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考试内容、在教材中的位置及要求内容编号考试内容在教材中的位置要求一危险化学品的特点P147了解二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P147掌握三危险化学品范围及类别划分P148了解四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P148了解五危险化学品的禁配与储运安全P149了解六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安全要求P150熟悉七泄露控制与销毁处置技术P154掌握八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等基本概念,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P155了解九燃烧的过程,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P155了解十危险化学品的爆炸事故类型的划分和发展历程P157熟悉十一有毒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P158熟悉十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P160掌握十三作业环境气体检测P164了解B答案一、危险化学品的特点(1)所处理的物料(原料、中间产物及成品等)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特性;(2)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工艺上常常需要高压、高温或深度冷冻等;(3)作业方式多样化。石油炼制及相关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规模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染料、农药等化工生产常采用间歇式生产方式,产量不大、品种繁多;钻井、采油作业等因在野外作业,不得不在各种各样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工作。二、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火灾、爆炸、致人中毒、灼伤、污染环境。三、危险化学品范围及类别划分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范围)指物质本身具有某种危险特性,当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热源或火源、日光曝晒、遇水受潮、遇性能相抵触物品等外界条件的作用,会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灼伤及污染环境事故发生的物品。2.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腐蚀品类放射性物品(不在《条例》内)第9类杂类(不在《条例》内)四、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1.化学品活性与危险性2.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均可能发生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3.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危险除了爆炸品之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4.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除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中的一些物质也会致人中毒。5.腐蚀性五、危险化学品的禁配与储运安全1.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危险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使用的工具不能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铁路运输时,限制使用篷车(包括毒品专用车)装运,整车发送的毒害品和有放射性的矿石、矿砂必须使用毒品专用车;对于易燃易爆品,如氯酸钠、氯酸钾、黄磷及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品等应选用木底篷车装运;互为禁忌、接触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物品不能同车运输等等。2.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基本要求根据国标《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一1995)的规定,安全贮存危险品基本要求主要是:(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2)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6)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8)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3.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的安全技术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要求,贮量的限制以及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4.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要求《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990)把危险品包装分成3类:(1)I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大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2)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3)Ⅲ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小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5.混接触和混储运的危险性某些化学品相互接触或混合时其危险性更大。有些化学品相互接触或混合易自燃,有些易发生火灾或爆炸。因此,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之间的抵触和不相容性,以保证其储运安全。6.禁配(略)六、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安全要求1.许可制度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程序:申请: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依照《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许可证颁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登记注册: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和要求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3.国家标准(GB/18265-2000)关于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规定(1)经营场所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建筑物应符合GBJ16的要求。(2)储存设施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将危险化学品存在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化学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3)零售业务的店面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少于60m2,其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零售店面备货库房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4.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通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2)剧毒物品购销管理制度;(3)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4)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5)商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等。6.零售业务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1)零售业务的店面内显著位置应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2)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应放置有效的消防、急救安全设施。(3)零售业务的店面备货库房应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悬挂明显标志。7.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2)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3)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9.剧毒品的经营(1)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要申领经营许可证,经营剧毒品要设专人。(2)经营剧毒物品企业的人员,除要达到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的条件外,还应经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的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3)剧毒化学品的销售规定—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剧毒品的发运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为此,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的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3)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规定—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七、泄漏控制与销毁处理技术1.泄漏控制(1)控制泄漏源;(2)处理泄漏物:现场泄漏物要及时地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2.火灾控制(1)灭火注意事项:发生化学品火灾时,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保证人员的安全。(2)灭火对策:扑救初期火灾、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火灾扑救。(3)几种特殊化学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扑救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如铝粉。氧化
本文标题: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6749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