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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范例5篇】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范例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第一篇】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2/44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3/44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4/44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第九条安全及消防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第十一条档案资料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三、收费标准:l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l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5/44l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xx]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6/44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4、自来水:_______元/吨;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7/44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8/44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经办人:委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第二篇】2、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1)、由乙方按照物价部门审批价格向车位使用人收取;(2)、乙方应与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3、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规定执行4、代收代缴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一)电费:执行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损耗+公摊(二)水费:执行政府公布的基准价+损耗+二次加压(三)生活垃圾处理费:执行市政办发71号规定5、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业主按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第十二条费用交纳及相关约定1、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预先缴纳,甲方应于每个自然季9/44度的首月10日之前向乙方交纳该季度基本物业服务费。2、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按月预先交纳,甲方应于每月月初5日之前向乙方交纳该月交通工具停放服务费。2、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在业主办理装饰装修手续时交纳。3、代收代缴费用业主应以月为单位按期缴纳,如业主或使用人未按期缴纳,乙方无代缴责任,可以停止相关服务。4、甲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的,应按欠费额0.3%/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第十三条维修责任(一)物业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承担,保修期间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业主大会决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二)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应由其供应单位承担。第十五条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应明码标价,按公示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第十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如遇政策性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性文件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后执行,届时不需要再另行约定。10/44第十七条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如遇因某项成本的变化而导致最终供应成本的增加或减少,乙方需进行成本核算、送甲方核定后双方另行约定,同时将变更后的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后执行。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业主规约》;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6、装饰装修房屋时,签订并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8、房屋转让时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公共制度;5、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7、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11/4411、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不承担对业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责任;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临时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支付迟交或欠交的费用,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迟缴或欠缴费用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第二十二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议处理。第七章其他约定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生效期内发生产权转让,受让的业主必须继续执行本协议条款。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12/44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业主临时公约》、《装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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