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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文件民航西北局发(2008)141号关于下发《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的通知各监管办、管理局机关各部门:现将《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下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落实。二○○八年七月十八日主题词:航空安全监管措施通知抄: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西北空管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中航油西北公司、中航材西北公司、西安中飞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西安民航凯亚科技有限公司、民航西安医院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2008年7月18日印发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航空安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继续保持西北辖区的持续安全,结合西北民航的实际,制订本措施。第二条安全监管工作要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理念体系、组织体系、规章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监管技术和方法,强化重点安全监管工作。第三条加强理念体系建设,使民航从业人员特别是保障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树立法制观念、责任意识、规章意识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局与监管办工作职责分工表,理顺组织机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加强规章体系建设,形成完备的安全法规、规章、标准和程序。充分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深入地开展系统的行政检查;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将安全监察人员、飞行人员、机务人员、运行签派人员、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安保人员等保障安全关键环节的人员队伍建设作为重点。第二章推进安全监管理念体系建设第四条树立“安全第一”的监管理念。管理局和监管办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放在首位。1航空安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第五条树立严格监管的理念。要严格规章制度,按照《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相关规章,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不碍于情面,不回避矛盾,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充分发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明执法纪律,严格执法监督。第六条树立系统安全管理的理念。更新安全监管理念,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从民航整个系统上把握安全态势、查找安全问题、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要着重解决安全生产链条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升整个系统的安全水平;要重视源头治理、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注重研究规律,总结经验,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立足于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从规章和程序的完善、训练和设施设备的改进、新技术的应用及人为失误的防范上系统地解决安全问题;要重点加强对企业安全系统建设方面的监察,督促企业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要借助企业内部资源辅助局方开展监察工作。同时,根据情况考虑外聘专家辅助局方开展某些专业方面审查工作。第七条树立持续安全的理念。保证航空安全是个持续的工作过程,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满信心,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和持之以恒的安全工作态度。在安全形势好的时候,要居安思危,力戒盲目乐观,克服麻痹心理;在安全形势严峻的时候,要力戒丧失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在保持了较长时期的安全之后,要力戒厌战情绪,克服侥幸心理。要树立持续安全观,努力确保航空运输的持续安全。第八条树立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管理局和2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航空安全监管办要关注企事业单位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现有管理机构、机制进行风险评估,将规章落实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前到规划、建设和运行过程当中。要认真落实《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工作。第三章推进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第九条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各监管办应成立航空安全委员会、应急管理办公室,逐步成立专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负责协调不安全事件调查、应急管理、专机保障、无线电管理等工作。第十条根据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管理局和监管办的工作职责。1.从2009年1月1日起,将陕西四个支线机场的安全监管工作下放到陕西监管办,充分发挥陕西监管办的作用和职能。2.将陕西地区对外国航空公司停机坪检查的职责移交到陕西监管办。3.机场不停航施工方案由监管办审核,报管理局批准。第十一条进一步加强监管办的力量,为监管办履行好各项监管职责打好基础。1.尽快解决监管办个别处室仅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状况。2.监管办无航空油料、危险品运输、航空卫生、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察员,应努力配备。3.根据实际需要在管理局和监管办尽快配备客舱安全监察员。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规定》,修改完善《管理局3航空安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建立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对监管办和机关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每半年对组织建设、履责情况和监管效能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监察员坚决调离工作岗位,对不称职的公务员按规定坚决清退。对优秀监察员和公务员,给予奖励。第四章推进安全监管规章体系建设第十三条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为切入点,规范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处罚程序,突出监管重点,抓好过程控制,注重风险识别,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形成安全监管闭环管理体系。第十四条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39CA-R1)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的要求,严格新机场的使用许可和老机场的设施完善,从源头开始严格要求,防止有重大安全隐患机场运行。第十五条制定《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飞行执照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飞行训练、升级训练程序。规范飞行教员、委任飞行检查代表推荐、考试评语填写格式,细化技术转升考试科目。