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0目的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永恒主题,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梁场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本体系的规定,做到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1适用范围1.1本办法适用于梁场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1.2本办法适用梁场内部的考核。2引用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术语与缩写3.1本办法引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格式管理办法》中的术语。2.2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3.3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站改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简称为项目部。3.4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制梁场简称梁场。4职责4.1梁场安全管理职责梁场对管内负有直接领导组织落实的职责:4.1.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梁场施工的实际和特点,制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4.1.2按上级要求,确定梁场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并定期组织考核。4.1.3对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4.1.4坚持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教育、历史上的今天教育等安全制度,做到警种长鸣。4.1.5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做到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1.6对安全制度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和作业活动、设备操作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督检查,每月要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4.1.7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内业管理资料齐全、外业管理规范达标。4.1.8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4.1.9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4.1.10依照有关规定,按时发放员工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佩带。4.1.1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遵循“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严格实施。4.1.12对严重的事故苗子,也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置。5.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制度5.1.1目标责任制度5.1.1.1、确定年度安全目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或办法,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5.1.1.2、年度安全目标要纳入资产经营责任状,考核兑现。5.1.1.3、安全目标做为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一项重要责任目标予以考核,并实施一票否决。5.1.1.4、定期检查、考核年度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5.1.2安全教育制度5.1.2.1、安全教育实行全员教育,全面覆盖的教育制度。5.1.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定期教育和专项教育。定期教育: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的教育;专项教育:对新工人、新提职、新改职和使用新设备的“四新”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岗前教育。5.1.2.3、定期开展整纪刹风、法制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高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思想政治素质。5.1.2.4、每日进行班前、岗前安全预想活动和“历史上的今天”安全教育,并记录在班组日志上。5.1.2.5、开展事故案例教育,对管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通报到全体职工。各工区、班组针对事故案例组织职工认真讨论,达到事故概况清、原因清、防范措施清,做到警钟长鸣。5.1.2.6、安全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标准、有方案、有针对性、讲实效和有记录。5.1.3技术培训制度5.1.3.1、按照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提出的要求和标准,对干部、工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5.1.3.2、按照总公司、集团公司的要求,对符合轮训的人员,组织送培工作。5.1.3.3、利用施工淡季组织干部和工人进行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累计培训不少于40学时。5.1.3.4、对新工人、新提职、新改职和使用新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5.1.3.5、定期对梁场的干部、工人技术业务素质状况进行动态抽样考核,对其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定。5.1.3.6、建立健全干部、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档案,做好培训记录,培训结果与任用、上岗、下岗收入分配相挂钩。5.1.4梁场建设制度5.1.4.1梁场的成员由梁场经理择优选用。5.1.4.2梁场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施工生产经营责任状,明确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等各项经济指标,其中安全指标做为否决条款予以考核。5.1.4.3梁场设专职安全质量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安质负责人受公司和项目部双重领导,并对公司负责。5.1.4.4梁场在安全管理上,每月由梁场经理组成检查组,对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价一次,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5.1.4.5梁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岗位(生产)职责。5.1.5设备管理制度5.1.5.1设备的采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购置还要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审批手续,要认真执行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制度,确保设备质量。5.1.5.2新机型到达后根据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5.1.5.3对新上岗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机械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维护保养、排除故障等基本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岗位规范要求方能上岗作业,属特种作业人员还需持证上岗。5.1.5.4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应挂、贴在机器设备旁边,便于操作者学习执行。5.1.5.5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等有可能伤人的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装置,凡有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力矩限制器、熔断器、限位器、警报器等)及安全指示装置(水位表、水压表、电流表、油温表等)都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和调整。5.1.5.6精密机械设备应设防尘、防潮、防震、保温等防护设施。5.1.5.7属于特种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械、厂内车辆、锅炉和压力容器等)应有管理台帐,定期组织年检,检测资料备核。5.1.5.8机械设备集中停放场所要有防火、防盗设施。5.1.5.9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并做好换季保养和防寒、防冻工作,门式起重机、发电机房要有防雷击保护措施,并做好防雨、防洪、防风工作。5.1.6作业控制制度5.1.6.1梁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循工程技术标准、安全规范的规定。5.1.6.2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三整合”管理体系标准,执行岗位或工序作业标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5.1.6.3对安全工作,实行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的班组控制管理办法。5.1.6.4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关键部位、关键点、关键环节要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好安全预想,确定好控制办法和措施。5.1.6.5围绕施工中的关键项目和关键环节,组织QC小组攻关,不断改进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5.1.6.6本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经处审核批准后,方准实施。5.1.7监督检查制度5.1.7.1、定期检查:梁场每月分别组织安全检查组进行有系统的检查。5.1.7.2随机抽查:安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项目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和处罚额度应视具体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5.1.7.3保卫部门定期的对各工区的消防、安全生产进行安全监察检查。5.1.7.4结合工程实际,不定期开展安全专项大检查。5.1.7.5梁场领导班子、劳动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管内干部的安全生产勤政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组织考核。5.1.8事故处理制度5.1.8.1事故发生后,按照《重大伤亡事故处理规则》、《铁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则》等要求,逐级上报,主要领导及时到场,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和调查处理,梁场配合项目部对一般事故和职工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1.8.2发生—般事故,由梁场的主管领导到项目部交班。5.1.8.3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确定责任、找出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理。5.1.8.4发生事故、严重事故苗子、隐患应及时统计上报项目部,严肃定性定责。5.1.9安全奖惩制度5.1.9.1项目部定期(季)总结表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按期下拨随机奖励基金,由梁场及时表奖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和工人。5.1.9.2依据梁场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及防止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失职责任。5.1.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5.1.10.2梁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碰头会,研究、分析、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部署第二天生产任务和安全事项。5.1.10.3工区或班组执行班前部署、班中检查、班后小结的安全教育制度。5.1.10.4梁场根据施工生产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5.1.11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1.11.1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组织的培训,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5.1.11.2每年根据工程需要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或根据上级的培训安排及时送培人员,满足施工生产所需。5.1.11.5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簿,随时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变动情况。5.1.11.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两年度复审一次,过期无效,此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遗失证件向主管部门申报。5.1.11.7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如违章作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处理,严重者调离岗位,吊销其操作证。5.1.11.8特殊作业人员在送培前应进行健康检查,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特殊作业的要求。5.1.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5.1.12.1梁场负责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报项目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5.1.12.2梁场依据施工进度和生产任务,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履行交、接底手续后,由工班长落实。5.1.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1.13.1为了确保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5.1.13.2本制度中的职业卫生管理主要指劳动场所的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因素的管理。5.1.13.3凡粉尘、毒气浓度和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劳动场所,均需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和配戴特殊防护用品。5.1.13.4施工中产生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5.1.13.5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大气中直接熔融沥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5.1.13.6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5.1.13.7在路基或土方填筑施工中,禁止使用有害、有毒的废弃物作为填料。5.1.13.8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5.1.13.9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作业标准》。5.1.13.10、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力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尽量减少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5.1.13.11、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规定,违反者将按梁场安全奖惩办法和上级的规定给予处罚。5.1.14安全防火制度5.1.14.1梁场消防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安质部配合。5.1.14.2梁场建立消防组织,建立相应的防火制度预案,对员工开展防火知识的教育和演练,提高消防的实战响应、应急能力。5.1.14.3办公场所、生活区、施工现场和餐饮服务网点,必须设置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和工具,消防设施、工具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各种防火器材和工具不得任意动用和使用,要确保完备好用。5.1.14.4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作业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过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5.1.14.5工地取暖动火,必须事先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5
本文标题:梁场,安全保证体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642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