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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最新5篇)在当今社会,文档写作已经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技能。我们强烈建议在写作之前多读一些范文,以培养批判性思维方式。今天,栏目网友分享的“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最新5篇)”,欢迎您在本页留下对内容的宝贵回馈!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第一篇】失业保险窗口工作总结在现代社会中,失业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及其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作为实现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渠道,失业保险窗口也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本文就失业保险窗口工作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总结。一、保障用户权益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渠道,失业保险窗口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保障用户权益。这包括对用户的基本权益、利益、安全及其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保障。在失业保险窗口工作中,我们需要倾听用户的声音,考虑用户的需求,以用户为中心,从用户的角度出发,确保用户在失业保险制度中享有权益与利益。二、规范工作流程失业保险窗口工作的第二项工作就是规范工作流程。这包括对办理流程、文件管理及审批事项等方面进行规范。我们需要建立起清晰的工作流程,清晰的文件管理制度及明确的审批事项,确保每一位用户在办理失业保险时清晰明了地了解可行的操作步骤及其相关文件,并且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办完相关手续。三、提供专业服务失业保险窗口工作的第三项工作就是提供专业服务。这包括对用户提供一系列的专业帮助。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对于各类用户的不同问题,我们可以为其提供详细的解释、建议及其服务,以达到用户的满意程度。我们还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来帮助解决用户的问题,保证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四、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失业保险窗口工作的第四项工作就是建立服务保障机制。这包括对失业保险窗口工作建立服务保障机制,设置绩效考评,确保服务质量。我们需要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让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工作,快速地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要为用户打造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在总结失业保险窗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意识到,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渠道,失业保险窗口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我们需要以用户为中心,规范工作流程,提供专业服务,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第二篇】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xx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xx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万元。20xx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2、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3、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下步打算1、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稽核任务。本年度,我所将强化稽核力度,对全县各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稽核,特别是对大型参保企业及缴费不政党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稽核,彻底摸清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确保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如实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漏报瞒报失业保险费现象,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手软,确保市处下达的稽核任务的完成。2、加大扩面力度,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按照市政府去年下发的社会保险三年扩面计划的通知,我县今年的失业保险扩面任务比去年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我县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参保费源不断流失,为巩固费源,弥补因企业改制而减少的参保户数、参保人数,只能加大扩面力度。因此扩面工作已是失业保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3、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针对部分单位及职工对失业保险政策法规认识不足的现状,我所今年将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电视、投稿、上街宣传、深入未参保企业实地讲解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让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整体推进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第三篇】江西省xx县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积极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预防失业功能,切合自身实际,多举措致力服务参保单位和失业职工。一是认真做好台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及时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及变更信息、征缴金额及时录入江西省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并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责任,规范业务流程,形成了从失业保险参保到享受待遇发放的信息化管理。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扩面征缴。合理归类整理,建立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全县各单位的详实资料,为扩面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与养老、工伤岗位工作人员协调配合,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三是落实各项政策,吸引足额参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征收,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陆续降至1%,并利用稳岗补贴政策,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各企业足额足量参保。四是理顺享受待遇,确保发放准确。及时接收并认真审定下岗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同时做好工龄认定和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并耐心解释失业金申领所需材料;坚持按月发放、银行代发、本人签收的发放方式,严格核对身份证,杜绝代领、冒领等现象出现。五是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在银行建立失业发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并将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第四篇】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1、何谓失业?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未能找到或者丧失就业岗位。失业是与就业相对应而存在的概念,就业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再就业是失业后重新获得就业岗位,再就业不是初次就业。根据造成失业的原因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将失业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自愿失业是指劳动者自行提出离开劳动岗位而导致的失业。非自愿失业是指非因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失业。按照造成失业的客观原因,又分为摩擦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和季节性失业。2、失业与待业有何区别?长期以来,我国官方文件一直未使用“失业”这一概念,而使用“待业”这一概念。待业人员包括两部分:(1)待业青年,指年龄在16-2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未能升学而要求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要求就业的适龄城镇青年;(2)社会待业人员,指年龄超过25周岁,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就业的人员。这里所说的“待业人员”,如果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要求就业而无任何职业者。“待业”与“失业”是没有区别的。使用“待业”这一概念是从传统计划经济角度对失业的认识。3、失业与下岗有何区别?失业与下岗都表现为劳动者离开原工作岗位,不同的是,下岗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发生困难等客观原因,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但与所在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又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岗位的现象。失业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没有找到新的就业岗位的现象。4、何谓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1)强制性原则。失业保险由国家立法明确要求缴费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个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关于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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