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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4关于遏制耕地“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对策建议耕地是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多次对遏制耕地“非粮化”问题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省政府也印发《关于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十条措施》《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对耕地“非粮化”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同时也表明当前遏制耕地“非粮化”和建设高标准农田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基本情况根据2021年省审计厅对我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情况及我县相关部门初步核实,我县共有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宗(不含植树造林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共计*亩。当前已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共计*亩,含*等*个高标准农田。但近年来,我县一些农村为了提高效益,出现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及建设农业设施等耕地“非粮化”倾向。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二、存在问题(一)干部思想认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对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到位,不了解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的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这条底线认识不够清晰,加上部分乡镇对问题图斑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存量问题图斑整改缓慢,如目前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率仅*%,耕地面积整改率*%,整改进展缓慢,部分土地卫片问题图斑整改时间已超期,仍未整改到位,被省资规厅点名批评。(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前期未进行充分的风险研判。2019年以来,*县为减轻财政压力,引进社会资本投资*个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但因前期对拟建项目的风险研判、调研不够充分,导致当前已完成前期审批的*个项目中有*个因为涉及部队农用地,存在生物安全等原因被暂停实施,造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缓慢。(三)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存在主观认识问题。因受市场经济作用的影响,我县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存在“非粮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更愿意种植产出效益更高的冬季瓜菜等经济作物。*县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2020年耕地种粮面积*公顷比“三调”净减少了*公顷;2020年耕地种植非粮作物面积*公顷,比“三调”净增加了*公顷,其中大多为种植香蕉、菠萝、辣椒等经济效益产出较高的作物。(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监测方式仍需进一步完善。国3/5家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目前我县相关部门还缺乏有效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机制,存在多处村集体外包给企业违规种植发展林果业的情况。如县畜牧场外包给**企业种植桉树计*亩;**镇塘坊村外包给*企业种植菠萝计*亩。此外,当前耕地“非粮化”监测预警手段还比较单一。由于经费和技术手段不足,耕地“非粮化”的排查主要依靠卫片图斑预警并由乡镇基层人员通过人工现场调查核实,信息资料不完善,统计有缺漏,难以及时发现新增耕地“非粮化”情况。三、工作建议做好处置耕地“非粮化”工作,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基层政府重农抓粮的责任,依法遏制增量,分类处置存量。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善用支持引导,完善政策体系,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0〕44号)文件要求,全面掌握精神实质。采取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印发传单、广播入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乱占耕地“八不准”“六个严”以及耕地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率,营造人人参与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此外,还要明确辖区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播种面积以及粮食产量“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增问题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二)拓宽监测方法,加强巡查遏制新增。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二级田长、三级田长及网格员要加强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日常巡查,严控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同时,探索建立智能化、便捷化、日常化的监测模式,依托县级社管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耕地“非粮化”监测接入到视频监控系统中,摆脱人工核查、检查等传统监测方式,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增强监测的合力和实效。(三)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政策,遵循“谁种地、补贴谁”原则,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探索建立“利益+荣誉”的种粮奖补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加大优质粮食新品种示范推广力度,着力提升“***”等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提升种粮收益。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发展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四)持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机制。**省长在5/5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上强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不能种、能不能高产,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每一个项目的工程验收都必须要有受益村民代表参加,并签字确认”。因此,在严格项目建设标准的同时,还要把好工程验收关,坚决防止项目转包分包、工程管理流于形式、偷工减料等现象。建议对照《*省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制定县级细化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强化建后管护。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让群众真正享受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带来的红利的同时强化群众监督,杜绝“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
本文标题:2024关于遏制耕地“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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