第十六条认真贯彻落实《民航西北地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辖区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民航局有关规定,2010年以前,原则上不再受理新增运输航空公司申请。将航空公司的安全业绩与其引进飞机、申请航线及航班时刻等事项挂钩。航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者,不得批准其申请的项目:1.发生飞行安全事故的航空公司三十六个月内不得申请引进飞机。2.引进新飞机的航空公司,飞行机组和空保人员人机比必须达到民航局宽体机不低于8:1、窄体机不低于5:1、空保人员不低于6:1的要求。4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航空安全3.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未落实整改的公司,若存在的问题对申请项目有影响的,不受理其申请的项目。4.按CCAR145规章对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目前有超时工作的公司,不受理其申请的项目。5.按照CCAR121等规章对航空公司航务签派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目前航务签派人员有超时工作的航空公司,不受理其申请的项目。第十八条及时向民航局提出对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进行立、改、废的合理化建议。第十九条汇总各类安全处罚,编制安全处罚操作指南。第二十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1.认真执行《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对未按《制度》规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2.对违反《中国民用航空空勤人员有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民航发[2008]53号)的飞行人员,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3.对于组织或参与飞行培训造假的相关单位,要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其飞行培训资格。4.对于故意伪报、瞒报危险品品名及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的货运销售代理人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要敦促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货运销售代理资格。5.对于瞒报、谎报、迟报严重不安全事件信息的单位及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1)及《民航西北地区管理5航空安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局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严肃处理。6.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运行安全事故和严重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必要时函告其主管部门,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章推进安全监管队伍体系建设第二十一条加强监管办领导班子建设。按照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监管办的领导。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监管办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业务素质和协作能力。按照程序进行任期考核并及时进行充实、调整和加强;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第二十二条充实安全监管力量。积极争取录用飞行、机务、空管、签派等民航专业技术人员的特殊政策,拓宽管理局和监管办录用专业技术人员的途径,优化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结构。管理局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加强监察员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制定管理局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招录计划。在三年内,努力使管理局监察员队伍增加20%,现有民航专业部门中取得监察员资格的数量提高20%,非民航专业通过转岗培训取得监察员证的达到20%。第二十三条监察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探讨解决有关安全管理技术、手段、方法等问题,促进运行安全,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第二十四条加强安全监管培训工作1.每年年初,制定管理局安全监管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统筹安排管理局和监管办的培训目标和培训科目,下发管理局各业务处室和各监管办。6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航空安全2.将监察员培训分为依法行政培训、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依法行政培训是针对管理局新录用和新调入的公务员,内容是培养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律知识培训是对现行法律、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专业知识培训是指机关各业务处室和监管办按照民航局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对监察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由机关各业务处室和监管办确定。3.每年组织两次全体监察员法律培训,邀请民航局政策法规司、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民航大学的老师来我局授课。从我局监察员队伍中选拔优秀教师结合我局案例进行授课。4.制定监察员学习培训办法,鼓励监察员进行专业学习和法律学习,鼓励监察员进行在职法律教育。开展各类课题研究,对取得成果的监察员进行奖励。5.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规定,组织培训班,对管理局和监管办全体监察员进行培训。6.对于参加公司运行的飞行运行监察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业务理论学习,以适应不断发展的运行和监管要求。第二十五条建立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努力解决监管工作津贴问题,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开拓思路,想方设法提高一线安全监察员的生活待遇。第二十六条改善监管工作条件1.明确监察员装备的配备标准,对全局监察员装备配备现状进行调研,制定配备方案,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实现我局监察员装备配备的标准化、7航空安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统一化。2.进一步推进和加快陕西监管办、青海监管办现场监管业务用房项目的前期工作。3.结合“十一五”西北地区新建支线机场建设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监管办在辖区新建支线机场设立现场值班室及值班宿舍。4.适时为各监管办增配现场监管内场用车,进一步提高监管办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能力。第六章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监管技术和方法第二十七条积极推进安全审计和航空保安审计,督促企事业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管理局飞标处、机场处、空管办、公安局作为审计的牵头部门,要做好审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要定期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组织、协调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提高安全审计的质量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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