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公对公借款合同无需偿还(最新4篇)
1/14公对公借款合同无需偿还(最新4篇)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公对公借款合同无需偿还【第一篇】出借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借款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保证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证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金额3,200,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亿元整)。2/14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将用于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项出借具体起始日以出借款项全额到达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起算。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4.1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壹年期)执行。若借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相应调整。4.2罚息利率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4.2.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4.3计息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借款人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4.4结息3/144.4.1结息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4.4.2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结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年利率计算,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每三个月)末月的20号(遇非工作日相应顺延),首个结息日为20__年8月20日,结息日当日利息计入当期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最后一期结息日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全部归还之日,利随本清。4.4.3付息日(即利息应到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之日)为结息日当日,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期应支付的利息额=借款本金余额×年利率%×计息天数/360。4.4.4借款到期时,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计入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第五条借款的发放账号:户名:开户行:第六条还款6.1还款原则6.1.1.1支付应付违约金;6.1.1.2利息;6.1.1.3借款本金。6.2付息4/14借款人应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当期利息,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在借款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6.4提前还款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付息,提前还款前需结清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提前还款借款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借款的担保7.1担保方式7.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出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被担保债务的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相关款项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借款人。7.1.3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借款人书面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将相关款项支付至借款人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7.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担保的债务(即“被担保债务”)范围包括: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5/14责任而给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出借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7.2.4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由于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7.3保证期间保证人对担保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8.1借款人的权利8.1.1有权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8.2借款人的义务8.2.4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8.2.11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第九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9.1出借人的权利9.1.2出借人有权取得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9.2出借人的义务9.2.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6/14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10.1.1保证人发生重大财务亏损、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10.1.2保证人发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组、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以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10.1.3保证人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10.1.4保证人股东发生变更,或保证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危机。10.1.5保证人与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保证人正常运营的。10.1.6保证人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的。10.1.7保证人在签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证书时隐瞒了自身承担保证责任的实际能力,或未获得有关机关的授权。10.1.8保证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其自有财产、提供服务,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收购第三方资产或接受服务。10.1.9保证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违约情形7/1411.1.1借款人的违约11.1.1.1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11.1.1.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11.1.1.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11.1.1.8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11.1.2.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11.1.2.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11.1.2.4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11.2违约救济措施出现上述违约事件,出借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罚息。罚息=挪用金额×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数/360挪用天数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11.2.3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和延迟支付天数计收罚息。应收罚息=借款人当期应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迟天数/360。11.2.4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出借8/14人要求的新的担保。11.2.5行使担保权利。11.2.6上述违约情形在30日内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第十二条保密12.1各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员工或其所聘请的专业顾问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12.2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效力。如协议被宣布无效、解除、中止或终止,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本合同经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借款合同》之签字页,无正文)出借人:9/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公对公借款合同无需偿还【第二篇】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_____县(区)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年_____10/14字第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通知后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11/14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12/14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_____县(区)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公对公
本文标题:公对公借款合同无需偿还(最新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7269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