制作了这份经过精心设计的“资金管理报告(最新4篇)”,希望您喜欢下载!资金管理报告篇【第一篇】20xx年,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民政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各类群众手中,民政局从规范资金管理机制着手,多措并举,强化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了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一)健全机制,完善监督。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资金使用,为规范民政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程序,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齐备,避免了民政各类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贪污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二)全面部署,深入发动。为进一步强调惠民惠农资金的用途,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对我县民政惠民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县民政把民政资金管理纳入了民政重点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照章办事,保证了各类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同时,县民政局根据各类群众的生活状况确定救助对象和救济标准,保证了民政资金投向的有效和合理。(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在认真贯彻省、州、县有关加强民政各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一系列政策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规范了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办事,按照不同类型实施有效救济,把资金的使用作为民政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五)及时兑现,保障权益。为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对于民政各类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部门编制花名册,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民政资金专户,通过金融部门做加密文件直接将资金发放到民政对象银行卡中,提高了资金运行速度,保证了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在确定民政救助对象和标准时,坚持按“一评议,二公示,三审批”的程序进行,对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先由村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县民政局按照乡镇政府核实结果采取入户核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符合救助对象予以审批,确保了民政各类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合理,杜绝了民政资金流失。(六)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在资金使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公开、五不准”,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种类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以及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截留挪用、不准有偿使用、不准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确保了救助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了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关于调整20xx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中“从20xx年x月x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xxx元调整到每人每月xxx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xxx元调整到每人每月xxx元”规定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xxxxxx人次,累计保障资金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xxxxx人次,累计保障资金万元。3、产生的效益:通过不断努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在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二)城乡特困供养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阿州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xx年x月x日起,全州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xxx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xxx元/人月;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元/人/月,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x元/人/月,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xxx元/人/月规定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对全县xxx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20xx年生活补助资金万元。3、产生的效益:强化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意识,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安度晚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临时生活救助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川民发〔xxxx〕xxx号)中“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急难程度及持续状况,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x-x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性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人均救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x倍。实物标准参照救助金折价计算”的规定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对xxx户xxxx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救助万元。3、产生效益:有效缓解了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要求,积极破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助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四)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保障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号)“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xx%和定期定量救济的减退职老职工,平均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xxx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xxx元,具体标准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对xx人精简退职职工发放救济金万元。3、产生效益:进一步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有效保障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权益。(五)孤儿生活保障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每月xxx元生活补助标准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xxxx〕xx号)要求,按照每人每月xxx元生活补助标准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对普查确定的xx名孤儿及x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万元。3、产生效益:保障了我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孤儿健康成长,通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孤儿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孤儿的基本生活及各项权益。(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xxxx〕xxx号)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xxx元,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xxx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xx元的标准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对象按照每月不低于xxx的发放标准,二级残疾每月不低于xx的标准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x。xxx万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月xxx元的发放标准,由乡镇初核,残联复核后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万元。3、产生效益:有效落实了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切实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残疾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让惠残好政策得到进一步的推广。(七)高龄津贴发放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老龄办关于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阿州民政〔xxxx〕xxx号)文件要求,xx周岁至xx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元提高到xx元;xx周岁至xx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x元提高到xxx元;xxx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xxx元提高到xxx元,春节慰问金每人xxxx元的原标准不变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发放xx-xx岁高龄津贴、xx-xx岁敬老金、xxx岁以上长寿敬老金万元。3、产生效益: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了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八)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意见》(阿委发〔x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及时对xxx人离任村干部累计兑现全年生活补助金万元。3、产生效益:切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怀和温暖,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民族团结。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基层民主管理显著提高。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县贫困人口多、程度深,民政救助水平虽较往年有大幅增强,但各单项补助标准仍比较低,有限的救助能力与保障民政服务对象权益所需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各镇对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尤其是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力度不够。四、下步工作要点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采取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民政工作政策特别是涉及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二要大力推行政务、村(居)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民政政策、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张贴在政务公开栏醒目的位置,让民政对象一目了然。督导村级组织将民政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要通过政务、村(居)务公开切实将民政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适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民政干部,组织民政干部学习民政法规、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政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要让民政干部特别是乡镇民政干部熟悉、掌握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四要根据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民政工作热点、难点,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至两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围绕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金管理报告篇【第二篇】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高亭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xx-20xx年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高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尹家令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亭乡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三个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各组对各村、各单位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包干负责,形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组长、驻村领导、村支书主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在全乡上下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把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统一到自觉维护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三是加大宣传。把各项惠农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到组、到户,让全乡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明确各项政策享受的条件和办理的流程。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二、补贴发放情况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等补贴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乡财政所通过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
本文标题:资金管理报告(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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