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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主讲汪卫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特聘专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培训内容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二、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第一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解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内容1、修订的背景和过程2、条例总体框架和定位3、条例总论4、事故等级5、事故报告6、事故调查7、事故分析8、事故处理9、对事故责任的处罚10、条例的不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51、修订的背景和过程1.1修订的必要性1.2修订的指导思想1.3修订中法名的变化1.4修订的主要过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61.1修订的必要性1)是运用法律手段遏制事故发生的需要2)是适应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3)是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的需要4)是加大责任追究建立责任体系的需要5)是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需要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71.2修订的指导思想1)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为本2)行政主导的思想——充分发挥专家和司法机关的作用3)重典治乱的思想——全方位加大事故成本追究事故责任4)提高效率的思想——提高效率降低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81.3修订中法名的变化1)《企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91.4修订的主要过程1)2002年4月原国家局成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2)2002年9月原国家局报国家经贸委3)2003年1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报国务院4)2003—2006年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局调研修改5)2006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报国务院常务会议6)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2007年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3号令发布8)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02、条例总体框架与定位2.134号令、75号令及其不足2.2493号令的总体框架2.3493号令的特点2.4493号令的五大变化2.5493号令的定位2.6493号令的意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12.134号令、75号令及其不足1)34号令1989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共5章28条,分别是:——总则5条;——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10条;——特大事故的调查8条;——罚则2条;——附则3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22)75号令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共5章26条,分别是:——总则4条;——事故报告4条;——事故调查7条;——事故处理5条;——附则6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33)34、75号令的不足——原则性规定较多;——适用范围不统一;——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立法技术不完善;——操作性差;——处罚乏力、没有处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42.2493号令的总体框架1)共6章46条2)第一章总则——8条;3)第二章事故报告——10条;4)第三章事故调查——13条;5)第四章事故处理——3条;6)第五章法律责任——9条;7)第六章附则——3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52.3493号令的特点1)广泛的适用性2)详细的程序性3)具体的操作性4)严格的时限性5)得当的衔接性6)处罚的严厉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62.4493号令的五大变化1)划分事故等级的标准不一样2)事故等级的称谓不一样3)事故调查的组织者不一样4)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时限不一样5)对事故责任的处罚不一样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72.5493号令的定位1)最严格的程序法2)最具体的组织法3)最严厉的处罚规定4)最全面的责任追究5)最有效的预防手段6)最重要的行政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82.6493号令的意义1)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减少事故;2)有利于规范事故报告工作,减少事故损失;3)有利于规范事故调查工作,提高政府效能;4)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责任;5)有利于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建立责任体系;6)有利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进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193、493号令总论3.1事故概念3.2立法目的3.3立法依据3.4适用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03.1.1事故概念——辞海1)事件: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辞海定义)2)辞海上讲的事故:指意外的变故或灾祸。是工程建设、生产活动、交通运输中发生的意外损害或者破坏。——有的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为当前人力所不能全部预防,称自然事故;——有的因设计、管理、施工或操作时的过失所引起,称责任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13.1.2事故概念——安全工程学安全工程学讲的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迫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者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有三层意思:——事故背景:目的性,即存在某种实现目的的行动过程;——事故过程:偶然性,是突然发生的、违背意愿的意外事件;——事故后果:严重性,即迫使其行动暂时或者永远终止。可分为:设备事故、伤亡事故、险肇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23.1.3事故概念——安全法规1)安全事故——302号令,将事故分为以下7类:——火灾:——交通;——建筑;——危险物品;——矿山;——特种设备;——其它。2)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事故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33.1.4事故概念——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一般也可以分为以上7类。——特指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人身伤亡;——造成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43.2立法目的1)规范事故报告;2)规范事故调查;3)规范事故处理;4)落实事故责任追究;5)防止和减少事故。3.3立法依据1)安全生产法;2)有关法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53.2适用范围1)普遍适用——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均要适用(第二条)2)依照适用——没有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政府认为需要调查的事故(第四十四条)3)参照适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参照执行(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64)排除适用——环境污染、核设施、国防科研生产被明确排除适用(第二条)——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公共卫生中毒事故未明确,也是不适用;——医疗事故的查处不适用。5)衔接适用——特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74、事故等级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一是事故的相应称谓发生很大变化;二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已不再适用,将尽快进行修订;三是相应历史统计资料要做相应调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84.1一般事故——1—2人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注意:两高关于刑法134、135条司法解释中的“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94.2较大事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注意:两高关于刑法134、135条司法解释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04.3重大事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损坏财产的价值。包括人员伤亡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14.4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量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的其他损坏的价值。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费用;其他损失价值。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25、事故报告5.1事故报告的原则5.2事故报告的主体5.3事故报告的程序5.4事故报告的时限5.5事故报告的内容5.6接到事故报告后的措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35.1事故报告的原则1)时限性原则——及时、立即2)全面性原则——准确、完整、补报3)禁止性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4)逐级上报原则——情况紧急或必要时也可越级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45.2事故报告的主体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2)事故单位负责人;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4)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5)安监总局、有关部委、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55.3事故报告的程序1)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3)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逐级上报;——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劳动、工会、人民检察院;4)特大、重大事故——省部级——国务院;5)较大事故——省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6)一般事故——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65.4事故报告的时限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2)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3)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部门——2小时内;4)安监总局、有关部委、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2小时内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75.5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单位概况2)事故时间、地点、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死亡人数或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85.6接到事故报告后的措施1)事故单位负责人——启动预案、组织抢救、防止扩大;2)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援;3)有关单位、人员——保护现场、保护证据、做好记录;4)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立案侦查、追捕归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396、事故调查6.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6.2事故调查权6.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6.4事故调查组的权利、义务6.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6.6事故调查的时限6.7事故调查的内容6.8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06.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1)政府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2)相互配合、提高效率的原则;3)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4)“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16.2事故调查权1)特大事故——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2)重大事故——省级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3)较大事故——市级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4)一般事故——县级政府或其授权、委托部门;——未造成伤亡的可以委托事故单位调查。另:提级调查——上级认为必要时;跨区调查——属地调查,派人参加;变更调查——伤亡人数变化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26.3事故调查组的组成1)调查组组长——有关政府指定;2)调查组常委——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3)邀请单位——人民检察院参加;4)聘请人员——专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36.4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资格与要求1)具备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2)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指:——与事故单位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与事故单位设备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46.5事故调查组的权利和义务1)事故调查权——全面了解事故情况;2)资料获得权——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3)随时询问权——询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4)移交义务;5)诚信公正、恪尽职守;6)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56.6事故调查组组长的职责1)主持事故调查组工作;2)确定事故调查组的分工;3)协调事故调查中的重大问题;4)对事故调查中的分歧意见作出决策;5)决定发布事故消息;6)完成事故调查工作;7)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66.7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经过、原因;2)查明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4)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6)提
本文标题:生产单位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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