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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矿井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XXXX10
-1-矿长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1、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国有煤矿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3、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4、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5、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6、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7、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8、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9、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0、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11、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2-产中的重大决策。12、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3、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1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16、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17、负责批准不能保证采煤工作面形成两个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残留煤柱开采的安全措施。18、负责批准水淹区域采掘工程设计。19、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安全措施。20、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21、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22、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3、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副矿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核技术规范。2、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科室(部门)的领导,对职能科室(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3、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核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5、组织编制各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核考核奖罚细则。6、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采煤等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7、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煤矿生产班组长例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8、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9、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10、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1、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12、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4-规程”以及其他区队按章施工。1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投产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14、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15、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5-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检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3、协助矿长督促检察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4、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5、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7、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8、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9、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10、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11、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12、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13、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6-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7-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1、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3、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5、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6、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7、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8、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9、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公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10、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11、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2、按时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13、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14、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15、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16、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1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9-安全科长安全科长是安全科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1、积极配合安全副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2、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3、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4、参与其他科室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审查。5、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6、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副矿长提出具体建议。7、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陷源治理情况的督察,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9、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做好安全例会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提出具体建议。10、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11、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工作水平。12、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1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14、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15、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16、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17、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10-18、监督煤矿安全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采掘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19、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2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11-机电科科长机电科科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机电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1、积极配合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领导机电科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3、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4、发现煤矿使用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电科科长要令其停止使用。5、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6、发现有事故损坏煤矿机电、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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