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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一、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二、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盂县人民医院放射工作安全管理办法》和《盂县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试行)》及其他管理制度。四、使用科室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知识,以增强教学、科研及医疗工作的能力。五、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培训。放射性监测方案一、使用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规定。三、监测计划:购置相应的监测仪器,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怀疑有异常情况,及时对工作场所和环境进行监测。四、一季度一次或应急。近距离操作人员应该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五、使用单位应定期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六、一旦发生放射性事故,有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盂县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试行)》事故应急响应方案,控制事故区域,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安全防护装置得维护维修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门、射线防护用品、工作指示灯、警示标志、设备应急开关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安全防护装置恢复正常。三、对不遵守规则,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备运行操作规程1、每天上岗前做好射线装置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射线装置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1、使用射线装臵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射线装臵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5、严格检查防护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本预案适应范围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二、辐射事故的预防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1、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2、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3、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三、组织机构及职能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张智慧副组长:贾士军成员:赵巨全刘学斌刘志强常东胜李华泽王瑞峰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的职责(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四、辐射事故的报告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五、辐射事故的处理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台帐管理制度1、建立射线装臵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2、严格射线装臵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3、对退役的射线装臵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关于成立辐射安全监督领导管理机构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经院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荣命生院长副组长:张智慧主管院长助理成员:贾士军放射科主任赵巨全设备科主任刘志强CT影像大夫常东胜核磁影像大夫李华泽放射影像大夫辐射安全监督领导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放射科,负责协调处理全院辐射安全的有关事宜及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贾士军成员:韩爱红施建华王瑞峰张永峰二、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2.定期(每季度一次)召开会议,听取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决定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采取的措施。3.组织开展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处理,通报事故。4.组织制定和完善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规章制度的执行,督促整改辐射事故隐患。(二)单位主管领导安全职责1.协助设备部做好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3.指导、协调设备部门对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制定放射性培训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5.组织医院内部辐射事故的调查、向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三)科室(或部门)主管职责1.对相关科室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负责。2.模范遵守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坚持原则,制止使用违章操作等行为。3.检查、督促本科室(或部门)人员正确使用放射性安全防护用品,做好辐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检查工作去设备及各岗位辐射安全生产情况,落实预防辐射事故安全措施。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5.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识别辐射事故现场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本文标题: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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