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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总结范文3篇【写作指引】此例精选办公文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总结范文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便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编辑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总结1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一、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要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省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二)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每年有计划地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上级“一把手”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在下级“一把手”发生失职失责问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出现重大事故事件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时,进行专题约谈,督促抓好整改。要用好谈话成果,加强对谈话情况分析,对谈话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事项。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省委办公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3/24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要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党建办、省纪委监委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六)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党委(党组)“一把手”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不得先于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得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事项。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纠正,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党委(党组)要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和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省委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机关党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计监督、专项督查、考核考察等重要内容。(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政府机关党组、省审计厅党组按职责分工负责)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应当提出针对性纠正意见,对不予纠正或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八)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开展巡视巡察前,纪检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应当向巡视巡察组通报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有关情况。巡视巡察中,要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巡视巡察谈话的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实行巡视巡察意见“双反馈一通报”机制,在反馈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同时向其上级分管联系领导通报。(省委巡视办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党组、省委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健全完善“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在“一把手”5/24书面述责述廉全覆盖基础上,党委(党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一届任期内应做到全覆盖。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政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委(党组)每年按照人数10%的比例对述责述廉内容真实性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逐步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一把手”任中审计比例。坚持和完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被审计“一把手”的重要参考,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省审计厅党组牵头)二、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十一)完善“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支持指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应当进行教育提醒,教育提醒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发出函询的单位反馈。(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相互通报分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受到批评教育、诫勉等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的应当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健全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要坚持合理安排、科学配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对分管领域问题突出的应当予以调整,分工情况应在单位内部等一定范围内公开。(省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党组)应当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会议讨论研究重要事项清单,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常委会(党组)会议作出决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工作时,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具体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7/24录、存档备查,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年一季度,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省委党建办牵头)“一把手”应当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每年至少1次,研究和解决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省委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机关党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定期召集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听取情况汇报,开展督促检查和专题谈话。纪委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十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委(党组)应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细化范围界定、记录报告、核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问责、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全面、如实记录,按程序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属于上级党组织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受请托人或其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不如实记录或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纪检监察机关和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审计结果、专项督查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评价等,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委宣传部、省审计厅党组、省统计局党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纪检机关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督促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十七)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和发现问题报告制度。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在参与同级党委决策研究讨论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民主9/24生活会等工作中,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时,应当报告是否发现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报告时要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三、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十八)压紧压实上级党组织监督责任。党委(党组)要把对下级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综合运用检查抽查、巡视巡察、谈心谈话、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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