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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20CCSR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482—2023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Regulatoryinspectionspecificationofroadtransportsafety2023⁃11⁃24发布2024⁃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 次前言Ⅱ…………………………………………………………………………………………………………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1…………………………………………………………………………………………………5 通用部分检查内容及要求4………………………………………………………………………………6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检查内容及要求5……………………………………………………………………7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内容及要求8………………………………………………………………8 汽车客运站检查内容及要求11……………………………………………………………………………9 检查记录12…………………………………………………………………………………………………附录A(资料性)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13……………………………………………附录B(资料性)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记录表14………………………………………附录C(资料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记录表20…………………………………附录D(资料性)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记录表27………………………………………………参考文献31……………………………………………………………………………………………………ⅠJT/T1482—2023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鸿文、赵侃、蔡凤田、曾诚、孟兴凯、罗文慧、王雪然、李强、吴初娜、张树标、刘梦雅、刘应吉、石波。ⅡJT/T1482—2023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的一般要求、通用检查内容及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检查内容及要求,以及检查记录。本文件适用于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JT/T617.1—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1部分:通则JT/T617.5—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托运要求JT/T617.7—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JT/T794—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regulatoryinspectionofsafetyproduction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命令等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和监督的行为。3.2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comprehensiveregulatoryinspectionofsafetyproduction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法定职权,按照既定的检查计划对道路运输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命令等情况进行全项目了解、调查和监督的行为。4 一般要求4.1 检查名录库4.1.1 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分类建立辖区内注册的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名录库,按照经营类别进行分类标注并实现动态更新。4.1.2 监管部门应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并实现动态更新。进入名录库的检查人员应持有执法门类为道路运政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并按规定参加在岗培训。1JT/T1482—20234.1.3 监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技术专家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技术专家名录库,并按照专家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进入技术专家库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a) 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b)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c) 具有道路运输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d) 无违法、重大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4.2 检查计划4.2.1 监管部门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工作需求适时调整完善,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应向社会公示。4.2.2 监管部门应按照监管领域,针对不同安全风险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应适当加大执法检查频次。4.2.3 针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汽车客运站,每年应至少开展1次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将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分次完成;针对其他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在3年内完成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4.2.4 监管部门可会同其他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联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联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纳入被检查对象的检查频次统计。4.3 检查要求及方法4.3.1 检查应采用资料审查、座谈与询问、查看与查证等方法。a) 资料审查:通过查阅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实施记录、档案等资料,核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b) 座谈与询问:考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以及知识要求、安全操作技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掌握程度。c) 查看与查证:通过抽查企业装备设施等,核查装备设施等与相关要求的符合性。4.3.2 对从业人员、装备设施、记录、档案等内容应分类按照GB/T2828.1—2012的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Ⅰ进行简单随机抽样,总体数量与最低抽取样本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总体数量与抽取样本数量(一般检验水平Ⅰ)总体数量样本数量2~15216~25326~90591~1508151~28013281~50020501~1200321201~3200503201~100008010001~350001252JT/T1482—20234.3.3 凡涉及抽样检查的内容,执法人员对检查结果有疑问,或者认为检查事项风险较大时,可以扩大抽样比例,按照GB/T2828.1—2012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进行简单随机抽样,总体数量与最低抽取样本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总体数量与抽取样本数量(一般检验水平Ⅱ)总体数量样本数量2~828~15316~25526~50851~901391~15020151~28032281~50050501~1200801201~32001253201~1000020010001~350003154.3.4 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记录内容应精细准确、简明扼要、结论明确。4.3.5 监管部门应建立检查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见附录A;b)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及相关图片、视频或书证材料。4.4 检查程序4.4.1 检查准备4.4.1.1 监管部门应根据检查任务成立检查组,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技术专家参与检查。4.4.1.2 检查组应提前熟悉被检查单位的情况,宜准备录音、录像或照相设备。4.4.1.3 检查组应实行组长负责制,由1名检查人员担任组长,明确检查组职责分工,编制检查记录表。4.4.1.4 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应提前3天告知被检查单位,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也应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注: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指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法定职权,在检查计划之外,针对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有被上级部门督查或转办交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抄告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针对重点节假日、重大活动,对道路运输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命令等情况进行专项了解、调查和监督的行为。4.4.2 现场检查4.4.2.1 检查开始前检查组长应主动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介绍检查组人员构成,说明检查事由,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内容。3JT/T1482—20234.4.2.2 检查过程中应有企业代表人员在场。4.4.2.3 检查人员应填写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和检查工作汇总表,如实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等,保存提取的证据。4.4.2.4 检查结束后应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并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检查意见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案。4.4.2.5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工作汇总表应一式三份,由监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存留,监管部门存留2份,被检查单位存留1份。4.4.3 检查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 通用检查内容及要求5.1 资质条件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抽样检查企业的运输经营记录和合同等文件材料。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有效,经营业务未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5.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内容齐全、完整并实时更新。5.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文本,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涵盖关键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内容齐全、完整。5.4 安全生产责任制5.4.1 抽样检查企业与各分支机构及关键岗位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其考核、奖惩记录,各机构、各关键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应明确,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及奖惩制度的要求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5.4.2 抽样询问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被抽取的关键岗位人员应熟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5.5 安全生产会议检查企业近12个月之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和安全例会召开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a)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b)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个月有安全例会记录,通报和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c) 会议记录完整记录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和讨论内容等。5.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5.6.1 检查企业组织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次培训和近12个月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情况。培训档案应如实记录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授课人、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相关人员初次培训学时不应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学时不应少于12学时。4JT/T1482—20235.6.2 检查企业针对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情况,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应进行警示教育。5.6.3 检查企业近12个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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