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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政办发〔2011〕112号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功县食品安全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武功县食品安全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2-武功县食品安全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县政府决定9月份在全县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大排查活动。各镇政府、三农服务中心和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自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要把搞好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作为本次活动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要汲取本次事件教训,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使食物中毒事件能够得到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和及时处理。一、整治工作重点重点品种:粮、油、盐、酒、面粉、饮料、月饼、肉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农(畜、水)产品及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对象: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和小作坊,食品集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商店等食品流通企业,小餐点、小摊贩等。二、整治工作内容(一)开展食品添加剂整治责任部门:各镇政府、三农服务中心、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管局、农林局、畜牧局、水利局继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对亚硝酸盐等常用的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力度,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认真做好亚硝酸盐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工作,彻底清查-3-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的亚硝酸盐来源、渠道;对具有生产、经营食用亚硝酸盐、工业用亚硝酸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规范管理;对未取得相关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使用食用或工业用亚硝酸盐的企业、日用百货、食品商店(场)、集贸市场、小摊点、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通过本次整治活动使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行业的健康发展。(二)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责任部门:农林局、工商局、商务局、畜牧局、水利局1、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一是规范种植养殖业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严厉打击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禁止和限制高毒农药在果树、蔬菜、水产品、畜产品上的使用。三是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质量。2、完善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生猪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建立健全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抽检,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点(站)。二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白条肉和在饲料中添加硝基呋喃类、瘦肉精的禁用药物违法行为。三是坚持持证上岗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检疫制度,开展加强生猪养殖和检疫环节的监管力度和抽检频次,杜绝问题猪肉流入市场。(三)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4-责任部门:各镇政府、三农服务中心、质监局、公安局1、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进一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推进食品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检查抽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进行出厂前检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和高风险食品行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2、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对辖区内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随时掌握辖区内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情况。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卫生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黑窝点,依法严肃查处利用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从事无证照生产加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四)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责任部门:工商局、商务办1、严格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清理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2、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种类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加大对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5-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依法从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公告制度。(五)强化餐饮环节整治责任单位:各镇政府、三农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1、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业卫生状况和证照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确保餐饮单位库房、餐具消毒柜、厨具卫生状况良好。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未建立台帐并设专人管理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要期限整改直至达到要求;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查肉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问题辣椒及其制品等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下大力气规范餐厨垃圾处置管理,禁绝“地沟油”回流到餐饮环节的违法现象发生。2、强化重点监督。以农村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6-位、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秋季学生开学期间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卫生条件不合格、人员无健康证等违法行为从严依法给予处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各镇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农村家宴餐饮服务队进行集中摸底整顿,对其是否取得相应证照、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重点检查。三、实施步骤本次整治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26—8月31日)。各镇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8月25日县政府食品安全紧急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监管部门依据职责要清晰掌握企业数量和生产经营动态,并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各镇政府、监管部门于9月1日前将本部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县食安办。(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日—9月25日)。各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责,按照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拉网式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监管,实施监督抽检,构建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治任务。各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工作实效。-7-(三)联合大检查阶段(2011年9月26日—9月28日)。各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针对中秋节、国庆节和秋季开学期间群众消费集中时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对节日期间消费旺盛的月饼、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和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商店进行集中重点整治,确保节日期间群众和师生饮食安全。(四)评估总结阶段(2011年9月29日—9月30日)。各镇、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自查评估,将整治月活动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治成果报送县食安办。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监管部门整治月活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四、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镇政府、三农服务中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针对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武功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县食安办要对各镇、各部门食品安全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县政府报告。(二)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食品产业链条长、环-8-节多,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事关全局。县食安委办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牵头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增强力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同时要大力推行联合执法,特别是在打击制假售假、查处重大安全案件等方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决不能推卸责任,更不能推诿扯皮,努力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沟通信息,加强宣传。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整治活动期间,各镇政府、成员单位每周要将活动进展情况、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告食安办。县电视台,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四)受理举报,扩大监督。要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县电视台要全天不间断滚动公示各监管部门职责和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受理举报投诉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受理机制。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30分钟内将具体内容送达到相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迅速办结,限期回复。-9-主题词:食品安全整治追究办法通知抄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29日印发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整治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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