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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全功能安全软件用户手册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用户身份卡(本卡是授权用户合法使用软件和获得售后服务的凭证)产品类别:个人版(授权在一台计算机的一个操作系统中安装使用!)特别提醒:本卡是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合法拥有本卡,用户才有权并正常使用本软件。请妥善保管本卡和其他产品组件,本卡丢失不补。请在购买或转让本软件时确认本卡与软件同时被出售或转让。购买时如发现涂层已经刮开,请勿购买。本卡涂层一经刮开,恕不退换。购买本软件后需到瑞星网站注册后才能获得版本升级服务。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不要把本卡资料透露给除瑞星客户服务中心以外的任何人。服务声明:请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从注册之日起,可享受三年免费版本升级服务;服务途径:客户服务电话:(010)82678800客户服务中心:邮件服务中心:紧急救援中心:识别“产品序列号”和“用户ID”时请参照如下字符对照表字母: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数字:1234567890产品序列号及用户ID等信息区域声明1.请在安装之前首先阅读本声明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2.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以便能够获得注册权益。3.如果您不能接受本授权声明和许可协议,或者有疑义,请不要刮开涂层。4.本软件版权的所有者为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瑞星公司”)。5.本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保护,每一个以“产品序列号”为标志的授权,只允许同时在一台计算机的一个操作系统上安装使用。6.未经版权人授权,不允许出租、出借、反编译本软件。7.除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外,用户不得执行、使用、复制或修改本软件。8.在您购买本软件之日起三十天内,如果本软件的存储介质材料异常而导致的软件不能正常使用,您可通知瑞星公司以获得更换。但因用户错误使用、人为损坏、非法使用、突发事故导致的介质损坏以及介质丢失,瑞星公司将不负责。9.在第三方接受许可协议的前提下,您可以将本软件及其许可授权转让给第三方,但您的许可授权即自行终止,请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本软件所有复本。10.无论遵循本协议与否,瑞星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而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信息、文档、数据丢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通知本公司有可能发生该损失的亦是如此。本软件并不是对现有的和将来的所有病毒种类均有效,本公司不保证本软件会对目前或将来的任何病毒皆有效。11.本软件及其相关文档信息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9.5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瑞星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瑞星全功能安全软件、瑞星杀毒软件、瑞星个人防火墙、卡卡上网安全助手等,以下称“本软件”或“软件产品”)版权所有人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瑞星公司”)之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您使用本软件产品之前,请务必阅读本协议,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软件、电子文档等都应是按本协议的条款而授权您使用的,同时本协议亦适用于任何有关本软件产品的后期发行和升级。您非常明确的知道,您有绝对的自主权利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条款,若对本协议条款存在质疑,请立刻停止使用本软件产品。但是您一旦安装、复制、下载、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本协议与由您签署的通过谈判订立的任何书面协议一样有效。如不同意,请不要使用本软件并确保产品及其组件的完好性。1.定义1.1“本软件”或“软件产品”指:(1)随附了本协议磁盘、光盘、或其它介质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瑞星公司或第三方电脑信息或软件;(2)相关的说明性书面材料、产品包装和电子文档;(3)瑞星公司许可您使用的本软件的升级程序、修改版、更新和添加内容以及瑞星公司发布的相关工具(如果有的话)。1.2“使用”指依据文档存取、安装、下载、复制或以其它方式对本软件做功能性使用。1.3“用途”指您使用本软件的限制和范围。您使用本软件的用途应当根据您所购买的瑞星软件确定,如:您购买的是瑞星个人防火墙,您使用该产品的用途则应限定于个人自用,除非经瑞星公司书面授权,您不应对该产品作非个人使用或商业使用。2.知识产权本软件及瑞星公司授权您制作的任何副本均为瑞星公司的产品,其知识产权归瑞星公司所有。本软件的结构、组织和代码均为瑞星公司的有价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本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国际条约以及使用本软件国家所适用的法律的保护。您不得在本协议许可的范围之外复制本软件,否则将构成对瑞星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您还须同意不对本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它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瑞星公司书面允许您进行合法反编译的除外。瑞星公司提供的或您获得的有关本软件的任何信息只能由您为本协议许可的目的而使用,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创建任何与本软件风格基本相似的软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商标的使用(其中包括商标所有者名称的标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瑞星公司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包括但不限于“Rising”、“RisingSoftware”、“瑞星”、“瑞星杀毒软件”、“瑞星杀毒”和“瑞星个人防火墙”等。本协议对您使用本软件的授权并不意味着瑞星公司对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也进行了转让。3.软件产品许可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中国其它知识产权法及其他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保护。只要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瑞星公司即会授予您非独占性的软件许可,允许您依据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软件。