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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一中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一中政教处发布时间:2010-12-27阅读:1263次龙海一中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为全面巩固创建“平安校园”的成果,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强化安全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全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安全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为目的,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学校矛盾隐患做到小事解决在校园、一般事解决在乡、难事解决在教育系统,确保师生平安、学校稳定。二、组织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对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通过每年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措施和奖惩,有力推进“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行,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学生健康成长。龙海一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雨声(校长、书记)副组长:柯育仁、陈水勇、黄英明(副校长)、洪立红(副书记)成员:陈建明(校长助理)、林毓冷(工会主席)黄建元(政教处副主任(主持)、郑国才、陈亚杰(政教处副主任)郑志毅(办公室主任)、熊淑娇、高建章(办公室副主任)康宏宏(教务处主任)康俭明、江月卿、王俊勇(教务处副主任)、叶立平(教研室主任)、庄晨、周立红、陈逸顺(教研室副主任)廖东年(总务处主任)、陈伟长(总务处副主任)谢爱玉(团委书记)、方毅鹏、郭玉明、黄力群(团委副书记)苏海洋(保卫科副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政教处。主任:黄建元(兼);成员:郑国才(兼)、陈亚杰(兼)、林志鑫(政教处干事)康俭明(高三乙段段长)、张玉明(高三甲段段长)、吴晓红(高二乙段段长)曾卫文(高二甲段段长)、翁锦璋(高一乙段段长)、林俊强(高一甲段段长)方清福、邱跃星、李志勇(总务处干事)、杨永全、陈晓平、林惠平(保卫科干事)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各部门科室、各年段、各班级要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安全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科室、各年段、各班级要围绕学校安全的业务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全体人员,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维护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同处室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教职工要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条件。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各年段、班级要组织师生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制度纲要》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1)因工作失误,发生学生家长因为孩子上学、收费、意外伤害赔偿等相关问题非正常上访的;(2)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危害师生安全健康的;(3)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集体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4)因排查、修缮不到位,发生学校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5)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6、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安全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7、落实安全报告制度。按上级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每月将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逐级汇兑并上报。四、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任务分解(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1、学校总支书记、校长郭雨声是我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全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我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2、分管安全的副校长陈水勇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3、安稳校长助理陈建明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4、工会主席林毓冷负责师生行为和思想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值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5、政教处主任黄建元负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提出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科室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指导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政教处副主任郑国才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和安全教育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刀具收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政教处副主任陈亚杰负责分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演练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以及消防的隐患的整改,配合市消防大队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6、教务处主任康宏宏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负责学校实验室、仪器室、仪器使用、化学药品存放、体育器材、教学辅助设施等安全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7、教研室主任叶立平负责分管数学教研组工作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8、总务处主任廖东年并且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后勤保障;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墙、门垛、车棚、厕所的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副主任陈伟长负责分管卫生安全管理中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措施落实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的疫情防治、传染病防治;负责食品、饮用水卫生的安全管理安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二)、各年段、各班级职责1、各年段长是年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年段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和部署本年段安全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自护自救技能训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经常年段师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学生自我安全防护的法律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2、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和部署本班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班主任负责认真执行学校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自护自救技能训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学生自我安全防护的法律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3、门卫职责:门卫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对于教师、学生出校门须出示出入证;对外来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明确门卫职责,增加门卫责任心,促进我校管理更加完善,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五、考核与奖惩1.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学年度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实施严格的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1)、考核。学校对处室、个人年度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绩等项指标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按规定落实奖惩。(2)、奖励。对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措施得力、实绩突出,年内没有发生各类安全稳定事故的处室、个人,将授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室”、“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凡达不到安全稳定事故控制目标要求的,在评先评优中取消资格。(2)凡因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校舍坍塌、学生踩踏、食物中毒、校园伤害等事故,造成师生受轻伤,但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视情节对其在年终工作考核中,扣除考核指标总分值的3%-5%,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凡因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师生死亡事故的校长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包校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4)对处置信访事件不力,引发群众集体非正常上访或冲击政府机关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对迟报、漏报、虚报、瞒报事故延误救援处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龙海一中2010年3月10
本文标题:龙海一中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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