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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正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领悟时,我们可以运用文字来表达内心的思考。借助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总结过去所面临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压力。关于心得体会的具体写作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概括要点:回顾自己的体验,并提炼出最核心、最重要的观点或体会。2.细节丰富:用具体的例子、事件或实际经历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并在描述中保持细节的丰富性。3.反思思考:提出自己对问题本质的深入思考,分析原因、寻找解决方案或启示。4.写作风格:选择恰当的语言风格和表达方式,力求使读者产生共鸣和理解。5.结尾总结:最后,对自己的心得进行总结,并表达出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通过以上这些要点,我们可以写出1篇具有个人观点和思考的心得体会。执法公正心得体会【第一篇】为了进一步加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的建设,增强职工的民族自尊、自信、自豪感和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的整体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文明行政。根据局的统一安排及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全体认真学习了《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公职人员十不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的法制观念,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和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此次学习,我个人对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一、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述职报告之家)通过参加工作培训,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公正执法,是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公正执法是公正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执法是公正执法的基础,公正执法是公正执法的保证,公正执法要从队伍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方面着手,两者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依存的。公正执法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严格的公正执法素质、执法水平,还要求我们必须要有一定的文明执法素质和执法艺术,只有这样,公正执法才能使工作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干警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执法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学习好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才能使自己的执法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树立一种为民办事的观念。要树立为民服务的观念,不能只是为了权力,也不是为了钱权。这样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群众办好每件实事。三是要树立公正执法的观念,要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工作的观念,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着眼点,以公正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公正行为。二、公正执法是我们每个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公正执法是公正执法的具体体现。公正执法是执法队伍建设中公正执法的重要内容,公正执法要从的公正执法来规范公正执法行为。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内的“小人物”,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是公正执法的“小把手”,要想做好业务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养:第一,要有坚定的立场和信念。坚定的立场和信念必须是事业的“立身之本”。在的岗位上,的职责是为服务,而信念是指一切为了群众,公正执法,公正执法。在这个岗位上,群众的利益就会得到体现,的执法水平就会得到提高,社会的形象就会得到树立,的声誉和形象才会得到提升。公正执法不只是个人的事情,更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第二,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湛的法律功底。公正执法是我们执法工作中最基本的公共权利。公正执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群众的基本权益,使工作更好地为服务。公正执法是工作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公正执法的核心内容。要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以便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有的放矢,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公正执法要以人为本。第三,要有一颗爱民的爱心。要有一颗真诚的爱心,这样公正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公正执法的关键是要把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把的利益放在首位。公正执法是群众的利益,是党和事业得以进行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公正执法的关键是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公正执法要坚决杜绝一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不能把人情当回事,更不能把人情当儿戏。要把当亲人,把当亲友。第四,要有坚持原则的执法原则执法公正心得体会【第二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坚持严格执法。组织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重典治乱,对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法定防控措施实施,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故意传播病毒,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药品、伪劣口罩、手套、消毒水等防治、防护产品和物资,造谣传谣制造混乱,假借疫情非法募捐、非法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捐赠款物,擅自改变捐赠物资用途等违法行为,要根据疫情防控特殊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法治支撑。三、坚持规范执法。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依法应对、妥善处理,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顺利开展。要强化执法指引,指导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为应对疫情制定的各种制度措施,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提供准确的执法依据、标准、程序,做到依法履职、执法有据。坚守法治底线,在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时,要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和部门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审慎作出决策。疫情防控措施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避免过度执法,尽量最小程度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不得“一刀切”,采取一律封闭管理、强制劝返等极端措施。要依法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不得限制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行政征用时,要遵循依法、必需、合理的原则,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依法及时给予被征用人相应补偿;征用相关场地、设备、物资的,要登记造册、尽到保护义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要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坚持公正执法。把公正执法理念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法治统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不得在行政执法中对外地企业和公民区别对待。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时期,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及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先不予处罚或者暂缓执行处罚,以教育劝导为主。五、坚持文明执法。推动、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对立冲突。严禁以执法名义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善于释法说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阻力,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时期的公众情绪,避免引发社会舆情。要服务大局,从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决不能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严重影响和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六、创新执法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调整面向单位和个人的政务服务方式,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具备网上在线申办条件的,要坚持网上在线办公,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办事客户端等方式公布防控期间的办理指南和各业务窗口咨询联系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尽量不去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对行政许可涉及的申报、受理、送达等行为,鼓励优先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证照快递送达等“不现场接触”的方式办理。加快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从执法程序的启动到执法决定的送达,凡是能通过电子方式办理的,一律通过电子方式办理;如有紧急特殊事项,确需现场办理的,可以拨打相关电话或通过网站进行预约,并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场所办理,即办即走,最大限度减少滞留时间,尽量做到“不接触”。要简化工作流程,对与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有关的紧急事项,要按照法定程序急事急办;对因疫情防控,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在法定期限作出的,可以依法延长办理期限。对行政许可到期重新申请的,在审核符合有关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先自动延期,疫情结束后,再补办相关手续。无法直接提交有关样品和报告的,可以先就有关事项提交承诺书,疫情结束后,补交相关样品和报告。事后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将撤销相关许可。行政决定不能在法定期限作出或者送达的,可以依法延期作出决定或者送达。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的可进一步取消的行政事项或者优化的行政程序,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对要求企业、群众开具有关证明事项的,也要参照上述原则办理。七、加强执法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组织推动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执法不力、相互推诿,贻误疫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的有关执法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执法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要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必要时可以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各执法部门要服从统一指挥,做好联动响应、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工作,做到违法线索互告、执法监管协同、执法结果互通。组织推动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市场监管、林业草原、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避免重复执法。进一步完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八、强化执法监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本级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要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执法中产生的法律争议和问题。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充分运用现有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
本文标题:执法公正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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