3.1授权使用范围对一份软件产品,瑞星公司只授权您同时在一台电脑的一个操作系统上面使用,但在下列情况下您可以将本软件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a)瑞星公司书面授权许可您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或(b)您使用本软件的每一节点及终端都已向瑞星公司购买了使用许可。3.2复制、分发和传播您应当按本协议的规定使用或复制本软件。您必须保证协议授权的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都必须是完整和真实的,包括所有有关本软件产品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和商标等方面的信息,亦包括本协议。出于备份或档案管理的目的您可以制作一个软件副本,但不可在任何其他电脑上安装或使用该副本。除瑞星公司书面授权外,您不得将该副本转让给他人使用。3.3转让除非本协议书面许可,否则不得对本软件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进行租用、出租、再许可或将其复制到其它用户的电脑上。但是您可以将使用本软件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前提是:(a)您同时将本协议、本软件和与本软件捆绑或预安装在一起的所有其它软件或硬件(包括所有副本、更新版和先前版本)一并转让给他人;并且(b)您不对任何副本进行留存,包括电脑上存储的备份和副本;以及(c)接收方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您合法购买本软件时接受的任何其它条款和条件。4.保证4.1瑞星公司向愿遵照本许可协议的条款使用本软件而购买的个人或实体保证,在您购买本软件之日起三十天内,如果本软件的存储介质异常而导致的软件不能正常使用,在经过瑞星公司检测核实后负责更换,但如该异常是因用户错误使用、人为损坏、非法使用、突发事故导致或介质丢失的则不在此限。如依据上述规定要求瑞星公司负责进行更换的,必须在购得本软件后三十(30)天内将本软件连同购买凭据退回购买地点。4.2瑞星公司保证本软件符合其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4.3瑞星公司不对本软件特殊应用目的的商业性和适应性承担保证责任。4.4瑞星公司不保证本软件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的操作。瑞星公司不保证本软件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计算机上均有效。5.个人隐私保护及免责条款您在安装软件产品后,将成为瑞星“云安全”(CloudSecurity)计划的重要组成成员,本软件将获得来自“云安全”平台的最新“云安全”成果,并自动应用“云安全”成果保护用户电脑安全。本软件在获得最终用户的授权后会通过互联网技术为“云安全”平台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数据支持,以使每一位用户都可以共享上亿瑞星“云安全”平台用户的“云安全”成果。本软件上报给“云安全”平台的信息(以下简称“上报信息”)如下:(a)使用本软件检测、发现的病毒、恶意程序、木马程序及流氓软件的名称、数量等信息;(b)使用本软件检测、发现的特定注册表键、值,特定的目录、特定的文件检测与扫描的结果信息;(c)使用本软件检测、发现的的活动进程以及模块扫描的结果信息;(d)使用本软件检测、发现的有可能对电脑系统构成安全威胁的可疑文件。5.1个人隐私保护用户使用本软件加入瑞星“云安全”(CloudSecurity)计划之后,即意味着用户授予本软件可向“云安全”平台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数据支持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本软件在必要时会通过互联网技术为“云安全”平台提供必要的信息与数据支持。本软件不含有任何旨在破坏用户电脑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程序代码,不含有任何用于跟踪、监视用户电脑的相关功能,监控用户的网上、网下行为,收集用户使用的其它软件、文档等个人信息的程序代码。瑞星公司承诺“上报信息”仅用来统计与分析病毒、恶意软件、木马、流氓软件的疫情,旨在不断加强“云安全”平台的病毒检测与分析能力,促进扩大与促进“云安全”成果共享。瑞星公司不会将“上报信息”与您的个人身份信息相关联,更不会泄漏您的个人隐私。5.2免责您应该按照附送或包含的用户许可协议条款之约定正确使用本软件。瑞星公司不保证本软件对现有的或将来可能产生的所有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及流氓软件均有效。无论遵循本协议与否,瑞星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产品而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信息、文档、数据丢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通知本公司有可能发生该损失的亦是如此。6.许可终止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瑞星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授予您的对本软件的使用许可。终止许可后,您应立即将本软件的原文档及其所有复制件销毁或返还给瑞星公司。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您与瑞星公司就本软件的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您与瑞星公司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从瑞星公司获得任何信息,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与瑞星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1408室邮编:100190网站:电话:(010)82678800(服务热线)目录用户身份卡声明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目录第一章产品简介............................................................................11.1物品清单及产品组成........................................................11.2应用环境及语言支持........................................................21.3软件升级............................................................................31.3.1产品注册................................................................31.3.2升级方法................................................................31.4查杀病毒............................................................................51.4.1查杀方式..........
本文标题:瑞星全功能安全软件使用手册-瑞星全功能安全软件XXX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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