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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公司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节约成本。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5、积极主动与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6、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2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财务负责人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1、进行成本费用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本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3、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成本归集分配制度;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4、依据《会计法》及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对公司及项目部进行全面核算、控制、监督和分析。5、掌握各种经济合同、费用支出、资金筹措和资金分布,以便在各种经济业务支出与收入审批时有据可查。6、掌握各种工程的概算、预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配资金。37、负责总帐的记录与年终财务决算的编制,并将财务结算汇总结果上报公司管理层等工作。8、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9、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能白条抵押现金。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收付日记帐等各种出纳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4、负责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领取、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程序,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使用支票须经公司经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5、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并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6、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7、负责公司一切现金收支、与银行及现金往来单位的结算业务,4做到现金与库存日清月结,字迹清晰,数字准确。8、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会计复核签字→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公司经理签字。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经理(负责人)公司指定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人)审核,每月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负责人)、公司经理签名或盖章。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证、补充。5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核,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六条财务审核每季一次。审核人员根据审核事项,对发现出的问题做出审核报告,报送财务经理(负责人)和总经理。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负责人)监交。附则、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1、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公司经理批准。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报公司财务审核,再报经理签字方能付款报销。3、超审批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4、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报经总经理审批并签字报销。
本文标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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