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精选4篇】
1/13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精选4篇】【写作指引】此例精选办公文档“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便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编辑吧!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篇】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宗发〔20xx〕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时间安排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三、活动主要内容(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组织的20xx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做好20xx年南宁市庆祝壮族“三月三”暨“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参加“山歌颂党恩奋进新时代”短视频音频征集活动、“同庆三月三·山歌颂党恩”20xx年桂黔滇湘优秀山歌作品云展演及山歌擂台赛等活动。总结农业农村系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申报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组织参加南宁市档案馆举办的纪念建党百年华诞、庆祝“壮族三月三”壮族文化(南宁)档案专题展、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文化强市贡献力量。(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一是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石榴花开美城南宁市荣获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先进事》等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宣传介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等,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二是设置专栏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官网开设专题页面,对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等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及时印发民族政策法规知3/13识100问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答题”H5页面,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三)配合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新闻采访报道相关素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乡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的成效、措施,认真谋划“十四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积极提供“党的民族政策在南宁市民族乡的实践”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素材,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南宁市民族乡的成功实践,生动体现南宁市三个民族乡(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四)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商业街区、进家庭“民族团结法治九进”活动,让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打造地方品牌。(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办公场所、农村社区等,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级5/13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xxxx@163.com,密码:xxxxxx。(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20xx年4月2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苏xx,联系电话:xxxx,邮箱:[emailprotected]。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二、活动主题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三、活动内容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四、时间安排月中旬,制定并印发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月上旬开始,组织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月,对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五、具体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局长严立新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活动方案,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2.深入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围绕今年的主题制定采访7/13报道计划和具体方案,安排专题报道版面,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报道文章、图像。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3.强化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收到实效;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第三篇】为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推动各民族干部群众相互交流交往、共同团结奋斗,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把乌鲁木齐建成民族团结之城,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下面是hi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新时期新阶段,首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形势和民族关系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要实现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两大历史任务,就必须紧密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必须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既是全市加强民族团结的生动实践,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于团结和依靠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为首府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创建标准1.基层班子坚强团结。社区(村)领导班子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落实市委、区县委、街道(管委会、乡镇)决策部署坚决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扎实有效,党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2.民族团结蔚然成风。辖区各族居(村)民能够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主动消除民族隔阂,不断加深交往、增进感情,涌现出许多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3.邻里关系团结和睦。小区、楼栋、单元、邻里中各族居(村)民能够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成为好邻居、好兄弟、好姐妹,形成良好民族关系,共建团结友爱和谐的幸福社区。4.辖区单位积极参与。按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各级党政9/13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辖区各单位创建率达到80%以上。5.宗教场所规范有序。积极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辖区宗教场所能够服从各级组织管理,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讲经解经内容规范,没有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辖区内信教群众爱国爱疆、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民族团结。6.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的认同)、新疆“三史”(新疆地方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和“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维护民族团结、增进民族感情成为社区各族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社区(村)创建活动氛围浓厚,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强。三、考核办法(一)创建活动在市、区县两个层级同步开展,依据市、区县两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二)本着激励先进、推动整体的原则,创建活动实行一月一讲评、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表彰、一年一奖励。市、区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指导。(三)各区县严格依据创建标准对社区(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市级考核以抽查复验的方式进行,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四)创建活动第一年,市、区县两级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创建率达到30%以上。通过3至5年的时间,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创建率达到80%以上。(五)把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村)创建活动作为街道(管委会、乡镇)、社区(村)组
本文标题: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精选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7568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