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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市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市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的部署安排,现就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在市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组的领导下,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巩固治理成果等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全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监管履职能力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得到抑制,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面推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二、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组长:程广宇副组长:仲伟涛、周克明成员:丁东方、付力强、王东、马冬梅、孙华、范益春、邱士利、钱晓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质监站,办公室主任:刘克,联系人:—2—罗华,电话:81088007,传真:81088017。三、排查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职责分工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各方主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重点是建设单位依法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和提供安全投入、合理工期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情况;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管理网络建立以及隐患治理、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情况。(三)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情况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施工作,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关的情况;加强对许可证的动态监管情况,重点是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3—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法纠正和处理情况。(四)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情况。重点是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情况,以及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情况,尤其是2008年以来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把查处腐败问题贯穿于事故调查的全过程,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侵害群众利益和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情况。建立交通与安监、监察、公安、检察、建设、水利、港口等部门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办、信息共享等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四、工作步骤(一)制定工作实施意见(2010年1月29日前)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成立工作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办公室。(二)深入排查问题(2010年2月)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找出这些项目在建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这些突出问题产—4—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各单位要对2008年以来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1月29日前向市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办公室汇报自查情况和《2008年以来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1)。整个自查自纠情况市局将于2010年2月10日前报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组。(三)认真进行整改(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制度,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的要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巩固治理阶段(2011年3月至10月)各单位要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影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提出有效防范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2011年8月底前,各单位要将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局交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办公室。—5—(五)专项督查市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将适时对各单位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五、自查标准(一)政府及监管部门1.对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的监管情况。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得以落实。3.安全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使用是否进行有效监管。4.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落实情况,对建设项目执行安全设置“三同时”的监督情况。5.对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指导情况。6.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情况。(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1.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得以落实。—6—3.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取得,所承揽工程是否与其资质匹配。4.建设项目是否组织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全投入是否能满足要求。5.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是否组织到位,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6.施工过程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执行到位。7.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要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相结合;三是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四是与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相结合。各单位方案请于2010年1月底前报市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三)坚持边查边改—7—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治边规范,要把解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促进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管理方式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四)加强政策指导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应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同时,积极吸收先进地区、部门的成功做法,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有效开展。附件一:2008年以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依据市局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8—附件一:2008年以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上报日期:年月日序号年度市(县、市、区)+事故代号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事故批复文号党政纪处分人数组织处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刑事责任追究人数经济处罚(万元)尚未处理人数备注小计县处级乡科级一般干部企业负责人其中受撤职以上处分人数小计县处级乡科级一般干部企业负责人123合计说明:1.本表统计内容指2008年以来死亡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包括2008年以前发生,但在2008年以后结案的安全事故)2.组织处理主要指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3.受撤职以上处分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4.尚未处理人数:对事故责任人没有做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没有装入档案等情况。—9—附件二: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调查处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本文标题:连云港市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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